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 买了房子, 七月底closing 搬家, 已于五月底通知现在租住的公寓搬家时间。 六月四号super领人看房, 昨天(六月十日)收到管理公司一封信,信中说明要于六月二十二号开始到七月末, 9am to 5pm 进出我们家维修 (demolitions in the kitchen and bathroom(under the sink))。 搬过几次家但从未有过这种情况发生, 都是我们搬走后才做维修。有谁有过这种类似的经验的,急盼解答。维修时是否我们不能用水。。。。。。,而且这段时间我们也要收拾东西,他们这么做造成我们生活会非常不方便,想要发一封信给head office,拒绝他们这么干。请问我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谁有2006年版的租客手册(中文版)的可参考一下,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