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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法律 / 我无处伸冤,请大家帮忙
-reddust(hongchen);
2010-2-2
{548}
(#58570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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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e easy.
-ineaton(AN);
2010-2-2
(#5857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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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迫赔钱了吗?他们非法拘禁你了吗?总得找个告他们的理由。光生气不行,一个律师说不行,再问一个,也许case 太小,律师觉得没有意义做,你完全可以自己找法律条文读读,看看他们犯了哪一条。
-usornot(下决心);
2010-2-2
(#5857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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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没有逼迫我赔钱
-reddust(hongchen);
2010-2-3
{556}
(#5858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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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看开点吧,他们也只是动口而已,他们是一伙的,说法自然是一致的,没有有任何的实质行为,也没有对楼主造成什么损失,这个世界S B多着呢,楼主也没有必要和他们较真。不过反倒是他们不让楼主再进入这个超市,你可能可以argue一下,因为他们没有任何证据而歧视楼主不让楼主买东西。不过如果是我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再去的。
-gogotoronto(CiCi);
2010-2-3
{139}
(#5858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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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们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控告你,所以,你不用计较他们说的任何说法。2、如果他们没有正当理由就禁止你进入他们的商店,可以算作歧视。至于是因为宗教、政治、肤色等什么原因你不用去管,总之他们不能歧视你。你下次再去那家店,明确告诉他们,那是歧视;如果继续歧视,你将向人权委员会控诉。
-rollor(Rollor);
2010-2-3
{78}
(#5858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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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有权拒绝服务任何个人,只要不是针对某个群体,就不是歧视。
-heeltoe(地球真可怕我想回火星);
2010-2-3
(#5858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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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的,商家有发出禁止进入令的权利。
-cruiser99(Cruiser);
2010-2-6
(#5865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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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那一家人,特别是那个女的, 就觉的恶心。一想到那一家人,特别是那个女的, 就觉的恶心。还会去她那里?不恶心死我才怪呢。我不去是她的损失。没有他的店我能活。我以前去,只是买彩票和烟,现在戒烟了。我最近总为集体买彩票。这种无本的生意她不做是她的损失。可恶的是,他的店就在出门必经的路口上。总让人想起这恶心人的事。
-reddust(hongchen);
2010-2-6
{267}
(#5865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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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也不喜欢那里,远离就是了,不必多费心在这上面。也没有控你,无所谓冤不冤的,想开点。
-cruiser99(Cruiser);
2010-2-6
(#5865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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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第二天打电话给那个女的。本人第二天打电话给那个女的。叫她在仔细查清楚后到我家来道歉。那女的说我骚扰她,她要报警。还坚持说他们一家人和朋友都看录像了,很肯定。前一天问她在录像路是否看到我的手在那东西望包里放,却无法回答。我不能打电话给他们,不能去他的店跟他们争论。希望大家帮我呼吁她把录像贴出来,让大家看。让大家评判。
-reddust(hongchen);
2010-2-6
{292}
(#58658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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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要明白,她不让你去你就别去了,更不要再打电话纠缠,她会控你骚扰。这里的商店不是公共场所,属于私人财产,她有权不让你进入。就好像有人不让你去她家,你不能要求对方说出为什么。多伦多那么多店区别的家好了。既然警察没有处理,你也不必为自己申辩,没有纠缠的必要。要求公布录像更是没有可能,take it easy。
-cruiser99(Cruiser);
2010-2-6
{172}
(#5865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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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再报警,或是到警察局去报案,不要个人接触店家(任何方式,电话,上门,贴NOTICE或是请其他人做类似事),你可以告诉警察他们对你的指控,要求警察去查,去调录像. 如果警察不受理,那么你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吃哑巴亏了.
-newtoronto(一家四口);
2010-2-6
(#5865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