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第3国的旅行通过者
1.适用对象
除叙利亚,苏丹,伊朗,马其顿,古巴,Republic Of Kosovo,巴勒斯坦,阿富汗,伊拉克,尼日利亚,加纳,也门 以外,所有未经允许的免签入境国家的公民。
2.资格条件
- 持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以下简称“先进4国”)的入境签证(包括再入境许可、永住权等),
- ⅰ) 经由韩国前往先进4国者,
- ⅱ) 在先进4国滞留后,在其国家出发并使用直飞韩国的“直航航线”,经由韩国前往本国或第三国家者
- [注意事项]
- - 持美国签证经由韩国前往塞班者,只有最终目的地为美国时允许免签入境。(从美国出发,经由塞班后入境韩国时,不认可。)
- - 对于持日本团体签证的中国团体游客,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时(使用中国团体游客吸引负责旅行社等)允许免签入境。
- - 持澳大利亚电子签证(e-Visa)者,限于护照上贴有“签证标签”时允许免签入境。未贴有“签证标签”者,只有从澳大利亚出发经由韩国时允许免签入境。
3.许可条件
持有30天内离境的机票,且入境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后无非法停留等违法事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