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对幸福我怎能麻木 3
送交者:章红
那个当年赶着回连云港的同学,在我和T结婚后屡次要求我们请他的客,因为他认为他该算我们的媒人。
可是真实的情况并非如此。真实的情况是,我独自一人走在冬天的清晨寒冷灰白的街道上,心情也像这街道一般寂寞、寥落。多年来,我一直自怜自伤于自己在恋爱上的运气之差,而脆弱如我,又是多么需要一个人来爱我,帮助与呵护我!而我又是多么挑剔呢,多么任性乖癖、不好伺候呢,我既不特别美貌,更没有钱财、地位,我惟一有的,只是一颗赤子之心。如果硬要再找点别的吸引力,那就是如果我欣赏对方,同时对方也喜爱我,在满足这样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我会呈现出天性中丰富、活泼、有趣的一面。
如果少女时代的我能够具备今天的我所拥有的坦然自信,我想我一定会这样说:“是啊,我很想把电影看完,你陪我一起看好吗?”“当然,我需要你送我回去。”那时的我就像一株含羞草一样经不起触碰,或者像一只刺猬一样外表坚硬、内在柔软。自尊永远是第一位的,它既是我的矛,又是我的盾。而在爱中,恰恰是既不需要矛也不需要盾的。
不过,换一个角度想,自信哪里是凭空得来的呢?没有他九年如一日给予我的温柔呵护、关爱支持,我又怎么可能拥有今天的自信与美丽?
西瓜与通宵电影“事件”,某种程度上都是一场“一个人的战争”,任由着一些微渺的情愫在内心翻江倒海,而对另一个当事人,这一切压根儿都不曾存在过!——T是个特别晚熟的大孩子,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在我之前。在我之后当然就更没有。:)我曾“不怀好意”地问他:“大学里面那么多男生都有女朋友,你那时不想有个女朋友吗?”他说,进了大学就觉得特别好玩,整天玩都玩不过来,用来玩的时间都觉得不够用,所以既不寂寞也没有交女朋友的强烈愿望。他特别爱看电影,说是创下过一年看300场电影的记录。我跟他回忆当年陪N看通宵电影一事,他会非常委屈地说,“你开始是说要回去把电影看完,我说那就去看,你又硬是不肯再去了。”“你不肯让我送你呀……”唉!
第二次去探病,两人之间固然熟络自如了几分,但依然还是那个老调调:友好亲和的,矜持自尊的,彬彬有礼的。到吃午饭时间,正要告辞,他的同屋回来了。同屋也是中文系85级的,只不过是师大的。T为我和同屋做了介绍,那同屋笑咪咪地说:“原来你就是章红呀。上次你来我就听说了,一直说什么时候见见你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他的笑容是如此的暧昧,使我一下就领悟到了他话里真正的意思,我当时就把脸羞得通红,不知怎么胡乱应付了一下就夺门而出!
走在路上,那种被羞辱的感觉仍然非常鲜明。我想,他不就是在暗示我喜欢T,我来看望T其实是在找借口追求T吗?!他凭什么这么认定我?!他凭什么会觉得我对T……难道我的举动不是正常得再正常、得体得再得体吗?!
当时觉得很羞辱而且忿忿不平。现在回过头来想,或许我不得不承认,我之所以那么恼羞成怒,可能恰恰是因为T的同屋火眼金睛看透了我。我完全没有思想准备,自以为掩藏得很好的心思会在冷不防间被人暗示出来……连个不相干的外人都这么看,那T自己会怎么想啊?他不更要以为我对他有点那个那个什么……
当时的我,绝对没有成熟到可以坦然承认自己喜欢一个男孩子,主动追求一个男孩子。不不,我绝对不是说女孩子不应该承认自己喜欢一个男孩,不应该主动追求异性,恰恰相反,我是认为所有的女孩子都应该在爱情中更加主动一点,主动地选择自己所爱,主动地表达自己的爱意,这是特别美好的事情,只有自信成熟的女性才能做得恰如其分。我一直相信,如果女性在爱情中能少一点被动,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更多幸福的婚姻。
前些日子南京的报纸在连载席琳·狄翁的自传【我的生活,我的梦想】,一般说来我从不看报纸上的连载,那日一边吃早餐一边翻阅【现代快报】,结果席琳的一段叙述一下吸引了我的视线:当她的丈夫勒内还只是她的经纪人时,两人已暗生情愫,但勒内一直彬彬有礼。有天晚上,她的演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勒内来到她的房间,按惯例亲吻她的脸颊、与她道了晚安之后就要离去,“……我想今天晚上我绝不能放他走。”席琳奔到门边,拦住他,紧紧地拥抱着他,说,“你不想亲吻我表示祝贺吗?”她缠绵地紧贴着勒内,热烈地亲吻着他,后来勒内艰难地推开她,走了出去。她立刻给勒内的房间打电话,但一直没有人接。席琳不停地拨电话,那头终于有人接了,她不待对方说话就说:“如果你再不接电话,我就会去敲你的房门。”电话里勒内说:“如果你一定要把我们之间变成那样的关系,那么请还是让我主动吧。”
这次演出结束之后,他们回到自己的国家,在机场,许多记者围着他们采访,有记者问到勒内如何看待自己的职位,勒内说:“就算拿全世界的黄金来换我这个位置,我也不会换。”
我真的是非常非常喜欢这样的故事,欣赏这样的故事,那种两情相悦是多么美妙动人,一个因为爱而变得像一团火焰一样炽热的女人又是多么美好多么具有吸引力!只有心智强大、本身具有热力的女子才可能这样去爱。在她的映衬下,男人的含蓄内敛又别具一种美感,亦是动人。
我夹进了这么一大段议论,实在是因为我很为当年的自己遗憾。和大多数女子一样,我习惯于把自己收束得紧紧的,如果,如果,在别人(包括T本人)眼中我先喜欢上了T,而T对我是什么态度我还一无所知,那是多么羞耻的一件事啊!我无论如何是不能让自己冒这样的风险的,那不是我的自尊心所能承受的,所以,我几乎是当即、立刻、马上,做出了一个决定:我再也不去T那儿了! 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送交者:章红
那个当年赶着回连云港的同学,在我和T结婚后屡次要求我们请他的客,因为他认为他该算我们的媒人。
可是真实的情况并非如此。真实的情况是,我独自一人走在冬天的清晨寒冷灰白的街道上,心情也像这街道一般寂寞、寥落。多年来,我一直自怜自伤于自己在恋爱上的运气之差,而脆弱如我,又是多么需要一个人来爱我,帮助与呵护我!而我又是多么挑剔呢,多么任性乖癖、不好伺候呢,我既不特别美貌,更没有钱财、地位,我惟一有的,只是一颗赤子之心。如果硬要再找点别的吸引力,那就是如果我欣赏对方,同时对方也喜爱我,在满足这样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我会呈现出天性中丰富、活泼、有趣的一面。
如果少女时代的我能够具备今天的我所拥有的坦然自信,我想我一定会这样说:“是啊,我很想把电影看完,你陪我一起看好吗?”“当然,我需要你送我回去。”那时的我就像一株含羞草一样经不起触碰,或者像一只刺猬一样外表坚硬、内在柔软。自尊永远是第一位的,它既是我的矛,又是我的盾。而在爱中,恰恰是既不需要矛也不需要盾的。
不过,换一个角度想,自信哪里是凭空得来的呢?没有他九年如一日给予我的温柔呵护、关爱支持,我又怎么可能拥有今天的自信与美丽?
西瓜与通宵电影“事件”,某种程度上都是一场“一个人的战争”,任由着一些微渺的情愫在内心翻江倒海,而对另一个当事人,这一切压根儿都不曾存在过!——T是个特别晚熟的大孩子,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在我之前。在我之后当然就更没有。:)我曾“不怀好意”地问他:“大学里面那么多男生都有女朋友,你那时不想有个女朋友吗?”他说,进了大学就觉得特别好玩,整天玩都玩不过来,用来玩的时间都觉得不够用,所以既不寂寞也没有交女朋友的强烈愿望。他特别爱看电影,说是创下过一年看300场电影的记录。我跟他回忆当年陪N看通宵电影一事,他会非常委屈地说,“你开始是说要回去把电影看完,我说那就去看,你又硬是不肯再去了。”“你不肯让我送你呀……”唉!
第二次去探病,两人之间固然熟络自如了几分,但依然还是那个老调调:友好亲和的,矜持自尊的,彬彬有礼的。到吃午饭时间,正要告辞,他的同屋回来了。同屋也是中文系85级的,只不过是师大的。T为我和同屋做了介绍,那同屋笑咪咪地说:“原来你就是章红呀。上次你来我就听说了,一直说什么时候见见你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他的笑容是如此的暧昧,使我一下就领悟到了他话里真正的意思,我当时就把脸羞得通红,不知怎么胡乱应付了一下就夺门而出!
走在路上,那种被羞辱的感觉仍然非常鲜明。我想,他不就是在暗示我喜欢T,我来看望T其实是在找借口追求T吗?!他凭什么这么认定我?!他凭什么会觉得我对T……难道我的举动不是正常得再正常、得体得再得体吗?!
当时觉得很羞辱而且忿忿不平。现在回过头来想,或许我不得不承认,我之所以那么恼羞成怒,可能恰恰是因为T的同屋火眼金睛看透了我。我完全没有思想准备,自以为掩藏得很好的心思会在冷不防间被人暗示出来……连个不相干的外人都这么看,那T自己会怎么想啊?他不更要以为我对他有点那个那个什么……
当时的我,绝对没有成熟到可以坦然承认自己喜欢一个男孩子,主动追求一个男孩子。不不,我绝对不是说女孩子不应该承认自己喜欢一个男孩,不应该主动追求异性,恰恰相反,我是认为所有的女孩子都应该在爱情中更加主动一点,主动地选择自己所爱,主动地表达自己的爱意,这是特别美好的事情,只有自信成熟的女性才能做得恰如其分。我一直相信,如果女性在爱情中能少一点被动,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更多幸福的婚姻。
前些日子南京的报纸在连载席琳·狄翁的自传【我的生活,我的梦想】,一般说来我从不看报纸上的连载,那日一边吃早餐一边翻阅【现代快报】,结果席琳的一段叙述一下吸引了我的视线:当她的丈夫勒内还只是她的经纪人时,两人已暗生情愫,但勒内一直彬彬有礼。有天晚上,她的演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勒内来到她的房间,按惯例亲吻她的脸颊、与她道了晚安之后就要离去,“……我想今天晚上我绝不能放他走。”席琳奔到门边,拦住他,紧紧地拥抱着他,说,“你不想亲吻我表示祝贺吗?”她缠绵地紧贴着勒内,热烈地亲吻着他,后来勒内艰难地推开她,走了出去。她立刻给勒内的房间打电话,但一直没有人接。席琳不停地拨电话,那头终于有人接了,她不待对方说话就说:“如果你再不接电话,我就会去敲你的房门。”电话里勒内说:“如果你一定要把我们之间变成那样的关系,那么请还是让我主动吧。”
这次演出结束之后,他们回到自己的国家,在机场,许多记者围着他们采访,有记者问到勒内如何看待自己的职位,勒内说:“就算拿全世界的黄金来换我这个位置,我也不会换。”
我真的是非常非常喜欢这样的故事,欣赏这样的故事,那种两情相悦是多么美妙动人,一个因为爱而变得像一团火焰一样炽热的女人又是多么美好多么具有吸引力!只有心智强大、本身具有热力的女子才可能这样去爱。在她的映衬下,男人的含蓄内敛又别具一种美感,亦是动人。
我夹进了这么一大段议论,实在是因为我很为当年的自己遗憾。和大多数女子一样,我习惯于把自己收束得紧紧的,如果,如果,在别人(包括T本人)眼中我先喜欢上了T,而T对我是什么态度我还一无所知,那是多么羞耻的一件事啊!我无论如何是不能让自己冒这样的风险的,那不是我的自尊心所能承受的,所以,我几乎是当即、立刻、马上,做出了一个决定:我再也不去T那儿了! 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