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庭前有咨询了一下法律顾问,他说如果转租的话,管理公司不应该事先收我们钱的。但这管理公司是家族企业,态度就是特别蛮横,上庭之前那个女的要求调解,要我们给1000元,我们不同意,她降到650,看到我们有点犹豫,又马上加到800元,让我们很气愤,最后决定上庭。特别可恨的是,我们当时决定自己转租,随信给了200块钱的支票,管理公司出尔反尔,不让我们自己转租了,也不退还我们的支票,我们就STOP PAY了。在庭上那个女的居然撒谎,说我们没给过她任何支票。还好法官很好,看出那个女的不够诚实,给了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虽说钱数不多,但打败这个猖狂的管理公司,感觉真的很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