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路口上,我 (走路) 白灯时过马路,被左转的车从我的右后方45度方向轻轻撞了(所以,完全他的责任)。但好在那车是转弯,很慢,(警察来后,那司机说,他正在看对方来车) 在最后一刻看见我,刹停下来。但还是碰到我了,我当时摔到地上。但救护车来后检查,说没问题,所以,我也没再去医院。我现在问题时:当时被冲击力拉扯膝盖内侧韧带好像松了。还有就是,整个右半边从肩膀到膝盖都有痛区。除了这些,我估计如果没有内出血的话,倒也不会有什么大事。因为膝盖痛得在家休息一两天,但也没人扣我工资什么的。我现在问题是:我可以要对方针对我的痛苦要其经济补偿吗?这种情况,一般多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