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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法律 / 房东的困惑.
-myflower(向日葵);
2012-8-13
{824}
(#7713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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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怕狼后怕虎,有甚么用,叫地下室的走人,大不了2家都走,没事的
-kingsaint(kingsaint);
2012-8-13
(#77155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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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那么容易的事儿?! 是通知楼下了不想续下一年合同了,给了合法的足够的时间,结果人就不搬,反过来还告我们房东骚扰。 今天去递交给她法庭聆讯通知,竟拒收。让我放到信箱里,我照她说的做了,她取了通知。 然后我给她发了个短信证实她已收到,她竟不承认。还继续说骚扰。寄挂号信时间来不及了,而且她照样也可以拒收。当时就是提防她拒收挂号信才决定当面交给她,没想到照样拒收,我亲眼看见她从信箱里拿走了,竟不承认。各位房东或看官们有什么高招吗?
-myflower(向日葵);
2012-10-2
{275}
(#7816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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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找个证人和你一起去给信,拿相机录下来。你家还有没有什么人可以住进地下室的,听说如果是房东需要收回自用,房客就必须搬走。我这也是听说的,你最好到那个什么房东房客委员会去咨询一下,看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phi39(phi39);
2012-10-4
(#7821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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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有目击证人,但怕房客说是同伙,当时忘记带录音或录像,主要是没想到她拒收。收回自用是我最后通牒,但实在不想轻易这样选择。昨天上法庭了,房客没去,心中暗喜,没想到她搞了个假房客,我当场给法官指出,并出示强有力的证据,她也没有让假房客带请假或替她上庭,浑法官竟让延期到下个月开庭,气得我回来家后就打电话投诉,然后递交书面材料。赶走恶房客真难。房东和房客根本没有同等权利。
-myflower(向日葵);
2012-10-13
{352}
(#7838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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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是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祝你好运!
-phi39(phi39);
2012-10-15
(#7841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