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2012年3月17日 | 作者: 弄舟 | 340 浏览
字体 - 大 中 小
就在薄熙来被免去重庆市委书记的同一天,著名的极左网站“乌有之乡”贴出了因网站维护而暂时不能访问的公告。贴出同样通告的还有其他三个极左网站。网站维护是要不了多少时间的。可是直到今天,那些网站还在“维护”。很明显,它们被封杀了。对此,我感到非常愤慨,并提出强烈抗议。
我愤慨,我抗议,不是因为我喜爱乌有之乡。恰恰相反,我对其深恶痛绝。那个网站代表着中国的极左思潮,文革余孽。它推崇毛泽东,歌颂文革,极力主张把中国拉回到文革那个我认为是(相信大多数人也认为是)中国有史以来最黑暗的年代。
但是,我不能因为对它深恶痛绝就对它加以封杀,即使我有权那样做的话。一定有人对我也深恶痛绝,可能还不少。如果我能封杀那些我所不喜欢的,那么不喜欢我的人也一样可以封杀我。于是,谁有权就封杀反对者。于是,这个社会便只剩下了有权者的声音。这将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不应该是人类社会。
人类社会是由其每一个成员组成的。每一个成员在人格上是绝对平等的。这是人类社会和其他动物社会的根本区别。因此,每个社会成员都享有一些基本权利,或曰人权。这些权利不容任何力量剥夺,包括政府,甚至社会本身。否则,我们的社会便会跌入一个以强凌弱,以多欺少的泥坑。而强弱,多少不是一成不变的。于是,我们将永远挣扎于今天我欺你,明天你压我的恶性循环之中。
言论自由便是这些基本权利当中的一项。言论自由基于思想自由。脑袋长在人生上,每个人对事物都会作出自己的判断。你可以强迫一个人做什么,但你不可能强迫一个人想什么。有人会在威逼下说一些违心的话,但不会因为威逼而改变想法。往往是越威逼,越不服。就像伽利略,刚向教廷承认地球是宇宙中心,转身就说太阳依然是宇宙中心。所以,以威逼来控制思想的企图,是非常愚蠢的。而人既然有思想的自由,就有把它说出来的自由。这是顺理成章的。人人平等,凭什么有人可以说话,有人不可以?只要不是以诽谤中伤来损害他人,什么话都可以说。
约翰。密尔指出,言论自由不但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更是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首先,压制言论自由有可能封杀了对知识扩展和社会进步有益的思想。这就会使社会蒙受巨大的损失。其次,即使是错误的言论,也有其存在的价值。人不但需要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更需要知道为什么。没有错误言论的存在,我们就会渐渐失去判断对错的能力,因为我们不知道对的为什么对。还有一些言论,既有对的成分,又有错的成分。压制了这样的言论,我们便会既失去了其对的部分,又失去了其错误部分的参照价值。所以,只有让人说话,社会才能在对不同思想的探讨中取得进步。以防止错误思想的有害作用为理由来压制言论自由,其前提是压制者自身必须是完美无缺的,事事时时都是对的。如果有这样的人,那么这个理由还有点根基。很遗憾,这样的人并不存在。无可否认,虽然大部分人具有识别对错的能力,但有时候,有些人会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他们会误信错误的思想,甚至做出错误的行为。因此,言论自由有其缺陷。但很明显,这一缺陷与其优越性相比,无疑要小得多。完美无缺的社会是不可能的。我们不能因小失大。
由于这些原因,当今世界上已经很少有人公开反对言论自由了。我们的宪法也规定了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是,我们的政府却常常违宪。封杀乌有之乡便是一例。这是知法犯法。政府明明知道,这么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然,也就用不着打着什么网站维护的拙劣幌子了。但这种欲盖弥彰的做法对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更大的损害。披上了一层伪装,便不违法了么?便能骗过公众的眼睛了么?把人民当成了阿斗。明眼人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个政府不但把自己置于法律之上,而且毫无道德感,毫无诚信,把耍手腕,伪装当成家常便饭。政府如此,要建立社会诚信岂非难于上青天?
我们天天听着政改,盼着政改。可等来的政改第一步,却是违宪。如果连法治都做不到,政改还能改出什么来呢?我真诚地希望政府能够认识到这一错误,并立即加以改正,立即让乌有之乡恢复运作。我也希望,广大网友像为受欺压的弱者打抱不平一样,为乌有之乡应该享有的言论自由而抗争。
最后对乌有之乡的朋友们说几句话。你们不是说文革好,毛泽东好么?你们今天的遭遇,便是典型的文革做法,毛泽东的拿手好戏。你们还算是幸运的。如果完全象文革,毛泽东那样,你们就不会只是被封嘴了。你们会坐牢,甚至人头落地。这个区别,也许也可以算作是一个小小的社会进步吧。希望你们能够通过这个事件,好好加以反思。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字体 - 大 中 小
就在薄熙来被免去重庆市委书记的同一天,著名的极左网站“乌有之乡”贴出了因网站维护而暂时不能访问的公告。贴出同样通告的还有其他三个极左网站。网站维护是要不了多少时间的。可是直到今天,那些网站还在“维护”。很明显,它们被封杀了。对此,我感到非常愤慨,并提出强烈抗议。
我愤慨,我抗议,不是因为我喜爱乌有之乡。恰恰相反,我对其深恶痛绝。那个网站代表着中国的极左思潮,文革余孽。它推崇毛泽东,歌颂文革,极力主张把中国拉回到文革那个我认为是(相信大多数人也认为是)中国有史以来最黑暗的年代。
但是,我不能因为对它深恶痛绝就对它加以封杀,即使我有权那样做的话。一定有人对我也深恶痛绝,可能还不少。如果我能封杀那些我所不喜欢的,那么不喜欢我的人也一样可以封杀我。于是,谁有权就封杀反对者。于是,这个社会便只剩下了有权者的声音。这将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不应该是人类社会。
人类社会是由其每一个成员组成的。每一个成员在人格上是绝对平等的。这是人类社会和其他动物社会的根本区别。因此,每个社会成员都享有一些基本权利,或曰人权。这些权利不容任何力量剥夺,包括政府,甚至社会本身。否则,我们的社会便会跌入一个以强凌弱,以多欺少的泥坑。而强弱,多少不是一成不变的。于是,我们将永远挣扎于今天我欺你,明天你压我的恶性循环之中。
言论自由便是这些基本权利当中的一项。言论自由基于思想自由。脑袋长在人生上,每个人对事物都会作出自己的判断。你可以强迫一个人做什么,但你不可能强迫一个人想什么。有人会在威逼下说一些违心的话,但不会因为威逼而改变想法。往往是越威逼,越不服。就像伽利略,刚向教廷承认地球是宇宙中心,转身就说太阳依然是宇宙中心。所以,以威逼来控制思想的企图,是非常愚蠢的。而人既然有思想的自由,就有把它说出来的自由。这是顺理成章的。人人平等,凭什么有人可以说话,有人不可以?只要不是以诽谤中伤来损害他人,什么话都可以说。
约翰。密尔指出,言论自由不但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更是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首先,压制言论自由有可能封杀了对知识扩展和社会进步有益的思想。这就会使社会蒙受巨大的损失。其次,即使是错误的言论,也有其存在的价值。人不但需要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更需要知道为什么。没有错误言论的存在,我们就会渐渐失去判断对错的能力,因为我们不知道对的为什么对。还有一些言论,既有对的成分,又有错的成分。压制了这样的言论,我们便会既失去了其对的部分,又失去了其错误部分的参照价值。所以,只有让人说话,社会才能在对不同思想的探讨中取得进步。以防止错误思想的有害作用为理由来压制言论自由,其前提是压制者自身必须是完美无缺的,事事时时都是对的。如果有这样的人,那么这个理由还有点根基。很遗憾,这样的人并不存在。无可否认,虽然大部分人具有识别对错的能力,但有时候,有些人会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他们会误信错误的思想,甚至做出错误的行为。因此,言论自由有其缺陷。但很明显,这一缺陷与其优越性相比,无疑要小得多。完美无缺的社会是不可能的。我们不能因小失大。
由于这些原因,当今世界上已经很少有人公开反对言论自由了。我们的宪法也规定了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是,我们的政府却常常违宪。封杀乌有之乡便是一例。这是知法犯法。政府明明知道,这么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然,也就用不着打着什么网站维护的拙劣幌子了。但这种欲盖弥彰的做法对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更大的损害。披上了一层伪装,便不违法了么?便能骗过公众的眼睛了么?把人民当成了阿斗。明眼人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个政府不但把自己置于法律之上,而且毫无道德感,毫无诚信,把耍手腕,伪装当成家常便饭。政府如此,要建立社会诚信岂非难于上青天?
我们天天听着政改,盼着政改。可等来的政改第一步,却是违宪。如果连法治都做不到,政改还能改出什么来呢?我真诚地希望政府能够认识到这一错误,并立即加以改正,立即让乌有之乡恢复运作。我也希望,广大网友像为受欺压的弱者打抱不平一样,为乌有之乡应该享有的言论自由而抗争。
最后对乌有之乡的朋友们说几句话。你们不是说文革好,毛泽东好么?你们今天的遭遇,便是典型的文革做法,毛泽东的拿手好戏。你们还算是幸运的。如果完全象文革,毛泽东那样,你们就不会只是被封嘴了。你们会坐牢,甚至人头落地。这个区别,也许也可以算作是一个小小的社会进步吧。希望你们能够通过这个事件,好好加以反思。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