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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同居8年的男女分手,年逾60歲的女方只獲6年生活費(舊稱贍養費),又未能獲分曾共同居住的半間房屋,於是提出上訴。安省上訴法院依據《配偶扶養諮詢指引》,指出年齡與同居或結婚年期相加超過65,離異伴侶可以終身領取生活費。
基秦拿市一對伴侶同居近8年但未有結婚,兩人在2012年分手。分開後女方不滿只獲得6年生活費以及未能分半間屋,向法庭提出上訴。男方則以曾經為伴侶償還信用貸款為由,反要求法庭作出調整,又指女方未有歸還他的個人物品。
法庭文件顯示,兩人均超過60歲,男方是藥劑師,但已經不再全職工作。女方則失業,每月的殘障津貼和工作場所安全保險局(WSIB)的工傷賠償,合計1,900元。
原審法官判決,男方每月要向女方支付950元,為期6年。至於兩人居住的物業,女方則可以分得10萬元。如果男方未能在2015年3月1日前支付這筆錢,要附加利息。法官又判女方可得18,500元訴訟費。
根據《配偶扶養諮詢指引》
上訴法院3名法官在判詞指出,原審法官以同居年期屆乎短期和中期關係之間,因而裁定6年的生活費期限,但忽視了其他重要因素。根據《配偶扶養諮詢指引》,年齡與同居或結婚年期相加超過65,除非有其他理由,伴侶可以終身領取生活費。原審法官又未有考慮到女方是殘障和只靠微薄的退休金過活。
上訴庭又指出,男方聲稱並不富裕,但資料顯示他每年有9萬元收入,即使幾年後不再有同樣的收入,生活費的金額也毋須再作調整。不過,上訴庭也駁回女方要求生活費應從分手日開始計算,因為直至開庭聆訊,兩人仍居住在一起,男方也負擔女方的開支。
兩人同居的住宅市值為60至75萬元。女方向法庭表示,曾支付8萬元的首期,又有金額不明的房屋貸款供款。男方則反駁說,8萬元是借錢,並已還款。
男方承認,女方有支付大約47,000元的房貸,但地稅、水電費、維修和日常食用全部由他負擔。男方又說,償還兩人聯名的101,000元信用貸款,當中半數屬於對方。
駁回要求分手日起計生活費
上訴庭指出,該住宅以444,000元買入,但原審法官缺乏可信的物業估價,並且由於兩人將同居前各自的物業出售所得款項,加上聯名信用貸款購買另外5間住宅,令雙方的財務關係變得相當複雜。原審法官又無法確定該筆8萬元是借錢或買屋款項。原審法官雖然作出女方取回8萬元的裁決,但無法追查這筆錢的流向,相信又用作支付物業。
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已經充份衡量男方提出的理由,女方獲10萬元是合理。不過,這筆錢的利息應該由兩人分手開始計算。女方並再獲9,500元的上訴律師費。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一對同居8年的男女分手,年逾60歲的女方只獲6年生活費(舊稱贍養費),又未能獲分曾共同居住的半間房屋,於是提出上訴。安省上訴法院依據《配偶扶養諮詢指引》,指出年齡與同居或結婚年期相加超過65,離異伴侶可以終身領取生活費。
基秦拿市一對伴侶同居近8年但未有結婚,兩人在2012年分手。分開後女方不滿只獲得6年生活費以及未能分半間屋,向法庭提出上訴。男方則以曾經為伴侶償還信用貸款為由,反要求法庭作出調整,又指女方未有歸還他的個人物品。
法庭文件顯示,兩人均超過60歲,男方是藥劑師,但已經不再全職工作。女方則失業,每月的殘障津貼和工作場所安全保險局(WSIB)的工傷賠償,合計1,900元。
原審法官判決,男方每月要向女方支付950元,為期6年。至於兩人居住的物業,女方則可以分得10萬元。如果男方未能在2015年3月1日前支付這筆錢,要附加利息。法官又判女方可得18,500元訴訟費。
根據《配偶扶養諮詢指引》
上訴法院3名法官在判詞指出,原審法官以同居年期屆乎短期和中期關係之間,因而裁定6年的生活費期限,但忽視了其他重要因素。根據《配偶扶養諮詢指引》,年齡與同居或結婚年期相加超過65,除非有其他理由,伴侶可以終身領取生活費。原審法官又未有考慮到女方是殘障和只靠微薄的退休金過活。
上訴庭又指出,男方聲稱並不富裕,但資料顯示他每年有9萬元收入,即使幾年後不再有同樣的收入,生活費的金額也毋須再作調整。不過,上訴庭也駁回女方要求生活費應從分手日開始計算,因為直至開庭聆訊,兩人仍居住在一起,男方也負擔女方的開支。
兩人同居的住宅市值為60至75萬元。女方向法庭表示,曾支付8萬元的首期,又有金額不明的房屋貸款供款。男方則反駁說,8萬元是借錢,並已還款。
男方承認,女方有支付大約47,000元的房貸,但地稅、水電費、維修和日常食用全部由他負擔。男方又說,償還兩人聯名的101,000元信用貸款,當中半數屬於對方。
駁回要求分手日起計生活費
上訴庭指出,該住宅以444,000元買入,但原審法官缺乏可信的物業估價,並且由於兩人將同居前各自的物業出售所得款項,加上聯名信用貸款購買另外5間住宅,令雙方的財務關係變得相當複雜。原審法官又無法確定該筆8萬元是借錢或買屋款項。原審法官雖然作出女方取回8萬元的裁決,但無法追查這筆錢的流向,相信又用作支付物業。
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已經充份衡量男方提出的理由,女方獲10萬元是合理。不過,這筆錢的利息應該由兩人分手開始計算。女方並再獲9,500元的上訴律師費。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