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BC省,有个丈夫研究了婚姻方面的法律,他的做法是:
每次和妻子爱爱前,要他的妻子签一份免责声明,以防止自己违法而成为被告,
因为否则不做,因为在女权的极力推动下,法律对男人的很多我们看来是正常的行为都定义成“犯罪”了,而且有的含糊不清,范围很大,可以任由“受害者”任意解释。
无奈啊,但是这是种比较安全的做法,我们都会买保险,为车子,为房子,那我们男人却没有想为自己不成为DV的“加害者”呢,一张自愿免责文件就可以保护自己了,就像买保险一样,没有保险的车你是不会去开上街的,即使你非常喜欢也想开,因为是违法的,不是吗?
每次和妻子爱爱前,要他的妻子签一份免责声明,以防止自己违法而成为被告,
因为否则不做,因为在女权的极力推动下,法律对男人的很多我们看来是正常的行为都定义成“犯罪”了,而且有的含糊不清,范围很大,可以任由“受害者”任意解释。
无奈啊,但是这是种比较安全的做法,我们都会买保险,为车子,为房子,那我们男人却没有想为自己不成为DV的“加害者”呢,一张自愿免责文件就可以保护自己了,就像买保险一样,没有保险的车你是不会去开上街的,即使你非常喜欢也想开,因为是违法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