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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法律 / 向大家请教,关于分居的处理。跟老公分居,他现在国内,我在这边,但是地址现在还是用的一个,今年报税还是按照家庭报的。不知道分居需要什么文件吗?如果改地址,需要怎么改呢?需要我写封信给CRA吗?查了很多,都没有关于分居的一个明确的规定。请知道的朋友帮帮忙,谢谢了!
-cervids(暮蝉);
2009-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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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4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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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你这个不能算是为了离婚而有的分居,除非他离开加拿大时和你约定是为了离婚的目的。好些因为学习或者坐生意或者工作关系而分开的夫妻,不算为离婚目的而有的分居。我估计你先生没有离婚打算,不然为什么在加国地址都留下和你一样的呢?
-newyeartoronto(松鼠回家啦);
2009-4-27
(#5224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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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CRA你们婚姻状况的改变很容易,写封信给CRA,它会回信给你,然后要你和先生分别在上面签字,在把那个签字的胆子寄给CRA,就可以分开报税了。但你先生人都不在加拿大,怎么签字呢?
-newyeartoronto(松鼠回家啦);
2009-4-27
(#52240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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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把单子传真或者寄回去让他签证吧?但是是不是地址一定得不一样呀?还有,分居要从哪天开始算起呢?谢谢了!
-cervids(暮蝉);
2009-4-28
(#5226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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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这种状况很久了,离婚时最近的打算,所以地址还是一个。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cervids(暮蝉);
2009-4-28
(#5226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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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址不同房间住也可以作为分居的,关键是感情破裂与否.你这种情况当然应该算分居,只是他的通讯地址与你的住址相同而已.但你若今年报税在一起,分居就只能从此次报税以后算起.既然你们还一起报税,所以报税之前就不能算分居.
-rliu(rob);
2009-4-29
(#5230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