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到某家银行申请信用卡,前两天被通知拒绝了。我到银行想找出什么原因,咳,本人一向认为自己在加拿大的CREDIT很好。这不查不要紧,原来,我若干年前认识的某人,现在早就不联系了,盗用了我的个人资料,在各大银行都负债累累,而我居然是他的担保人?!我顿时傻眼了,居然有这样的事情!如果说工卡号码是无意中被他看见,然后记下来,那到银行办那些手续,PHOTO ID的事情是怎么解释?我从来没有丢过的呀~~我打电话给律师,他说让我报警先,我打电话给警察局,他们说,让我先到银行要资料,我让银行给我资料,被告知,他们“要保护客户私隐”!我现在真是束手无策!有经验的,或者道听途说的,都来帮帮忙,这也太没王法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