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钱交了首期, 买了人生以来的第一间自己名下的房。知道自住就是负资产, 所以看房时就选了近大学的以便出租, 帮补帮补家用。 前任房东有四个女生租客住二楼, 完成地库有三间房是空的, 买时问我接不接, 我无所谓, 考虑她们学期正中间, 找房搬家也不方便, 接也可以, 但要和我从新签约, 所以买房合同里是没有租客的。 但接手后租客拒绝提供个人信息, 房租是没少, 但天天有几个男的住在空着的房间里, 而且经常开Party, 邻居还半夜叫了一次police, 因为他们在半夜上房顶喝醉了还跳舞, 还把后院草地烧了一片焦黑。我给她们合同也不签。 好在学生基本4月底就结束了, 只有一个想常住, 我找了个理由让她最迟5月底搬家。 没有ID不签合同, 我心里不踏实。 我可以叫警察给他们赶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