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经纪是姐姐的同学介绍的,带我们看了20多处公寓后,感觉自己经济条件承担不起,后我就买了楼花。虽然一直觉得此经纪不太专业(比如只给一堆数据,从来不分析和介绍房子的优劣;曾被安排和她的老乡一起去看房等),但鉴于她也辛苦过,就送了她千元多人民币的茶叶以示感谢。后来她却私下详细告诉我姐的同学我所有的看房动向,并抱怨我们不是真心看房,只是用她的车去兜风。那同学多次打电话骚扰我姐,说我们道德品质差。当时我姐正等待疑似乳癌的复查,完全气懵了。于是我意气用事在论坛上点名陈述她一直以来不专业的服务。即便后来对于点名一事公开对她进行道歉,但她不依不饶,不仅没有认为自己的行为存在向朋友泄露客户的隐私,还一定要我限时因诽谤名义对她郑重道歉,否则就采取法律行动。这世界还真黑白颠倒!亏她一直说自己是“只为付出,不求回报”的虔诚教徒。如果不是觉得她这种人知识水平太有限,人格也很有问题,也要考虑是否就此行为向地产局报备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