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美国中医药发展概况
(一)中医药发展简史
中医药传入美国的时期,最早可以追溯到十八世纪的中期,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霍夫施塔特(R. Hofstadter)等所著之“The United States”(《美利坚合众国》一书(1976年Prentice Hall Inc出版)中就指出:公元1603年苏格兰商人在美建立弗吉尼亚(Virginia)公司的三项主要目的中,第一项便是从美国西部寻找道路与中国贸易。从18世纪50年代开始,中国茶叶通过英国间接输入美国,但当时只是作为保健饮料用。公元1784年,中国药材肉桂、桂皮、茶叶等已经通过中美贸易开始直接运抵美国。
19世纪初叶,欧洲医学家应用针灸术于临床取得良好疗效,并出版了一些有关著作。随后中国的针灸术也通过欧洲的医学文献传入美国。公元1820年后,美国医学杂志开始选载欧洲应用针刺术的经验和学术报告记录,引起了美国医学界的兴趣。公元1825年著名化学家、医生Franklin B Bache从法文翻译出版了Morand的《针刺术研究报告》一书,并在临床上试用于治疗。然而针刺术在19世纪对美国医学界并无多少影响。
中医药作为一门学科,比较系统地传入美国,是从19世纪40年代末开始,随着大批华人的移居而出现的。公无1848年1月美国西部发现黄金后,赴美华人逐渐增多。其中有不少中医药从业者。在早期抵美的中医药人员中,有姓氏可查的名医如广东顺德县籍的黎普泰,以其医术精湛而名噪一时,每日门诊量数以百计,以及在加利福尼亚州的费度尔镇有亲自经营“陈记生草药店”的余风庄。此外还有公元1866年在美国爱达荷州波义西市行医并取得“合格药师”证书的卓亚方。公元1887年随父到俄勒冈州的约翰德市购买下金华春草药店经营中药,并有“神医”之誉的伍于念等。在旧金山等华人集居地区,未出现较现代化的西医西药以前,用中草药治病也非常普遍。
由于中医在美一直未取得合法地位,加上近代西方现代医学发展,各国传统医学出现低谷趋势,美国出现对中医的排斥态度,中医被美国人视为“巫医”不科学而遭到否定。故中医药虽然传入美国已有100多年历史,但并没有真正被美国公众所接受,长期以来中医药的使用者,几乎只限于旅美的华人。
真正改变中医药在美国的处境,并使之得到发展,是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以后,中美关系恢复正常化,在美国掀起了一股“中国热”。尼克松的随行私人医生塔卡(Walter R. Thach),在华时参观了针麻手术,一名美国记者还亲身体验了针刺感受。塔卡回国后介绍他的见闻,他说:“我看到的东西很少,但已足够使我相信其中有重要的东西存在,这是我们应当重视的,并在临床上应用它。”此后美国一些著名医学刊物和其他报刊上经常登有介绍中医、针灸的文章和报道。1972年6月闷热的一天,法院执行官的车停在美国曼哈顿东郊的一座褐色沙石建筑的前面,他们是来给纽约市针灸中心的非法行医者下传标的。当天在中心执业的6名针灸师之一的大卫.洪说:“一名护士引我从后门溜了出去。我到一楼时,发现那里有很多人,前门已经被封销了。”那时美国很多官员和医生视针灸为巫术,只有为数不多的针灸师蛰伏于唐人街。如今全美的针灸师已经超过一万人,每年有100多万美国人接受针刺疗法。1977年12月,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首次肯定了这一古老的疗法,而且从1996年起,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解决了对针刺的限制之后,越来越多的保健公司接受了针刺治疗的账单。
今天美国大多数州都已经给针灸师发放执照和注册登记。但各州对针灸师的要求有很大区别,例如纽约州医生要经过300小时的训练,非医生要学习3年的课程才能使用针刺疗法。1973年元月《美洲中国医学杂志》美国中医学会等,发起举办了中医和针灸学术讲座,《美渊中国医学杂志》还专文介绍中国医学史和针灸史。不少医生也纷纷发表自己对中医针灸的看法。作为“中国热”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医热”也在美国掀起。“中医中药不科学”的顽固思想盘石,开始在美国人心中松动了。特别是在相对离东方较近,受东方思想、文化影响较深的美国西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美国医药界的一些有识之士也看到,现代医学具有一定局限性。他们认为中国的中医药有着几千年的历史,中医针灸的独特功效已毋容置疑,作为一种医学学派,中医药应在美国有其合法地位。鉴于此,美国西部各州率先行动,首先要求针灸合法化。在美国有识之士及部分政府官员支持下,1973年马萨诸塞州首先承认了中医针灸的合法地位。接着1974年,加利福尼亚州上议院也立法批准针灸合法化,至1986年在全美51个州陆续确立了中医针灸合法地位。至此,中医药在美国才得到迅速发展和推广。
(二)中医药现状
随着针灸在美逐步合法化,中国传统医学在美国的发展势头良好。据不完全统计,1987年全美已有2500余名有执照的针灸师,从事针灸医疗工作的达万余人。1989年全美与针灸有关人数增至2万人。目前仅加州有执照针灸师己达8600人(这些针灸师64%是本科大学毕业生),诊所800多家。目前全美有20多个针灸医疗中心,从事针灸研究和治疗,研究项目有200多项,所治疾病主要有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关节炎、肥胖症、过敏性疾病、功能不全等数十种,特别是中药、针灸治疗艾滋病出现了较好苗头很受关注。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医、针灸学校20多所,有40多个中医针灸学会或基金会,创办近10种中医、针灸杂志。并在不同地区召开了一些国际性中医药或针灸学术会议,交流研究成果。
近年来,美国公众和医学界逐渐认识到中国传统医学的安全有效和通用广泛的特点,越来越多的美国人愿意接受中医治疗。1993年美国医学协会曾对1992年非常规医学在美国到底有多大市场,作了一番调查。它涉及的面很广,包括针灸、中草药、按摩、音乐治疗等。调查结果,美国人看非常规医学大约花了140亿美元,与总的医疗费用(1992年7000亿美元)相比差的很远,只占约2%。但在美国非常规医学,一般保险公司不保险,大多数是病人自己掏腰包。从这一点上看,患者宁愿自己花钱去看非常规医学,这说明它在美国人心中占有一定的比重。另据报道现在每3名美国患者中就有一人求助于非常规医疗方式,而大多数患者选择中医针灸和推拿疗法。美洲中医学院附设诊所,每年平均接待2000多名患者,其中90%是白人。1993年3月在南加利福尼亚州,有400名中医界人士参加的庆祝“国医节”聚会上,威尔逊州长专门派他的秘书送来贺函,函中充分肯定了中医研究和职业人士,并祝中医在美国能不断发展。洛杉矶市长布莱德雷宣布3月21日为洛杉矶市的“针灸日”,他希望中西医有朝一日在美国能携手合作,为所有美国人民造福。1998年,中国元极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中医药学会元极医院院长张志祥教授一行三人应纽约中医药联合总会与世界中医针灸联合报邀请,参加了在美国曼哈顿举行的'98纽约国际中医药学术研讨会。来自世界上20个国家的300多名专家教授参加了会议。会上,张志祥教授宣讲了元极医学的发展和研究成果,受到与会代表的热烈欢迎。会后,张志祥教授应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的邀请,就元极医学的科研进行座谈,并应邀在哈佛大学癌症治疗中心进行元极医学讲座。
随着中医、针灸在美国的发展,中药也受到美国人的青睐。据统计,美国人每年要花费60亿美元用于营养保健品,而且这一市场以每年增长20%的速度拓展。美国约有5%的患者服用天然药物,其中80%的人在治疗过程中服用中药。看来中草药有可能逐步被美国政府接受。如纽约珠汪百货店(兼营中药店),每天接方配药就达80?00帖,在美国来讲数量不算少了。据美国汉方药研究所所长许鸿源药学博士介绍:现在全美有各种中药店和含中药的保健品店12000多家,年销售额达20多亿美元。中医药在其他方面的成就也在美国引起广泛的重视。FDA对此日益关注,曾派出调查员收集一定数量的产品样本,以确定哪一些可能对健康有害或做了未经证实的疗效说明,其中的大多数草药在健康食品商店出售。由于报告的问题有关紫草科植物茶,调查员们收集了产品由紫草科植物制成的样本,以测定其中所含的具有潜在毒性的吡咯碱的水平。紫草科植物的叶和根已被发现吡咯碱的含量很高,但植物品种和部位不同,含量差异性很大。
草药工业本身也在努力寻找更多有关特定草药安全性的东西。草药研究基金会,在美国草药产品联盟的要求下,创建了一项评估约200种通常使用、 但不允许用于食品调味剂的商业草药的计划。经过5到10年, 基金会计划收集每种植物的资料,包括在其它国家的应用史、化学组成、药理特性、负面案例报告以及毒理研究。基金会的会长Robert Mc Caleb说,基金会正计划遵循FDA将用以确定的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准则,咨询FDA所依靠的专家。我们预计结果会同时向两个方向发展。我们将找到安全的草药以及像紫草科植物那样不安全的草药。同时我们也会找到难以做出结论的植物”。
关于中草药在美国的应用情况,从使用范围看:(1)约有70%的美国针灸医师在治疗中使用中草药或中成药,一些正骨医师和营养师也在学习使用。(2)常用的中草药或剂型;汤剂、片剂、粉剂、胶囊。(3)中草药在美国市售作为天然健康食品、茶或佐食品。美国国家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对包括中草药在内的天然植物药法规,目前仍按食品或健康食品市售,但不能在标签中称为“药物”,并不准注明或暗示可治疗或预防某种疾病。除医疗机构外,美国的一些大学和医药公司也开始研究中草药的药理、药效。美国著名的斯坦福大学设立了“美国中药科学研究中心”,集中了一批医药精英,选用最先进仪器设备,专门从事中草药的研究开发。他们认为,从中草药中开发新药,要比西方“碰运气”的方法开发合成药物更有成效,省时省力省钱,还可缩短上市时间。
除此而外,中国气功已被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正式承认为替代医学的一个专业并开始进入研究阶段。美国中医和针灸学院设立了气功讲座。气功在预防医疗保险中的价值有待于大力发掘和研讨。
分析中国传统医学能在美国得以发展的原因:首先在于它的安全性。如:自1972年以来针灸医疗事故在全美国仅发生6例;中成药和中草药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比较安全;学习气功很少有偏差的报道。其次是有效性和适应症,治疗疾病的范围广;配合西医治疗可获得更好的疗效;对某些慢性病较西医常规治疗更有效。特别是,西方人观念正在逐渐改变。1990年,哈佛大学艾柏格医生的调查表明,约有1/3的受试者曾接受不同种类的替代医学治疗共42500万次,花费137亿美元,其中103亿由病人自己支付,34亿由保险公司支付。病人中有72%不肯告诉西医师自己曾接受替代医学治疗。但不容忽视的是,中医之所以被美国医学界普遍接受,还在于美国医疗费用开支太大,约占国家总产值的14%。而且,西药有毒副作用。在美国,医院中使用的常规西医药物中,有11%不够安全。30%的病人服用西药有各种副作用。据统计:给65岁以上的老人所开的3000万公费医疗处方中,有17%不够安全。有些西药的毒性较大,西药治疗慢性病疗效欠佳。此外,美国政府正在对医疗保健政策进行改革,治病多元化的趋势和减少国家经费开支等因素,也给替代医学治疗提供了发展的机会。虽然很多病人已在他们的医疗选择中包括了针刺疗法,但并不是每个人都相信它的疗效。患者格林斯费尔德说,西方人认为很难理解不能真正解决的事情。他们说:“我想知道针灸的机理,在了解这一切之前,我无法接受它。”尽管针灸的作用机理尚待深入认识,但有两种理论在相当程度上揭示了针刺的奥秘。一种理论是小痛镇大痛;另一种理论则围绕类吗啡物质的研究。它认为针刺刺激人体可产生内啡吠和脑啡呔,这至少可以部分解释针刺的效应。最近研究人员正在寻求以中医的经络系统对照遍布人体的生物电磁场。
1996年,女医生夏皮罗在纽约的太平洋东方医学院修完了全部的针刺和中药学课程。她不讲什么内啡呔、脑啡呔,她宁愿运用阴阳学说这一中医的基本理论诊断她的病人。在曼哈顿57街的小诊所内,她每周治疗30个病人,初诊费100美元,复诊费75美元。一位法官因淋巴腺肿大几个月以来一直在她的诊所接受治疗,他是从他母亲那里第一次听说针刺疗法的。他说:“它有效,我的淋巴腺肿大已经缩小了一半。”夏皮罗是纽约布朗克斯地区的林肯医院,在史密斯医生负责的戒毒项目中,作为志愿助手时初学针刺的。她说:“病人接受美沙酮和耳针治疗的不同效果,使我印象深刻。那些戒毒者非常急切要得到美沙酮,但在林肯医院扎耳针的那些患者却能够平静下来,尽管给他们扎针的都是学生。”
下面具体对美国纽约州的中医药发展情况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在纽约州有执照的针灸中医有800多人,其中华人300多人。针灸中医师一般挂靠在西医诊所。华人中医大多自己开业,大约有200多家诊所。据估计,无照行医者可能有1000人,“非法”诊所远远超过合法诊所。华人中医中不乏一些在国内就已经出名的老中医,也有不少毕业于正牌中医学院的医生,文化水平和医术都比较高。但也有一些收费低廉的滥竽充数者,纯粹借“行医”混饭,这些庸医造成的影响很环。目前纽约还没有很正规的药中医学校。
纽约州相信针灸的西方人大有人在,另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华人,由于他们中的许多人买不起或无法购买(非法移民)医疗保险,所以收费低廉的中医很有市场。美国政府不承认中医,不允许中草药合法进入药品市场,但是华人有吃中药治病的习惯,所以有不少中医给病人开中药,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干涉。据了解,纽约有不少经营批发中草药的商店,从内地、香港或台湾地区以“中国茶”或保健食品的名义进口中草药,然后作为保健食品出售。在美国天然药物市场上唱主角的是中草药。1993年之前,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对中草药的管理没有明确的法令,本来准备在1993年对中草药一类的物质实行严格管理,结果这一消息引志草药销售商的强烈反对。1994年美国会通过一项法案,允许草本药剂以补充食品的形式销售,只是不准在商品标签上宣称有什么特别的疗效,但对商品的名称没有限制。
纽约州政府对中医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发放行医执照来实现。由于美国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并不了解中医药,因此发放执照的整套系统很不健全。1992年5月1日之前申请针灸执照无需考试,但必须具备10年临床经验,有大学文凭,州教育局审定。申请针灸执照无需有医学背景,但必须通过由美国全国针灸证书委员会(NCCA)主持的针灸医师资格考试。NCCA的考题分中英文两种。如果选择中文,通过资格考试后还要考英托福,成绩要500分以上,因一些华人英文不行,考试难过关,从业人数减少。NCCA现在开始主持草药药剂师资格考试,说明他们已经看好中医和中草药的发展前景。
纽约州的华人中医人数不少,他们希望成立正规的中医学校,建立正规的中医医院。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近期不大可能。但是,一旦这几年中医药在攻克疑难杂症方面(如癌症)有显著进展,那么西方裔美国人就会接受中医药,就会有人愿意投资或资助开办中医医院或建立中医学校。从今年4月起,华盛顿州将针灸、按摩一类的“非传统”医疗纳入医疗保险的范围,成为美国这样做的第一个州。去年3月底,FDA已将针灸用针列为第二类医疗器具,这样保险公司就在可能把针灸列入其保险范围,接受针灸治疗的病人将大大增加,所以现在是寻求合作研究、共同开发的大好时机。
(三)中医药发展前景
中医药在美国发展前景广阔。美国社会的竞争多于合作,在求职、经营、生活等各方面,随时都有激烈的竞争,加上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人们经常因此而头痛、焦虑、抑郁,此外,美国的艾滋病、吸毒等社会病日趋猖厥,而这些病西医很难处理。据美国有关权威人士调查,目前美国有49%的疾病西药无法治疗。美国一些临床家认为,中医针灸治疗这些病较现代医学在某些方面更胜一筹。美国加州大学教授E. L Way曾在一次国际性讲演中指出:中国医药学中的整体观是现代医学必须学习的内容。今后,研究互相取长补短的手段,尤其是探讨如何使西医能够接受中医药学的途径,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于1992年7月设立了非常规医学办公室(OAM),负责对各种传统医学(包括针灸、中药、推拿、气功)进行科学评估,从而逐步确立非常规医学在美国的合法地位。因此可以推断,过去的非常规医学,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在美国会逐渐变成正规医学。
目前以中药作为研究开发新药的对象在美国十分看好。主要原因是西药毒副作用大,据调查目前美国有20%左右的人因服西药产生副作用而数病。此外新药研制周期长,而且费用十分可观,平均每种新药需花3.6亿美元。因此美国联邦政府及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研究机构,都开始认识到,需从天然资源中寻找新药。《美国商业周刊》在1992年3月份和5月份分别指称美国制药工业是90年代“制造美国梦”的机器,新药开发成为美国资本家最热衷的投资项目。一些制药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向大陆购取单味药材的提取物粗品,然后进行分离提取及筛选工作。这无疑给我国中药行业向美国开指和占领市场提供了新的契机。特别是1994年10月间美国还通过了一项包括草药在内的食品补偿剂的新法规,更将为中草药进入美国创造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美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随春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人们普遍注意身体保养。因此滋补强壮、美容化妆品、减肥等中医药保健产品,很受美国人欢迎。美国的有识之士巳经开始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纷纷要求与中国合资兴办保健品生产厂。在美国用中草药原料生产这类产品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捷径,也是把中成药衬进美国市场最有效的方法。据说已有不少省、市正在与美国洽谈合资建厂的意向。可见中药保健产品在美国市场潜力是无限的。
当然不可否认,目前中医药在美国的合法地位还处在争论中,美国学术界、医务界、教育界对中医药的认识还处于初级阶段,中医药在美国的传播发展还必须经过一段漫长而艰苦的道路。然而这在长期由西医西药处于垄断地位的美国,目前这种局面是不足为奇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回顾中医药在美国的近200年历史,从华人早期移民时美国人对中医药的零星接触,到近代由于现代医学发展而引发的对中医药一概排斥,又到尼克松访华后掀起的“中医热”,可以看到在中国已有几千年历史的中国传统医学,己在大平洋彼岸的美国生根发芽,且有所发展。相信今后随着中医药在美的信誉不断提高、法律地位的肯定,医疗保险等问题的解决,将会有更大的发展。但由于中医学与美国医学文化的背景不同,对中医术语的难以理解,这就要求我们中医工作者在中医术语的国际化方面多作贡献,以使中医学知识能更准确地传播出去,让中医药更好地为美国人民健康服务。
早在十九世纪初叶,中医药随着大批华工开始进入美国,但一直未受到重视,中医被认为是不科学的把戏而遭到排斥。直到1972年中美关系实现了正常化,尼克松总统访华观看了针刺麻醉开刀的全过程,亲眼目睹了针灸的神奇作用,特别是1973年Harvard大学医学教授组团到中国考察针灸和针刺麻醉术,他们参观手术室,和病人、医生交谈,并摄下了针刺麻醉的全过程,其后在美国电视台播放,引起轰动。此时,“中医、中药不科学”的顽固思想开始动摇,相当一部分美国人开始相信中国古老的针灸术。成为中医药进入美国的一大契机。
二、美国的中医药管理
美国是移民国家,建国200多年来形成多人种、多民族的社会。作为一个新兴的现代工业化国家,有主流的所谓美国风格,然而仍保留和尊重不同民族的社会风俗和生活习惯。中医中药作为华裔的传统医疗保健手段,从华人进入美洲新大陆就有中医中药在美国出现,但仅作为一种民族习俗存在,针灸和中药只在中国城(China Town)可以见到,施术者和接受者仅限于华裔。华裔在美国人口构成中占极少数。西部港口城市如旧金山、洛山矶;大商业城市如纽约市等华裔比例多些,其它地区极少。全美国华裔居民比例约占2~3%,是地地道道的少数民族(华裔包括中国大陆、港台澳地区的华人),在本世纪70年代以前,中医中药在美国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当然也没有什么为中医中药制订的法律。70年代以后,由于我国中医事业的发展、针灸针麻的成就以及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提倡,全球出现一股“针灸热”。在美国,受这股热潮影响,针灸进入白人主流社会,这对美国医学界是格格不入的,激起美国医学界剧烈抗拒。翻阅70年代初中期的美国医学界权威刊物,如《美国医学会会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等,会读到这样的社论:“针灸是野蛮而不文明的”、“如果针刺能治病,那么扎根刺也能治病?!”等等词句;甚至把针灸师押上法庭要求因操作针灸而判刑。傲慢与偏见不能否定疗效与事实。针灸以其独特快捷、无化学副反应的疗效取得民众信任,愈来愈多的美国白人热衷于针灸,新闻媒介不断报道针灸的神奇,迫使美国政府不得不考虑针灸立法问题,以管理和规范针灸、针灸师和针灸教育培训。美国是一个联邦国家,50个州、1&127;个特区都有自己的立法司法权,针灸在各州进展不一,各州对针灸立法时间有先后、内容有差别。在1997&127;年出版的《美国针灸与中医法汇编》(Acupuncture &127;& Oriential Medicine Laws 1997 Edition)中,对美国各州关于针灸及中医法律作简要的跟踪介绍,现评介如下:
50个州、1个特区可大致分为两大类。第Ⅰ类,州政府专门为针灸立法,设立针灸师头衔;第Ⅱ类,未专门为针灸立法,无针灸师头衔,但医师或在医师监导下可以应用针灸。
第Ⅰ类(按立针灸法年代次序排列)计30州
立法年份 立法州(特区)名
1973 1)内华达 2)俄勒冈 3)马里兰
1974 4)夏威夷 5)蒙他拿 6)南卡罗利纳
1975 7)路易斯安那
1976 8)加利福尼亚
1978 9)新墨西哥 10)罗得岛
1981 11)佛罗里达
1983 12)新泽西 13)犹他
1985 14)佛蒙得 15)华盛顿
1986 16)马萨诸塞 17)宾夕法尼亚
1987 18)缅因
1989 19)科罗拉多 20)哥伦比亚特区 21)威斯康星
1990 22)阿拉斯加
1991 23)纽约
1993 24)依阿华 25)北卡罗利纳 26)德克萨斯 27)弗吉尼亚
1995 28)康涅狄克 29)明尼苏达
1996 30)西弗吉尼亚
第Ⅱ类 计21州
1) 亚拉巴马 2) 亚利桑那 3) 阿肯色
4) 特拉华 5) 乔治亚 6) 爱达荷
7) 伊利诺伊 8) 爱荷华 9) 堪萨斯
10) 肯塔基 11) 密歇根 12) 密西西比
13) 密苏里 14) 内布拉斯加 15) 新罕布什尔
16) 北达科他 17) 俄亥俄 18) 俄克拉荷马
19) 南达科他 20) 田纳西 21) 怀俄明
这里需要作补充说明:
(1)事实上,美国51个州(特区)以不同形式承诺,都已实施针灸疗法。
(2)“针灸”一词的定义已超越原来传统的意义和范畴,往往包括中药、推拿、指压、食疗等所谓“非常规疗法”(Alternative Medicine )或“东方医学”(Oriential Medicine),后者是中医学在美国习用的名称,包涵一小部分日本汉方医和朝鲜韩医。
(3)除了各州制订有关针灸法以外,美国联邦政府尚未公布全美的针灸法律,但在1995年5月美国联邦政府人类健康服务部所属的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将针灸针列为医疗器械,间接而策略地认可针灸疗法。
(4)1995年5月25日,美国联邦政府公布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于1994年10月-28日通过的《膳食补偿剂法》(Dictary Supplement Health &Education Act,简称DSHEA),明确指出草药可作为膳食补偿剂形式进入市场。
当然,不应只看到有利一面,中医针灸在美国发展仍有许多问题,如中药含超量汞、砷、铅等毒性问题、针灸师无照经营问题、针刺事故问题、针灸师冒领医疗保险问题等等,也阻碍中医药在美国进一步发展,值得重视。
在西医占主导地位的美国,所有的传统医学都彼视为“非常规医学”,未被联邦政府列入正规医疗体系,属于另册,中医亦不例外。中医药在美国必须遵循医药当局对于非常规医学的统一管理规定。目前中医药在美国仅针灸是以州法律形式,列为一种医疗手段。中医暂隶属于针灸之下。下面分别就针灸、中药管理及医疗保险的情况简单介绍如下:
二、美国的中医药管理
(一)针灸管理
在美国尽管各州对针灸立法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针灸已逐渐为美国卫生行政部门所接受,并批准为公众的合法医疗保健手段。1972年3月内华达州最先承认针灸是一种临床手段,该州法律规定允许针灸师可在没有医生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针灸治疗,但必须至少具有10年以上的针灸临床经验,并同时具有某个国家认可的证件及某个州的基本医疗证书。同年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允许无执照的人进行针灸治疗,但必须在正规医院中有一名医师监督下才能施术,1973年10月俄勒冈州的法律批准在医院中有医师监督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针灸治疗,同年马萨诸塞州的法律承认针灸合法化。1980年,美国得克萨斯南部地方法院制定了肯定美国人研究针灸权力的条款,指出:针灸己经有2000-5000年实践历史,如同汉语作为一种信息传播的方式一洋,针灸作为一种医疗方式不再是实验性的。实验性的并不是针灸,而是西方对针灸的理解和准确应用的能力。此后,合法的针灸实践在美国广泛传播,许多州都通过了有关法律。到1984年时,除了俄克拉荷马州和南达科他州不允许使用针灸外,其它备州均以不同形式允许使用针灸疗法,其中有10个州允许针灸师独立开业。1987年已有25个州有权批准或注册针灸师、允许针灸师单独领取执照或注册。1988年资料表明,已有36个州对医生使用针刺无特殊要求,另外15个州则要求医生在接受培训后才能使用针刺,23个州不允许非医生针灸师使用针刺,允许非医生针灸师使用针刺治疗的27个州中,10个州要求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针刺治疗,10个州要求经过培训才能使用针刺.另外7个州则要求既需要培训又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针刺。此外,各州已经不同程度地实施了针灸师资格考试制度和许可证发给制度。
考试制度有两种,一种是加州针灸执照考试,在州政府卫生周领导下进行。考试合格者,可以得到加州卫生局及执照颁发管理局颁发的加州针灸师执照,行医范围只在加州内。另一种是由国家针灸师资格考试委员会(NCCA)举办的针灸师考试。NCCA考试含格证书系专业水平证书。持有NCCA考试合格证书者,要想取得行医权利,必顷向所在州政府卫生局及执照颁发管理局提出申请,取得针灸执照方能注册行医。针灸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每两年更换一次,更换时必须有每年3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分。
凡参加针灸师资格考试的应考者,必须在美国受过三年以上的中医教育达到要求学分后,方可参加考试。从其它国家去美的针灸师以同等学历的身份也可参加考试。从1991年1月起,加州修改了本州针灸专门人才的考试制度。修改这一制度的是“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此机构是审定医务人员行医资格的单位。修改后的制度规定中医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具备同等学历者方能参加考试。预计今后的针灸师考试将会越来越严。
2.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主要包括:
1.法律禁止行为和违禁行为的处罚;
2.食品的定义与标准;
3.食品中有毒成分的法定剂量;
4.农产品中杀虫剂化学品的残留量;
5.药品和器械;
6.新药;
7.人用器械的分类;
8.药品和器械生产者的注册;
9.药品和器械上市前的批准;
10.禁用的仪器设备;
11.关于控制将用于人类的器械的一般规则;
12.新动物药;
13.用于罕见疾病或病痛药品的保护;
14.食品、药品、医用器械的进出口管理。
3.美国负责FDA相关事务的国会委员会和政府机构简介
一、美国负费FDA相关事务的国会委员会
(一)参议院
1.拨款委员会所属农业、乡村发展分会和相关的部门;
2.劳工和人力资源委员会;
3.农业、营养和森林委员会;
4.政府事务委员会。
(二)众议院
L拨款委员会所属农业、乡村发展食品药品管理分会和相关的部门;
2.农业委员会;
3.能源和贸易委员会;
4.政府运行委员会;
5.海洋贸易和渔业委员会;
6.科学、航天和技术委员会;
7.小型商业企业委员会。
二、美国其他负责FDA相关事务的政府机构
(一)美国农业部
1.肉类和家禽管理部门;
2.动物疫苗管理部门;
3.谷物检查管理部门。
(二)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1.消费品管理部门;
2.儿童禁用物品管理部门。
(三)环境保护部
1.杀虫剂管理部门;
2.市区供水管理部门。
(四)酒精、烟草和武器局
含酒精饮料、烟草管理部门。
(五)强制药品管理局
滥用药品管理部门。
(六)联邦贸易委员会
非处方药和化妆品广告管理部。
(七)国家海洋渔业部
民办海产品检查管理部门
(八)职业保健与安全管理局
工地安全标准管理部门。
(九)美国海关
进口物品管理部门。
(十)联邦调查局
联邦反干涉法管理部门。
(十一)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
疾病流行和其他健康问题管理部门。
(十二)核管理委员会
核工业的执照发放及法规管理部门。
4.FDA公众咨询委员会简介
FDA公众咨询委员会是由美国著名专家组成。当FDA处埋有争议的问题或新的和特殊产品时,捉供咨询以帮助作出央定。其隶属于FDA的相关部门。
一、局长办公室
1.茶专家办公室;
2.AIDS药物开发全国委员会;
3.FDA科学委员会。
二、生物制品评价与研究中心
1.过敏药物咨询委员会;
2.改善生物制品反应咨询委员会;
3.血液制品委员会;
4.疫苗及相关生物制品咨询委员会。
三、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
1.麻醉药和生命维持药咨询委员会;
2.抗感染药咨询委员会;
3.抗病毒药咨询委员会;
4.关节炎药咨询委员会;
5.心血管和肾脏药咨询委员会;
6.皮肤病药咨询委员会;
7.药品滥用咨询委员会;
8.内分泌和代谢药咨询委员会;
9.生殖和母性保健药咨询委员会;
10.肠胃药咨询委员会;
11.通用名药咨询委员会;
12.医学影像用药咨询委员会;
13.非处方药咨询委员会;
14.肿瘤药咨询委员会;
15.周围及中枢神经系统药咨询委员会;
16.心理治疗药咨询委员会;
17.肺过敏反应药咨询委员会。
四、安全与应用营葬申心食品譬询委员会。
五、设备和放射保健中心
1.设备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咨询委员会;
2.医疗设备咨询委员会;
(1)麻醉和呼吸治疗设备小组;
(2)循环系统设备小组;
(3)临床化学和临床毒理学设备小组;
(4)牙科产品小组;
(5)耳鼻喉科设备小组;
(6)肠胃和泌尿科设备小组;
(7)普通和整形外科设备小组;
(8)综合医院和家庭使用设备小组;
(9)血液学和病理学设备小组;
(10)免疫学设备小组;
(11)微生物学设备小组;
(12)神经科设备小组;
(13)产科和妇科设备小组;
(14)眼科设备小组;
(15)矫形和康复设备小组;
(16)放射设备小组。
3.国家乳房造影法质量保证咨询委员会;
4.电子枝术产品放射安全标准委员会。
六、兽药中心
兽药、咨询委员会。
七、国家毒理研究中心
1.牧场管理咨询委员会;
2.科学咨询委员会。
5.FDA的非处方药品(OTC)办公室和顾问委员会简介
OTC(Over-The-Counter)药品,也被称为非处方药,FDA亦已承认该术语“柜台购买的药品”。目前在美国销售的药品近40O,OOO个,其中300,000多个为OTC药品。在美国有两种获得药品的主要渠道:或是根据医生处方的处方药,或是消费者直接购买0TC药品。
美国保健费用的增加以及更安全和更有效的OTC的出现,促使病人能够进行自我治疗疾患,而这在过去非求助于专业医疗不可。这种趋势使得获取从前的处方药品的机会增加了,因为这些部分处方药品已列入非处方药品的范围。这些非处方药品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广泛的选择和机会。
美国所颁布的旨在管理药品的第一个主要的联邦法规是1906年的《联邦食品与药品法》但直到1938年通过了《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规》才从法律上限定药品的安全性。自1933年以来,这一新法律的立法工作一直在考虑之中。只是由于人们使用了这种新近销售的混有毒性溶剂甘醇的氨苯磺胺酏剂,造成100多人死亡,而其中许多是儿童。这一事件最终促成了该法规的形成。1938年的《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要求,在1938年后投放市场的所有新药产品应当在销售前证实供人用是安全的,根据通常被称为原始条款的要求,在1938年以前上市的产品不受新药申请(NDA)条款的限制。然而,一些现行销售的OTC药品,例如阿斯匹林,仍受该条款的影响,另外,FDA在审查OTC药品时,己经评审了所有OTC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标签,无论开始销售的日期是何时。在美国整个新药申请过程中,处方药品可以被重新分类为OTC药品,而且保留其新药的地位。也能够直接批准OTC药品的新药申请(不用重新分类),如异T苯丙酸2OOmg(处方中从未使用的剂量)。当一种新药由许多病人使用多年时,它可以被看作是通常承认安全有效。通过FDA审查的OTC药品,也可以得到全部认可的地位。审查完成时,所有没有被批准为新药的OTC药品将被归于OTC药品的专论(详见“OTC专论的含义”)。
1972年开始审查OTC药品以前,FDA没有一家下属的单位特定地处理过现行销售的OTC药品。起初,药品局官员帮助咨询审查小组审查销售的OTC药品的成分、标签和告诫,并且公布由此而产生的联邦文档文件。1977年,包括药品评审和研究平心(CDER)的OTC药品评审部在内的较大的、更正式的组织成立了。然而,那时,多数有关新药的问题(包括重新分类和申请)是在药品评审和研究中心的某个新药部门中而不是由OTC药品部门处理。
OTC药品评审部于1991年被改组为OTC药品评审办公室。它充实了负责处理新药申请和处方药品转换的新药评审部门的工作。它包括了一名专论审查人员,一名医疗审查人员和一名药品政策人员。他们被指定同时提出OTC药品的问题,如处方药一一OTC药品的转换,新的OTC药品,国际协调,以及对卫生保健花费作必要的监控等。
2.自1981年最后的OTC药品咨询小组解散以来,一直没有专门的顾问小组常规检查OTC问题。有时,由常设处方药品顾间小组审查OTC成分。
1991年FDA宣布成立了非处方药品咨询委员会,审查和评审OTC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作为一个将各类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时意见交换的场所。成立了有10人组成的具有广泛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核心委员会,成员都是内科学、妇产科学、皮肤病学、流行病学、药学、临床药理学、儿科学和有关专业领域有见识的专家。在对某一专题进行研讨的时候核心委员会可以吸收其他FDA委员会中对这个问题有专长的专家参加讨论。例如,在考虑局部制剂时,则可以邀请若干皮朕病专家。新的委员会也包括一名消费者代表和一名无投票权的行业联络员。1992年12月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审议OTC产品中酒精的药学作用问题,对用于口服的药品规定了较小的剂量。
近年,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为使在美国市场上出售的OTC药物的标签规范化,减少OTC药品的滥用事件,对OTC药品标签做了新的规定。据估计每年有170000名病人因滥用OTC药物而住院,白白损失约75亿美元的治疗费。研究人员发现,其中一半的OTC滥用事件是可以通过规范标签来加强对消费者的服药指导而避免的。规定:所有OTC药品的基本内容都必须按顺序出现在标签上,而且文字应通俗易懂。标签上必须出现的药品有关内容依次是:活性成份;用法;注意事项;用药指导;药物不良反应及其他信息。新的法规规定了六种不同的标签类型,厂商可根据自己产品的形状及尺寸自由选用。这项法规将有两年的试行期。FDA还将落实一项计划,目的是强化消费者服用OTC药品的常识,特别是对儿童、需特别护理人员及老年人。这项工作将由非处方药品工业协会及国家药品连锁店协会共同负责。
6.FDA药品审评成员的组成及其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人员组成:
FDA药品审评成员一般由药剂师、药理学家、临床医生、药代动力学家、统计学家和微生物学家组成。
二、主要工作内容:
1.药剂师主要评价药品的组合、配伍、生产工艺控制以及包装的合理性,以确保产品的稳定性以及标签说明与实际药效的一致性;
2.药理学家主要评价短期及长期的实验动物的毒性和药效问题;
3.临床医生主要评价临床试验的结果,包括疗效和不良反应;
4.统计学家主要评价实验设计的含理性,统计分析的正确性,以及安全性、有效性结论的真实性。
5.微生物学家主要评价抗感染方面的数据(包括抗细菌、抗病毒、抗真菌方面)。由于这类药品最终是作用于微生物而不是人体,所以评审标准有别于其他类药品;
6.药代动力学家主要评什药品的活性成分,被体内利用的情况以及体内的分布过程、代谢及排泄等问题。他们还评价药品所拟定标签的给药方案是否有足够的根据。
7.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的组织机构简介
一、构成:
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根据工作性质分为若干个评价室和测试研究室,具体机构设置是:
中心领导办公室
审批管理办公室 药物学室
药物评价一室 药物评价二室 管理办公室 临床药理及生物制剂室 通用名药办公室
药物评价三室 药物评价四室 培训交流中心
药物评价五室 流行病及生物统计室
总务室 新药化学室 测试研究室
二、宗旨:
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 and Research,CDER)旨在通过药品的开发和评价,促进、保护和提高公众健康。
1.审批将要上市的新药,以确保其具有与药品标签上的功能主治相一致,从而为用药的准确与安全提供便利;
2.对目前尚无合适治疗手段的危重病的药品研究,特别是为具有前途并正在从事开发的试验药品能尽早开发形成产品提供方便;
3.促进革新,在药物开发过程中,捉供科技导向;
4.确保在药品研究中,受试者的安全及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5.确保上市后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一)中医药发展简史
中医药传入美国的时期,最早可以追溯到十八世纪的中期,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霍夫施塔特(R. Hofstadter)等所著之“The United States”(《美利坚合众国》一书(1976年Prentice Hall Inc出版)中就指出:公元1603年苏格兰商人在美建立弗吉尼亚(Virginia)公司的三项主要目的中,第一项便是从美国西部寻找道路与中国贸易。从18世纪50年代开始,中国茶叶通过英国间接输入美国,但当时只是作为保健饮料用。公元1784年,中国药材肉桂、桂皮、茶叶等已经通过中美贸易开始直接运抵美国。
19世纪初叶,欧洲医学家应用针灸术于临床取得良好疗效,并出版了一些有关著作。随后中国的针灸术也通过欧洲的医学文献传入美国。公元1820年后,美国医学杂志开始选载欧洲应用针刺术的经验和学术报告记录,引起了美国医学界的兴趣。公元1825年著名化学家、医生Franklin B Bache从法文翻译出版了Morand的《针刺术研究报告》一书,并在临床上试用于治疗。然而针刺术在19世纪对美国医学界并无多少影响。
中医药作为一门学科,比较系统地传入美国,是从19世纪40年代末开始,随着大批华人的移居而出现的。公无1848年1月美国西部发现黄金后,赴美华人逐渐增多。其中有不少中医药从业者。在早期抵美的中医药人员中,有姓氏可查的名医如广东顺德县籍的黎普泰,以其医术精湛而名噪一时,每日门诊量数以百计,以及在加利福尼亚州的费度尔镇有亲自经营“陈记生草药店”的余风庄。此外还有公元1866年在美国爱达荷州波义西市行医并取得“合格药师”证书的卓亚方。公元1887年随父到俄勒冈州的约翰德市购买下金华春草药店经营中药,并有“神医”之誉的伍于念等。在旧金山等华人集居地区,未出现较现代化的西医西药以前,用中草药治病也非常普遍。
由于中医在美一直未取得合法地位,加上近代西方现代医学发展,各国传统医学出现低谷趋势,美国出现对中医的排斥态度,中医被美国人视为“巫医”不科学而遭到否定。故中医药虽然传入美国已有100多年历史,但并没有真正被美国公众所接受,长期以来中医药的使用者,几乎只限于旅美的华人。
真正改变中医药在美国的处境,并使之得到发展,是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以后,中美关系恢复正常化,在美国掀起了一股“中国热”。尼克松的随行私人医生塔卡(Walter R. Thach),在华时参观了针麻手术,一名美国记者还亲身体验了针刺感受。塔卡回国后介绍他的见闻,他说:“我看到的东西很少,但已足够使我相信其中有重要的东西存在,这是我们应当重视的,并在临床上应用它。”此后美国一些著名医学刊物和其他报刊上经常登有介绍中医、针灸的文章和报道。1972年6月闷热的一天,法院执行官的车停在美国曼哈顿东郊的一座褐色沙石建筑的前面,他们是来给纽约市针灸中心的非法行医者下传标的。当天在中心执业的6名针灸师之一的大卫.洪说:“一名护士引我从后门溜了出去。我到一楼时,发现那里有很多人,前门已经被封销了。”那时美国很多官员和医生视针灸为巫术,只有为数不多的针灸师蛰伏于唐人街。如今全美的针灸师已经超过一万人,每年有100多万美国人接受针刺疗法。1977年12月,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首次肯定了这一古老的疗法,而且从1996年起,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解决了对针刺的限制之后,越来越多的保健公司接受了针刺治疗的账单。
今天美国大多数州都已经给针灸师发放执照和注册登记。但各州对针灸师的要求有很大区别,例如纽约州医生要经过300小时的训练,非医生要学习3年的课程才能使用针刺疗法。1973年元月《美洲中国医学杂志》美国中医学会等,发起举办了中医和针灸学术讲座,《美渊中国医学杂志》还专文介绍中国医学史和针灸史。不少医生也纷纷发表自己对中医针灸的看法。作为“中国热”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医热”也在美国掀起。“中医中药不科学”的顽固思想盘石,开始在美国人心中松动了。特别是在相对离东方较近,受东方思想、文化影响较深的美国西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美国医药界的一些有识之士也看到,现代医学具有一定局限性。他们认为中国的中医药有着几千年的历史,中医针灸的独特功效已毋容置疑,作为一种医学学派,中医药应在美国有其合法地位。鉴于此,美国西部各州率先行动,首先要求针灸合法化。在美国有识之士及部分政府官员支持下,1973年马萨诸塞州首先承认了中医针灸的合法地位。接着1974年,加利福尼亚州上议院也立法批准针灸合法化,至1986年在全美51个州陆续确立了中医针灸合法地位。至此,中医药在美国才得到迅速发展和推广。
(二)中医药现状
随着针灸在美逐步合法化,中国传统医学在美国的发展势头良好。据不完全统计,1987年全美已有2500余名有执照的针灸师,从事针灸医疗工作的达万余人。1989年全美与针灸有关人数增至2万人。目前仅加州有执照针灸师己达8600人(这些针灸师64%是本科大学毕业生),诊所800多家。目前全美有20多个针灸医疗中心,从事针灸研究和治疗,研究项目有200多项,所治疾病主要有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关节炎、肥胖症、过敏性疾病、功能不全等数十种,特别是中药、针灸治疗艾滋病出现了较好苗头很受关注。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医、针灸学校20多所,有40多个中医针灸学会或基金会,创办近10种中医、针灸杂志。并在不同地区召开了一些国际性中医药或针灸学术会议,交流研究成果。
近年来,美国公众和医学界逐渐认识到中国传统医学的安全有效和通用广泛的特点,越来越多的美国人愿意接受中医治疗。1993年美国医学协会曾对1992年非常规医学在美国到底有多大市场,作了一番调查。它涉及的面很广,包括针灸、中草药、按摩、音乐治疗等。调查结果,美国人看非常规医学大约花了140亿美元,与总的医疗费用(1992年7000亿美元)相比差的很远,只占约2%。但在美国非常规医学,一般保险公司不保险,大多数是病人自己掏腰包。从这一点上看,患者宁愿自己花钱去看非常规医学,这说明它在美国人心中占有一定的比重。另据报道现在每3名美国患者中就有一人求助于非常规医疗方式,而大多数患者选择中医针灸和推拿疗法。美洲中医学院附设诊所,每年平均接待2000多名患者,其中90%是白人。1993年3月在南加利福尼亚州,有400名中医界人士参加的庆祝“国医节”聚会上,威尔逊州长专门派他的秘书送来贺函,函中充分肯定了中医研究和职业人士,并祝中医在美国能不断发展。洛杉矶市长布莱德雷宣布3月21日为洛杉矶市的“针灸日”,他希望中西医有朝一日在美国能携手合作,为所有美国人民造福。1998年,中国元极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中医药学会元极医院院长张志祥教授一行三人应纽约中医药联合总会与世界中医针灸联合报邀请,参加了在美国曼哈顿举行的'98纽约国际中医药学术研讨会。来自世界上20个国家的300多名专家教授参加了会议。会上,张志祥教授宣讲了元极医学的发展和研究成果,受到与会代表的热烈欢迎。会后,张志祥教授应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的邀请,就元极医学的科研进行座谈,并应邀在哈佛大学癌症治疗中心进行元极医学讲座。
随着中医、针灸在美国的发展,中药也受到美国人的青睐。据统计,美国人每年要花费60亿美元用于营养保健品,而且这一市场以每年增长20%的速度拓展。美国约有5%的患者服用天然药物,其中80%的人在治疗过程中服用中药。看来中草药有可能逐步被美国政府接受。如纽约珠汪百货店(兼营中药店),每天接方配药就达80?00帖,在美国来讲数量不算少了。据美国汉方药研究所所长许鸿源药学博士介绍:现在全美有各种中药店和含中药的保健品店12000多家,年销售额达20多亿美元。中医药在其他方面的成就也在美国引起广泛的重视。FDA对此日益关注,曾派出调查员收集一定数量的产品样本,以确定哪一些可能对健康有害或做了未经证实的疗效说明,其中的大多数草药在健康食品商店出售。由于报告的问题有关紫草科植物茶,调查员们收集了产品由紫草科植物制成的样本,以测定其中所含的具有潜在毒性的吡咯碱的水平。紫草科植物的叶和根已被发现吡咯碱的含量很高,但植物品种和部位不同,含量差异性很大。
草药工业本身也在努力寻找更多有关特定草药安全性的东西。草药研究基金会,在美国草药产品联盟的要求下,创建了一项评估约200种通常使用、 但不允许用于食品调味剂的商业草药的计划。经过5到10年, 基金会计划收集每种植物的资料,包括在其它国家的应用史、化学组成、药理特性、负面案例报告以及毒理研究。基金会的会长Robert Mc Caleb说,基金会正计划遵循FDA将用以确定的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准则,咨询FDA所依靠的专家。我们预计结果会同时向两个方向发展。我们将找到安全的草药以及像紫草科植物那样不安全的草药。同时我们也会找到难以做出结论的植物”。
关于中草药在美国的应用情况,从使用范围看:(1)约有70%的美国针灸医师在治疗中使用中草药或中成药,一些正骨医师和营养师也在学习使用。(2)常用的中草药或剂型;汤剂、片剂、粉剂、胶囊。(3)中草药在美国市售作为天然健康食品、茶或佐食品。美国国家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对包括中草药在内的天然植物药法规,目前仍按食品或健康食品市售,但不能在标签中称为“药物”,并不准注明或暗示可治疗或预防某种疾病。除医疗机构外,美国的一些大学和医药公司也开始研究中草药的药理、药效。美国著名的斯坦福大学设立了“美国中药科学研究中心”,集中了一批医药精英,选用最先进仪器设备,专门从事中草药的研究开发。他们认为,从中草药中开发新药,要比西方“碰运气”的方法开发合成药物更有成效,省时省力省钱,还可缩短上市时间。
除此而外,中国气功已被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正式承认为替代医学的一个专业并开始进入研究阶段。美国中医和针灸学院设立了气功讲座。气功在预防医疗保险中的价值有待于大力发掘和研讨。
分析中国传统医学能在美国得以发展的原因:首先在于它的安全性。如:自1972年以来针灸医疗事故在全美国仅发生6例;中成药和中草药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比较安全;学习气功很少有偏差的报道。其次是有效性和适应症,治疗疾病的范围广;配合西医治疗可获得更好的疗效;对某些慢性病较西医常规治疗更有效。特别是,西方人观念正在逐渐改变。1990年,哈佛大学艾柏格医生的调查表明,约有1/3的受试者曾接受不同种类的替代医学治疗共42500万次,花费137亿美元,其中103亿由病人自己支付,34亿由保险公司支付。病人中有72%不肯告诉西医师自己曾接受替代医学治疗。但不容忽视的是,中医之所以被美国医学界普遍接受,还在于美国医疗费用开支太大,约占国家总产值的14%。而且,西药有毒副作用。在美国,医院中使用的常规西医药物中,有11%不够安全。30%的病人服用西药有各种副作用。据统计:给65岁以上的老人所开的3000万公费医疗处方中,有17%不够安全。有些西药的毒性较大,西药治疗慢性病疗效欠佳。此外,美国政府正在对医疗保健政策进行改革,治病多元化的趋势和减少国家经费开支等因素,也给替代医学治疗提供了发展的机会。虽然很多病人已在他们的医疗选择中包括了针刺疗法,但并不是每个人都相信它的疗效。患者格林斯费尔德说,西方人认为很难理解不能真正解决的事情。他们说:“我想知道针灸的机理,在了解这一切之前,我无法接受它。”尽管针灸的作用机理尚待深入认识,但有两种理论在相当程度上揭示了针刺的奥秘。一种理论是小痛镇大痛;另一种理论则围绕类吗啡物质的研究。它认为针刺刺激人体可产生内啡吠和脑啡呔,这至少可以部分解释针刺的效应。最近研究人员正在寻求以中医的经络系统对照遍布人体的生物电磁场。
1996年,女医生夏皮罗在纽约的太平洋东方医学院修完了全部的针刺和中药学课程。她不讲什么内啡呔、脑啡呔,她宁愿运用阴阳学说这一中医的基本理论诊断她的病人。在曼哈顿57街的小诊所内,她每周治疗30个病人,初诊费100美元,复诊费75美元。一位法官因淋巴腺肿大几个月以来一直在她的诊所接受治疗,他是从他母亲那里第一次听说针刺疗法的。他说:“它有效,我的淋巴腺肿大已经缩小了一半。”夏皮罗是纽约布朗克斯地区的林肯医院,在史密斯医生负责的戒毒项目中,作为志愿助手时初学针刺的。她说:“病人接受美沙酮和耳针治疗的不同效果,使我印象深刻。那些戒毒者非常急切要得到美沙酮,但在林肯医院扎耳针的那些患者却能够平静下来,尽管给他们扎针的都是学生。”
下面具体对美国纽约州的中医药发展情况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在纽约州有执照的针灸中医有800多人,其中华人300多人。针灸中医师一般挂靠在西医诊所。华人中医大多自己开业,大约有200多家诊所。据估计,无照行医者可能有1000人,“非法”诊所远远超过合法诊所。华人中医中不乏一些在国内就已经出名的老中医,也有不少毕业于正牌中医学院的医生,文化水平和医术都比较高。但也有一些收费低廉的滥竽充数者,纯粹借“行医”混饭,这些庸医造成的影响很环。目前纽约还没有很正规的药中医学校。
纽约州相信针灸的西方人大有人在,另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华人,由于他们中的许多人买不起或无法购买(非法移民)医疗保险,所以收费低廉的中医很有市场。美国政府不承认中医,不允许中草药合法进入药品市场,但是华人有吃中药治病的习惯,所以有不少中医给病人开中药,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干涉。据了解,纽约有不少经营批发中草药的商店,从内地、香港或台湾地区以“中国茶”或保健食品的名义进口中草药,然后作为保健食品出售。在美国天然药物市场上唱主角的是中草药。1993年之前,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对中草药的管理没有明确的法令,本来准备在1993年对中草药一类的物质实行严格管理,结果这一消息引志草药销售商的强烈反对。1994年美国会通过一项法案,允许草本药剂以补充食品的形式销售,只是不准在商品标签上宣称有什么特别的疗效,但对商品的名称没有限制。
纽约州政府对中医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发放行医执照来实现。由于美国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并不了解中医药,因此发放执照的整套系统很不健全。1992年5月1日之前申请针灸执照无需考试,但必须具备10年临床经验,有大学文凭,州教育局审定。申请针灸执照无需有医学背景,但必须通过由美国全国针灸证书委员会(NCCA)主持的针灸医师资格考试。NCCA的考题分中英文两种。如果选择中文,通过资格考试后还要考英托福,成绩要500分以上,因一些华人英文不行,考试难过关,从业人数减少。NCCA现在开始主持草药药剂师资格考试,说明他们已经看好中医和中草药的发展前景。
纽约州的华人中医人数不少,他们希望成立正规的中医学校,建立正规的中医医院。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近期不大可能。但是,一旦这几年中医药在攻克疑难杂症方面(如癌症)有显著进展,那么西方裔美国人就会接受中医药,就会有人愿意投资或资助开办中医医院或建立中医学校。从今年4月起,华盛顿州将针灸、按摩一类的“非传统”医疗纳入医疗保险的范围,成为美国这样做的第一个州。去年3月底,FDA已将针灸用针列为第二类医疗器具,这样保险公司就在可能把针灸列入其保险范围,接受针灸治疗的病人将大大增加,所以现在是寻求合作研究、共同开发的大好时机。
(三)中医药发展前景
中医药在美国发展前景广阔。美国社会的竞争多于合作,在求职、经营、生活等各方面,随时都有激烈的竞争,加上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人们经常因此而头痛、焦虑、抑郁,此外,美国的艾滋病、吸毒等社会病日趋猖厥,而这些病西医很难处理。据美国有关权威人士调查,目前美国有49%的疾病西药无法治疗。美国一些临床家认为,中医针灸治疗这些病较现代医学在某些方面更胜一筹。美国加州大学教授E. L Way曾在一次国际性讲演中指出:中国医药学中的整体观是现代医学必须学习的内容。今后,研究互相取长补短的手段,尤其是探讨如何使西医能够接受中医药学的途径,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于1992年7月设立了非常规医学办公室(OAM),负责对各种传统医学(包括针灸、中药、推拿、气功)进行科学评估,从而逐步确立非常规医学在美国的合法地位。因此可以推断,过去的非常规医学,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在美国会逐渐变成正规医学。
目前以中药作为研究开发新药的对象在美国十分看好。主要原因是西药毒副作用大,据调查目前美国有20%左右的人因服西药产生副作用而数病。此外新药研制周期长,而且费用十分可观,平均每种新药需花3.6亿美元。因此美国联邦政府及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研究机构,都开始认识到,需从天然资源中寻找新药。《美国商业周刊》在1992年3月份和5月份分别指称美国制药工业是90年代“制造美国梦”的机器,新药开发成为美国资本家最热衷的投资项目。一些制药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向大陆购取单味药材的提取物粗品,然后进行分离提取及筛选工作。这无疑给我国中药行业向美国开指和占领市场提供了新的契机。特别是1994年10月间美国还通过了一项包括草药在内的食品补偿剂的新法规,更将为中草药进入美国创造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美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随春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人们普遍注意身体保养。因此滋补强壮、美容化妆品、减肥等中医药保健产品,很受美国人欢迎。美国的有识之士巳经开始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纷纷要求与中国合资兴办保健品生产厂。在美国用中草药原料生产这类产品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捷径,也是把中成药衬进美国市场最有效的方法。据说已有不少省、市正在与美国洽谈合资建厂的意向。可见中药保健产品在美国市场潜力是无限的。
当然不可否认,目前中医药在美国的合法地位还处在争论中,美国学术界、医务界、教育界对中医药的认识还处于初级阶段,中医药在美国的传播发展还必须经过一段漫长而艰苦的道路。然而这在长期由西医西药处于垄断地位的美国,目前这种局面是不足为奇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回顾中医药在美国的近200年历史,从华人早期移民时美国人对中医药的零星接触,到近代由于现代医学发展而引发的对中医药一概排斥,又到尼克松访华后掀起的“中医热”,可以看到在中国已有几千年历史的中国传统医学,己在大平洋彼岸的美国生根发芽,且有所发展。相信今后随着中医药在美的信誉不断提高、法律地位的肯定,医疗保险等问题的解决,将会有更大的发展。但由于中医学与美国医学文化的背景不同,对中医术语的难以理解,这就要求我们中医工作者在中医术语的国际化方面多作贡献,以使中医学知识能更准确地传播出去,让中医药更好地为美国人民健康服务。
早在十九世纪初叶,中医药随着大批华工开始进入美国,但一直未受到重视,中医被认为是不科学的把戏而遭到排斥。直到1972年中美关系实现了正常化,尼克松总统访华观看了针刺麻醉开刀的全过程,亲眼目睹了针灸的神奇作用,特别是1973年Harvard大学医学教授组团到中国考察针灸和针刺麻醉术,他们参观手术室,和病人、医生交谈,并摄下了针刺麻醉的全过程,其后在美国电视台播放,引起轰动。此时,“中医、中药不科学”的顽固思想开始动摇,相当一部分美国人开始相信中国古老的针灸术。成为中医药进入美国的一大契机。
二、美国的中医药管理
美国是移民国家,建国200多年来形成多人种、多民族的社会。作为一个新兴的现代工业化国家,有主流的所谓美国风格,然而仍保留和尊重不同民族的社会风俗和生活习惯。中医中药作为华裔的传统医疗保健手段,从华人进入美洲新大陆就有中医中药在美国出现,但仅作为一种民族习俗存在,针灸和中药只在中国城(China Town)可以见到,施术者和接受者仅限于华裔。华裔在美国人口构成中占极少数。西部港口城市如旧金山、洛山矶;大商业城市如纽约市等华裔比例多些,其它地区极少。全美国华裔居民比例约占2~3%,是地地道道的少数民族(华裔包括中国大陆、港台澳地区的华人),在本世纪70年代以前,中医中药在美国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当然也没有什么为中医中药制订的法律。70年代以后,由于我国中医事业的发展、针灸针麻的成就以及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提倡,全球出现一股“针灸热”。在美国,受这股热潮影响,针灸进入白人主流社会,这对美国医学界是格格不入的,激起美国医学界剧烈抗拒。翻阅70年代初中期的美国医学界权威刊物,如《美国医学会会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等,会读到这样的社论:“针灸是野蛮而不文明的”、“如果针刺能治病,那么扎根刺也能治病?!”等等词句;甚至把针灸师押上法庭要求因操作针灸而判刑。傲慢与偏见不能否定疗效与事实。针灸以其独特快捷、无化学副反应的疗效取得民众信任,愈来愈多的美国白人热衷于针灸,新闻媒介不断报道针灸的神奇,迫使美国政府不得不考虑针灸立法问题,以管理和规范针灸、针灸师和针灸教育培训。美国是一个联邦国家,50个州、1&127;个特区都有自己的立法司法权,针灸在各州进展不一,各州对针灸立法时间有先后、内容有差别。在1997&127;年出版的《美国针灸与中医法汇编》(Acupuncture &127;& Oriential Medicine Laws 1997 Edition)中,对美国各州关于针灸及中医法律作简要的跟踪介绍,现评介如下:
50个州、1个特区可大致分为两大类。第Ⅰ类,州政府专门为针灸立法,设立针灸师头衔;第Ⅱ类,未专门为针灸立法,无针灸师头衔,但医师或在医师监导下可以应用针灸。
第Ⅰ类(按立针灸法年代次序排列)计30州
立法年份 立法州(特区)名
1973 1)内华达 2)俄勒冈 3)马里兰
1974 4)夏威夷 5)蒙他拿 6)南卡罗利纳
1975 7)路易斯安那
1976 8)加利福尼亚
1978 9)新墨西哥 10)罗得岛
1981 11)佛罗里达
1983 12)新泽西 13)犹他
1985 14)佛蒙得 15)华盛顿
1986 16)马萨诸塞 17)宾夕法尼亚
1987 18)缅因
1989 19)科罗拉多 20)哥伦比亚特区 21)威斯康星
1990 22)阿拉斯加
1991 23)纽约
1993 24)依阿华 25)北卡罗利纳 26)德克萨斯 27)弗吉尼亚
1995 28)康涅狄克 29)明尼苏达
1996 30)西弗吉尼亚
第Ⅱ类 计21州
1) 亚拉巴马 2) 亚利桑那 3) 阿肯色
4) 特拉华 5) 乔治亚 6) 爱达荷
7) 伊利诺伊 8) 爱荷华 9) 堪萨斯
10) 肯塔基 11) 密歇根 12) 密西西比
13) 密苏里 14) 内布拉斯加 15) 新罕布什尔
16) 北达科他 17) 俄亥俄 18) 俄克拉荷马
19) 南达科他 20) 田纳西 21) 怀俄明
这里需要作补充说明:
(1)事实上,美国51个州(特区)以不同形式承诺,都已实施针灸疗法。
(2)“针灸”一词的定义已超越原来传统的意义和范畴,往往包括中药、推拿、指压、食疗等所谓“非常规疗法”(Alternative Medicine )或“东方医学”(Oriential Medicine),后者是中医学在美国习用的名称,包涵一小部分日本汉方医和朝鲜韩医。
(3)除了各州制订有关针灸法以外,美国联邦政府尚未公布全美的针灸法律,但在1995年5月美国联邦政府人类健康服务部所属的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将针灸针列为医疗器械,间接而策略地认可针灸疗法。
(4)1995年5月25日,美国联邦政府公布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于1994年10月-28日通过的《膳食补偿剂法》(Dictary Supplement Health &Education Act,简称DSHEA),明确指出草药可作为膳食补偿剂形式进入市场。
当然,不应只看到有利一面,中医针灸在美国发展仍有许多问题,如中药含超量汞、砷、铅等毒性问题、针灸师无照经营问题、针刺事故问题、针灸师冒领医疗保险问题等等,也阻碍中医药在美国进一步发展,值得重视。
在西医占主导地位的美国,所有的传统医学都彼视为“非常规医学”,未被联邦政府列入正规医疗体系,属于另册,中医亦不例外。中医药在美国必须遵循医药当局对于非常规医学的统一管理规定。目前中医药在美国仅针灸是以州法律形式,列为一种医疗手段。中医暂隶属于针灸之下。下面分别就针灸、中药管理及医疗保险的情况简单介绍如下:
二、美国的中医药管理
(一)针灸管理
在美国尽管各州对针灸立法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针灸已逐渐为美国卫生行政部门所接受,并批准为公众的合法医疗保健手段。1972年3月内华达州最先承认针灸是一种临床手段,该州法律规定允许针灸师可在没有医生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针灸治疗,但必须至少具有10年以上的针灸临床经验,并同时具有某个国家认可的证件及某个州的基本医疗证书。同年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允许无执照的人进行针灸治疗,但必须在正规医院中有一名医师监督下才能施术,1973年10月俄勒冈州的法律批准在医院中有医师监督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针灸治疗,同年马萨诸塞州的法律承认针灸合法化。1980年,美国得克萨斯南部地方法院制定了肯定美国人研究针灸权力的条款,指出:针灸己经有2000-5000年实践历史,如同汉语作为一种信息传播的方式一洋,针灸作为一种医疗方式不再是实验性的。实验性的并不是针灸,而是西方对针灸的理解和准确应用的能力。此后,合法的针灸实践在美国广泛传播,许多州都通过了有关法律。到1984年时,除了俄克拉荷马州和南达科他州不允许使用针灸外,其它备州均以不同形式允许使用针灸疗法,其中有10个州允许针灸师独立开业。1987年已有25个州有权批准或注册针灸师、允许针灸师单独领取执照或注册。1988年资料表明,已有36个州对医生使用针刺无特殊要求,另外15个州则要求医生在接受培训后才能使用针刺,23个州不允许非医生针灸师使用针刺,允许非医生针灸师使用针刺治疗的27个州中,10个州要求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针刺治疗,10个州要求经过培训才能使用针刺.另外7个州则要求既需要培训又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针刺。此外,各州已经不同程度地实施了针灸师资格考试制度和许可证发给制度。
考试制度有两种,一种是加州针灸执照考试,在州政府卫生周领导下进行。考试合格者,可以得到加州卫生局及执照颁发管理局颁发的加州针灸师执照,行医范围只在加州内。另一种是由国家针灸师资格考试委员会(NCCA)举办的针灸师考试。NCCA考试含格证书系专业水平证书。持有NCCA考试合格证书者,要想取得行医权利,必顷向所在州政府卫生局及执照颁发管理局提出申请,取得针灸执照方能注册行医。针灸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每两年更换一次,更换时必须有每年3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分。
凡参加针灸师资格考试的应考者,必须在美国受过三年以上的中医教育达到要求学分后,方可参加考试。从其它国家去美的针灸师以同等学历的身份也可参加考试。从1991年1月起,加州修改了本州针灸专门人才的考试制度。修改这一制度的是“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此机构是审定医务人员行医资格的单位。修改后的制度规定中医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具备同等学历者方能参加考试。预计今后的针灸师考试将会越来越严。
2.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主要包括:
1.法律禁止行为和违禁行为的处罚;
2.食品的定义与标准;
3.食品中有毒成分的法定剂量;
4.农产品中杀虫剂化学品的残留量;
5.药品和器械;
6.新药;
7.人用器械的分类;
8.药品和器械生产者的注册;
9.药品和器械上市前的批准;
10.禁用的仪器设备;
11.关于控制将用于人类的器械的一般规则;
12.新动物药;
13.用于罕见疾病或病痛药品的保护;
14.食品、药品、医用器械的进出口管理。
3.美国负责FDA相关事务的国会委员会和政府机构简介
一、美国负费FDA相关事务的国会委员会
(一)参议院
1.拨款委员会所属农业、乡村发展分会和相关的部门;
2.劳工和人力资源委员会;
3.农业、营养和森林委员会;
4.政府事务委员会。
(二)众议院
L拨款委员会所属农业、乡村发展食品药品管理分会和相关的部门;
2.农业委员会;
3.能源和贸易委员会;
4.政府运行委员会;
5.海洋贸易和渔业委员会;
6.科学、航天和技术委员会;
7.小型商业企业委员会。
二、美国其他负责FDA相关事务的政府机构
(一)美国农业部
1.肉类和家禽管理部门;
2.动物疫苗管理部门;
3.谷物检查管理部门。
(二)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1.消费品管理部门;
2.儿童禁用物品管理部门。
(三)环境保护部
1.杀虫剂管理部门;
2.市区供水管理部门。
(四)酒精、烟草和武器局
含酒精饮料、烟草管理部门。
(五)强制药品管理局
滥用药品管理部门。
(六)联邦贸易委员会
非处方药和化妆品广告管理部。
(七)国家海洋渔业部
民办海产品检查管理部门
(八)职业保健与安全管理局
工地安全标准管理部门。
(九)美国海关
进口物品管理部门。
(十)联邦调查局
联邦反干涉法管理部门。
(十一)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
疾病流行和其他健康问题管理部门。
(十二)核管理委员会
核工业的执照发放及法规管理部门。
4.FDA公众咨询委员会简介
FDA公众咨询委员会是由美国著名专家组成。当FDA处埋有争议的问题或新的和特殊产品时,捉供咨询以帮助作出央定。其隶属于FDA的相关部门。
一、局长办公室
1.茶专家办公室;
2.AIDS药物开发全国委员会;
3.FDA科学委员会。
二、生物制品评价与研究中心
1.过敏药物咨询委员会;
2.改善生物制品反应咨询委员会;
3.血液制品委员会;
4.疫苗及相关生物制品咨询委员会。
三、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
1.麻醉药和生命维持药咨询委员会;
2.抗感染药咨询委员会;
3.抗病毒药咨询委员会;
4.关节炎药咨询委员会;
5.心血管和肾脏药咨询委员会;
6.皮肤病药咨询委员会;
7.药品滥用咨询委员会;
8.内分泌和代谢药咨询委员会;
9.生殖和母性保健药咨询委员会;
10.肠胃药咨询委员会;
11.通用名药咨询委员会;
12.医学影像用药咨询委员会;
13.非处方药咨询委员会;
14.肿瘤药咨询委员会;
15.周围及中枢神经系统药咨询委员会;
16.心理治疗药咨询委员会;
17.肺过敏反应药咨询委员会。
四、安全与应用营葬申心食品譬询委员会。
五、设备和放射保健中心
1.设备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咨询委员会;
2.医疗设备咨询委员会;
(1)麻醉和呼吸治疗设备小组;
(2)循环系统设备小组;
(3)临床化学和临床毒理学设备小组;
(4)牙科产品小组;
(5)耳鼻喉科设备小组;
(6)肠胃和泌尿科设备小组;
(7)普通和整形外科设备小组;
(8)综合医院和家庭使用设备小组;
(9)血液学和病理学设备小组;
(10)免疫学设备小组;
(11)微生物学设备小组;
(12)神经科设备小组;
(13)产科和妇科设备小组;
(14)眼科设备小组;
(15)矫形和康复设备小组;
(16)放射设备小组。
3.国家乳房造影法质量保证咨询委员会;
4.电子枝术产品放射安全标准委员会。
六、兽药中心
兽药、咨询委员会。
七、国家毒理研究中心
1.牧场管理咨询委员会;
2.科学咨询委员会。
5.FDA的非处方药品(OTC)办公室和顾问委员会简介
OTC(Over-The-Counter)药品,也被称为非处方药,FDA亦已承认该术语“柜台购买的药品”。目前在美国销售的药品近40O,OOO个,其中300,000多个为OTC药品。在美国有两种获得药品的主要渠道:或是根据医生处方的处方药,或是消费者直接购买0TC药品。
美国保健费用的增加以及更安全和更有效的OTC的出现,促使病人能够进行自我治疗疾患,而这在过去非求助于专业医疗不可。这种趋势使得获取从前的处方药品的机会增加了,因为这些部分处方药品已列入非处方药品的范围。这些非处方药品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广泛的选择和机会。
美国所颁布的旨在管理药品的第一个主要的联邦法规是1906年的《联邦食品与药品法》但直到1938年通过了《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规》才从法律上限定药品的安全性。自1933年以来,这一新法律的立法工作一直在考虑之中。只是由于人们使用了这种新近销售的混有毒性溶剂甘醇的氨苯磺胺酏剂,造成100多人死亡,而其中许多是儿童。这一事件最终促成了该法规的形成。1938年的《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要求,在1938年后投放市场的所有新药产品应当在销售前证实供人用是安全的,根据通常被称为原始条款的要求,在1938年以前上市的产品不受新药申请(NDA)条款的限制。然而,一些现行销售的OTC药品,例如阿斯匹林,仍受该条款的影响,另外,FDA在审查OTC药品时,己经评审了所有OTC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标签,无论开始销售的日期是何时。在美国整个新药申请过程中,处方药品可以被重新分类为OTC药品,而且保留其新药的地位。也能够直接批准OTC药品的新药申请(不用重新分类),如异T苯丙酸2OOmg(处方中从未使用的剂量)。当一种新药由许多病人使用多年时,它可以被看作是通常承认安全有效。通过FDA审查的OTC药品,也可以得到全部认可的地位。审查完成时,所有没有被批准为新药的OTC药品将被归于OTC药品的专论(详见“OTC专论的含义”)。
1972年开始审查OTC药品以前,FDA没有一家下属的单位特定地处理过现行销售的OTC药品。起初,药品局官员帮助咨询审查小组审查销售的OTC药品的成分、标签和告诫,并且公布由此而产生的联邦文档文件。1977年,包括药品评审和研究平心(CDER)的OTC药品评审部在内的较大的、更正式的组织成立了。然而,那时,多数有关新药的问题(包括重新分类和申请)是在药品评审和研究中心的某个新药部门中而不是由OTC药品部门处理。
OTC药品评审部于1991年被改组为OTC药品评审办公室。它充实了负责处理新药申请和处方药品转换的新药评审部门的工作。它包括了一名专论审查人员,一名医疗审查人员和一名药品政策人员。他们被指定同时提出OTC药品的问题,如处方药一一OTC药品的转换,新的OTC药品,国际协调,以及对卫生保健花费作必要的监控等。
2.自1981年最后的OTC药品咨询小组解散以来,一直没有专门的顾问小组常规检查OTC问题。有时,由常设处方药品顾间小组审查OTC成分。
1991年FDA宣布成立了非处方药品咨询委员会,审查和评审OTC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作为一个将各类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时意见交换的场所。成立了有10人组成的具有广泛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核心委员会,成员都是内科学、妇产科学、皮肤病学、流行病学、药学、临床药理学、儿科学和有关专业领域有见识的专家。在对某一专题进行研讨的时候核心委员会可以吸收其他FDA委员会中对这个问题有专长的专家参加讨论。例如,在考虑局部制剂时,则可以邀请若干皮朕病专家。新的委员会也包括一名消费者代表和一名无投票权的行业联络员。1992年12月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审议OTC产品中酒精的药学作用问题,对用于口服的药品规定了较小的剂量。
近年,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为使在美国市场上出售的OTC药物的标签规范化,减少OTC药品的滥用事件,对OTC药品标签做了新的规定。据估计每年有170000名病人因滥用OTC药物而住院,白白损失约75亿美元的治疗费。研究人员发现,其中一半的OTC滥用事件是可以通过规范标签来加强对消费者的服药指导而避免的。规定:所有OTC药品的基本内容都必须按顺序出现在标签上,而且文字应通俗易懂。标签上必须出现的药品有关内容依次是:活性成份;用法;注意事项;用药指导;药物不良反应及其他信息。新的法规规定了六种不同的标签类型,厂商可根据自己产品的形状及尺寸自由选用。这项法规将有两年的试行期。FDA还将落实一项计划,目的是强化消费者服用OTC药品的常识,特别是对儿童、需特别护理人员及老年人。这项工作将由非处方药品工业协会及国家药品连锁店协会共同负责。
6.FDA药品审评成员的组成及其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人员组成:
FDA药品审评成员一般由药剂师、药理学家、临床医生、药代动力学家、统计学家和微生物学家组成。
二、主要工作内容:
1.药剂师主要评价药品的组合、配伍、生产工艺控制以及包装的合理性,以确保产品的稳定性以及标签说明与实际药效的一致性;
2.药理学家主要评价短期及长期的实验动物的毒性和药效问题;
3.临床医生主要评价临床试验的结果,包括疗效和不良反应;
4.统计学家主要评价实验设计的含理性,统计分析的正确性,以及安全性、有效性结论的真实性。
5.微生物学家主要评价抗感染方面的数据(包括抗细菌、抗病毒、抗真菌方面)。由于这类药品最终是作用于微生物而不是人体,所以评审标准有别于其他类药品;
6.药代动力学家主要评什药品的活性成分,被体内利用的情况以及体内的分布过程、代谢及排泄等问题。他们还评价药品所拟定标签的给药方案是否有足够的根据。
7.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的组织机构简介
一、构成:
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根据工作性质分为若干个评价室和测试研究室,具体机构设置是:
中心领导办公室
审批管理办公室 药物学室
药物评价一室 药物评价二室 管理办公室 临床药理及生物制剂室 通用名药办公室
药物评价三室 药物评价四室 培训交流中心
药物评价五室 流行病及生物统计室
总务室 新药化学室 测试研究室
二、宗旨:
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 and Research,CDER)旨在通过药品的开发和评价,促进、保护和提高公众健康。
1.审批将要上市的新药,以确保其具有与药品标签上的功能主治相一致,从而为用药的准确与安全提供便利;
2.对目前尚无合适治疗手段的危重病的药品研究,特别是为具有前途并正在从事开发的试验药品能尽早开发形成产品提供方便;
3.促进革新,在药物开发过程中,捉供科技导向;
4.确保在药品研究中,受试者的安全及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5.确保上市后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