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写美食篇,后来想想其实我们并没吃太多美食,写起来有些牵强,所以就把这一路上看到想到吃到的一股脑儿放在这里,做为这次旅行的终曲吧。
缅因龙虾,天下闻名。据说在北京的美国使馆要举行宴会招待贵宾,其中一道主菜,就是专门空运去的缅因龙虾。看来在美国人心目中,这个遍体通红举着两只大夹子的家伙,是可以和北京烤鸭相抗衡的呀。
沿着海岸一路走来,红龙虾的招牌比比皆是。旅游指南上说,如果你问5个缅因人哪一家是最好的龙虾餐馆,会得到10个不同的答案。这话说得再恰当不过了,因为我在不同的旅游指南上看到的小编推荐,从来都不一样,不知道该去那一家。后来的经历也说明,人云亦云的东西未必就好。
在缅因州吃龙虾,最popular的地方,就是在lobster pound,也就是龙虾批发的地方,这里龙虾是刚捕捞上来的,论磅计价,配上青柠和黄油现煮现吃,煮的还是海水,是一种原汁原味的鲜嫩与甜美。最好的是在海边,边吃龙虾,边吹海风,运气好的话,还可以看到龙虾捕捞船上货。
临行之前,我特地在网络上搜索了一番,选了几家评价不错的餐馆,打算好好品尝品尝,结果第一天,就碰了颗钉子。
到portland的那天,决定晚上去吃龙虾,在网上找了一家,评价很不错,据说曾经是缅因州的top10,离portland有将近70公里了,沿着蜿蜿蜒蜒的公路开了一个小时,最后居然拐下公路走上土路,在树林子里兜兜转转,豁然开朗的来到一个小海湾。真的佩服那些食客们的毅力,这地方要没gps指路,打死我也找不到啊。行前百密一疏,忘了打个电话联系一下,结果来了这里发现关了门,不知道是休息还是歇业了。这个郁闷啊,以后千万记住,这种长途奔袭找饭吃的事儿,一定要事先联系一番,否则为只龙虾饿死在半路上就杯具勒。
我们几个已经是绿了眼的狼,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回到公路上看见龙虾的招牌就停了下来。这家生意还挺好,停了不少车,几个州的车牌都有。
点了三只龙虾,和clam还有玉米。龙虾选的是软壳,店里那个大姐推荐的,她说软壳龙虾肉甜。这软壳龙虾,只有在海滨产地才能吃到。龙虾壳是要蜕几次才能长硬的,这软壳龙虾也就是刚长出新壳的龙虾,和普通硬壳龙虾相比,肉要少些,也便宜一些。关于软硬龙虾的味道,很多人都说硬壳龙虾好吃,但是捕龙虾的渔民却都说软龙虾好吃。我们后来也吃了硬壳的龙虾,相比之下,觉得软壳的肉要确实鲜嫩一些。不过,这东西纯粹是个人感觉。反正在这里龙虾多,软硬随便吃。说到这想起冯小刚的电影甲方乙方,“我这辈子都恨不能和龙虾睡一块儿了”
第二天,到了wiscasset,看完音乐盒博物馆,就直奔这里而来。
一个毫不起眼的路边摊,却是各大旅游杂志推荐的top10之首,谁说老外不爱凑热闹,看看这队伍排的。卖的是什么?我站在这队伍里,排了整整一个半小时,买了两个。lobster roll,一整只龙虾的肉,煮熟了夹在热狗面包里,淋上黄油,that's it。说实话,让我大失所望。也许是生意太好了,龙虾肉不是现做的,我估计是早上一批做好了然后放在冰箱里冷藏的,因为肉吃到嘴里是冷的。龙虾肉当然一如既往的新鲜甜美,可是为了它排上这么长的队,却是有些不值。其实马路对面有个小码头,有很多家类似的店子,但是生意都没有这么旺。新鲜龙虾煮熟难道还有什么独门秘籍?下次反正我是不会为了它排这么久的队了。
最早让我动起去Acadia的念头的,不是风光,而是一张类似这样的照片。
松木的炉火,滚沸的海水,网兜装着的大龙虾,想起来就觉得很过瘾。在Acadia公园门口的路上,有好几家这样的餐馆。最出名的是那个trenton bridge,人也最多,停车位都找不着。有了前次的教训,我们去了另外一家,人也不少,不过要快了很多。买了之后,我们就离开了Acadia,晚上在bangor的旅店房间里,配上专门买的白葡萄酒,饱餐了一顿,结束了龙虾之旅。
最后,说一些其他的信息吧。
我们因为时间太紧,没有及时安排好住宿,所以在acadia只住了2晚,真正玩只有一天。其实到了那里发现,景区里的住宿选择很多,如果提早一些联系,相信会有更好的安排。另外,除了岛的东面bar harbor,西面southwest harbor和bass harbor都是很不错的地方。还有schoodic半岛,也是acadia国家公园的一部分,风景也很美,我们如果不是住在了70公里之外的bangor,本来是打算花半天时间逛逛这里的。
在东海岸,看鲸鱼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项目,我们因为以前看过,这次并没有安排,看鲸鱼预计的时间是5个多小时。原本安排的海港游,看海豹和捕龙虾,也因为之前在wiscasset耽误了太久错过了时间而没有成行。这两个项目都还是值得安排的。
缅因州同时也还是很多好莱坞电影的拍摄地,如果有兴趣,可以顺道游一游。凯文.科斯特纳演的电影《瓶中信》,是在小镇bath附近的海滩拍摄的。《阿甘正传》里面阿甘丛西岸跑到东岸,东岸的标志,就是离camden不远的marshall point lighthouse。如果有人还记得那个可爱的小精灵casper,故事就发生在camden。恐怖小说作家斯蒂芬.金,是缅因人,他的小说中大部分的城市,都是综合了缅因各地的风土人情而成的,那部最著名的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面,肖申克监狱的地点,就在thomaston,离rockland不远,当然,如今这监狱早就不存在了。
这是一次值得回味的旅途,写下这些文字,给自己留个纪念,也给朋友们做个参考,谢谢各位的欣赏。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