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华尔街日报>>今天报道,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宣布,将受理印第安纳退休基金组成的团队提出的上诉,该团队质疑将克莱斯勒大部分资产出售给该公司意向合作伙伴意大利菲亚特公司(Fiat S.p.A.)的交易。读后精神为之一振。
此前,克莱斯勒在奥巴马当局的操纵下提出了一个庭外重组方案。这个方案遭到了抵押债权人(secured creditors)的反对。奥巴马当局态度强硬,拒绝让步,谈判陷入僵局。人们对抵押债权人最终是否会接受提案,是否应该接受提案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在方案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清晨,我打开CNBC,收看专家们就抵押债权人是否会在这个最后关头让步作出评论。一位前克莱斯勒高级管理人员也在这些专家之列。他的话,使我大吃一惊。
他说他对达成协议抱乐观态度。他认为抵押债权人最终会接受方案,因为与强大的政府对抗是不明智的,不会有好结果。政府可以用出台种种规章进行报复,把对冲基金整得不死不活(这些抵押债权人多为对冲基金)。
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在美国吗?这是一个美国人在说话吗?不象,太不象了。这象是在一个极权独裁的国家,一个对强权逆来顺受的人在说话。美国不是这样的。美国人不是这样的。
美国的诞生,来自美国人民反抗暴政,捍卫自己正当权益的英勇行为。把人民置于政府之上而不是相反,是美国立国的根本精神。为了捍卫这一精神,宪法甚至规定公民有权拥有枪支,以使人民在联邦政府成为欺压人民的暴政时拥有反抗的武器。
抵押债权人有充足的理由拒绝奥巴马当局的方案。
破产法规定,当企业遭到清盘时,抵押债权人有得到偿债的优先权。任何使企业免遭清盘的方案,都必须使抵押债权人得到的利益至少不小于清盘。这条规定体现了保护合约的精神。债务人以资产抵押,换取债权人收取低利率,两相情愿,各自得益。这样的合约合理合法,理应受到保护。如果抵押债权人履行了收取低利率的义务,而克莱斯勒却不履行优先偿还债务的义务,那不仅不合法,更是不公平的。
根据上述法律条款,如果克莱斯勒清盘,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和工会作为非抵押债权人不会得到分文,抵押债权人则有机会收回一半以上的债款。所以,克莱斯勒的方案应该偿付抵押债权人至少接近一半的债款。但在克莱斯勒方案中,抵押债权人只能得到债款的29%。而非抵押债权人美国政府和工会,却分别可得重组后克莱斯勒的55%和8%的股权。其余的股权由意大利汽车制造商菲亜特(35%,只须提供技术,不用掏一分钱)和加拿大政府(2%)瓜分,没有抵押债权人的份。这个方案,抵押债权人得到的补偿远远小于清盘,而非抵押债权人工会得到的利益却远远超过抵押债权人,明显不公,遭到抵押债权人理所当然的拒绝。结果,克莱斯勒不得不向法庭申请破产保护,同时停止绝大部分生产。
如果奥巴马当局有诚意解决问题,上述局面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抵押债权人一再声明,他们要求得并不多。他们只要求比现有的方案稍好一些,并在谈判过程中得到尊重。奥巴马当局只要稍稍提高一些补偿,或现金,或股权,并给予抵押债权人应有的礼遇,便可达到所有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使克莱斯勒早日重生。但奥巴马当局傲慢无比,最后通牒式地提出重组方案。不但不许还价,甚至拒绝与抵押债权人直接对话。在他们看来,大部分债权人已屈服于他们的淫威(一些最大的债权人是因为拿了政府的救助资金),无须认真看待少数几家抵押债权人。他们对待抵押债权人就象对待一只狗:给了你块肉骨头,就该知足了,还敢吠?什么公平,法制,尊重合约,在他们眼里一文不值。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
但是, 奥巴马当局低估了抵押债权人捍卫自己正当权益的决心。他们拒绝低头。奥巴马当局恼羞成怒,破口大骂。他们指责抵押债权人投机,只要求别人牺牲而自己不肯牺牲。他们甚至说抵押债权人不爱国。这些指责,荒诞之极。
什么叫投机?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何投机之有?向强权屈服,逢迎拍马才是真正的投机。
什么叫只要求人家牺牲?工会牺牲了吗?高工资和高福利是拖垮克莱斯勒的最主要原因之一。这已经是工在牺牲其他方面利益的基础上获取的不公正利益。工会对克莱斯勒的债权也显然是不公正的。而在克莱斯勒的重组方案之下,现有股东和其他非抵押债权人的投资全打了水飘,抵押债权人也只能收回一个零头,纳税人还买了数百亿的单。而唯独工会的不公正且非抵押的债权却以股权的形式得到了补偿。说什么保障工人的利益,别人的利益就可以侵犯吗?抵押债权人的客户,是千千万万辛勤工作的劳动者。他们的利益,不该保护吗?即使抵押债权人只有一个人,这一个人的正当权益就可以侵犯吗?这不成了典型的多数暴政了吗?奥巴马当局明明是在倚势凌人,公然为其政治盟友工会谋取不正当利益,却还要倒打一耙,真是不知天下还有“羞耻”二字。
什么叫不爱国?一个普通的商业行为,跟爱国扯得上边吗?即使真扯得上边,救克莱斯勒就是救美国,那么很明显,方案应该对克莱斯勒的将来有利。而在现有方案下,工会和政府成了克莱斯勒的主人。这两者都既无本领,亦无意愿搞好克莱斯勒。搞不好,政府可以拯救工作拯救经济,再加爱国为由继续往里注资。而工会作为雇员取得的利益是百分之百的,作为股东所受的损失却只有55%。它有可能为克莱斯勒的整体利益而放弃自己的利益吗?高工资高福利这个致命伤,有可能治愈吗?克莱斯勒再次走向财政危机只是个时间问题。但有奥巴马当局拿纳税人的钱填补漏洞,工会根本不用担心。这明明是奥巴马当局与工会忽悠纳税人,相互输送利益的骗局,却偏要戴上一顶“爱国”的桂冠,真可谓既要做婊子,又要立排坊了。这也再次表明,每当政客以爱国的名义要求一部分人作出牺牲时,他们往往是在为自己和支持者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奥巴马当局的所做所为,是对市场的粗暴干扰,对法制的公然践踏。但他们很有可能得逞。因为破产法还规定,债务人提出的重组方案,只要半数以上的债权人接受,而这些债权人所持的债款又达到总债款的一定比例,那么除非方案不公正,所有的债权人都要接受。而方案是否公正,由法官说了算。这里就有空子可钻了。如前所述,多数债权人已经低头。只要法官再胳膊肘朝着奥巴马当局弯,奥巴马当局就肯定赢。这已经在发生了。破产法官已经批准了奥巴马当局的重组方案。抵押债权人可以上诉,但很可能仍然败诉。
我不担心奥巴马当局得逞。这次得逞,很可能是奥巴马当局往自己的坟墓上加了一锹土。我也不担心法官偏袒奥巴马当局。法制的缺陷和漏洞,是可以改善和弥补的。我只担心抵押债权人不等战斗到最后一刻就交械投降。那表明美国人丧失了捍卫自己正当权益的斗志,美国精神已死,强权把美国踏在脚下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一直以来的消息,都是越来越多的抵押债权人放弃抵抗,法官批准奥巴马当局的重组方案基本已成定局。这使我倍感沮丧。我干脆不再关心克来斯勒局势的进展,免得心烦。
今天突然听到有人提出上诉,怎不令我喜出望外。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不畏强权,为捍卫自己的权益战斗到底。这表明,美国精神不死。美国还是我心中的美国,美国人还是我心中的美国人。美国的天下,依然属于美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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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克莱斯勒在奥巴马当局的操纵下提出了一个庭外重组方案。这个方案遭到了抵押债权人(secured creditors)的反对。奥巴马当局态度强硬,拒绝让步,谈判陷入僵局。人们对抵押债权人最终是否会接受提案,是否应该接受提案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在方案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清晨,我打开CNBC,收看专家们就抵押债权人是否会在这个最后关头让步作出评论。一位前克莱斯勒高级管理人员也在这些专家之列。他的话,使我大吃一惊。
他说他对达成协议抱乐观态度。他认为抵押债权人最终会接受方案,因为与强大的政府对抗是不明智的,不会有好结果。政府可以用出台种种规章进行报复,把对冲基金整得不死不活(这些抵押债权人多为对冲基金)。
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在美国吗?这是一个美国人在说话吗?不象,太不象了。这象是在一个极权独裁的国家,一个对强权逆来顺受的人在说话。美国不是这样的。美国人不是这样的。
美国的诞生,来自美国人民反抗暴政,捍卫自己正当权益的英勇行为。把人民置于政府之上而不是相反,是美国立国的根本精神。为了捍卫这一精神,宪法甚至规定公民有权拥有枪支,以使人民在联邦政府成为欺压人民的暴政时拥有反抗的武器。
抵押债权人有充足的理由拒绝奥巴马当局的方案。
破产法规定,当企业遭到清盘时,抵押债权人有得到偿债的优先权。任何使企业免遭清盘的方案,都必须使抵押债权人得到的利益至少不小于清盘。这条规定体现了保护合约的精神。债务人以资产抵押,换取债权人收取低利率,两相情愿,各自得益。这样的合约合理合法,理应受到保护。如果抵押债权人履行了收取低利率的义务,而克莱斯勒却不履行优先偿还债务的义务,那不仅不合法,更是不公平的。
根据上述法律条款,如果克莱斯勒清盘,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和工会作为非抵押债权人不会得到分文,抵押债权人则有机会收回一半以上的债款。所以,克莱斯勒的方案应该偿付抵押债权人至少接近一半的债款。但在克莱斯勒方案中,抵押债权人只能得到债款的29%。而非抵押债权人美国政府和工会,却分别可得重组后克莱斯勒的55%和8%的股权。其余的股权由意大利汽车制造商菲亜特(35%,只须提供技术,不用掏一分钱)和加拿大政府(2%)瓜分,没有抵押债权人的份。这个方案,抵押债权人得到的补偿远远小于清盘,而非抵押债权人工会得到的利益却远远超过抵押债权人,明显不公,遭到抵押债权人理所当然的拒绝。结果,克莱斯勒不得不向法庭申请破产保护,同时停止绝大部分生产。
如果奥巴马当局有诚意解决问题,上述局面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抵押债权人一再声明,他们要求得并不多。他们只要求比现有的方案稍好一些,并在谈判过程中得到尊重。奥巴马当局只要稍稍提高一些补偿,或现金,或股权,并给予抵押债权人应有的礼遇,便可达到所有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使克莱斯勒早日重生。但奥巴马当局傲慢无比,最后通牒式地提出重组方案。不但不许还价,甚至拒绝与抵押债权人直接对话。在他们看来,大部分债权人已屈服于他们的淫威(一些最大的债权人是因为拿了政府的救助资金),无须认真看待少数几家抵押债权人。他们对待抵押债权人就象对待一只狗:给了你块肉骨头,就该知足了,还敢吠?什么公平,法制,尊重合约,在他们眼里一文不值。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
但是, 奥巴马当局低估了抵押债权人捍卫自己正当权益的决心。他们拒绝低头。奥巴马当局恼羞成怒,破口大骂。他们指责抵押债权人投机,只要求别人牺牲而自己不肯牺牲。他们甚至说抵押债权人不爱国。这些指责,荒诞之极。
什么叫投机?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何投机之有?向强权屈服,逢迎拍马才是真正的投机。
什么叫只要求人家牺牲?工会牺牲了吗?高工资和高福利是拖垮克莱斯勒的最主要原因之一。这已经是工在牺牲其他方面利益的基础上获取的不公正利益。工会对克莱斯勒的债权也显然是不公正的。而在克莱斯勒的重组方案之下,现有股东和其他非抵押债权人的投资全打了水飘,抵押债权人也只能收回一个零头,纳税人还买了数百亿的单。而唯独工会的不公正且非抵押的债权却以股权的形式得到了补偿。说什么保障工人的利益,别人的利益就可以侵犯吗?抵押债权人的客户,是千千万万辛勤工作的劳动者。他们的利益,不该保护吗?即使抵押债权人只有一个人,这一个人的正当权益就可以侵犯吗?这不成了典型的多数暴政了吗?奥巴马当局明明是在倚势凌人,公然为其政治盟友工会谋取不正当利益,却还要倒打一耙,真是不知天下还有“羞耻”二字。
什么叫不爱国?一个普通的商业行为,跟爱国扯得上边吗?即使真扯得上边,救克莱斯勒就是救美国,那么很明显,方案应该对克莱斯勒的将来有利。而在现有方案下,工会和政府成了克莱斯勒的主人。这两者都既无本领,亦无意愿搞好克莱斯勒。搞不好,政府可以拯救工作拯救经济,再加爱国为由继续往里注资。而工会作为雇员取得的利益是百分之百的,作为股东所受的损失却只有55%。它有可能为克莱斯勒的整体利益而放弃自己的利益吗?高工资高福利这个致命伤,有可能治愈吗?克莱斯勒再次走向财政危机只是个时间问题。但有奥巴马当局拿纳税人的钱填补漏洞,工会根本不用担心。这明明是奥巴马当局与工会忽悠纳税人,相互输送利益的骗局,却偏要戴上一顶“爱国”的桂冠,真可谓既要做婊子,又要立排坊了。这也再次表明,每当政客以爱国的名义要求一部分人作出牺牲时,他们往往是在为自己和支持者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奥巴马当局的所做所为,是对市场的粗暴干扰,对法制的公然践踏。但他们很有可能得逞。因为破产法还规定,债务人提出的重组方案,只要半数以上的债权人接受,而这些债权人所持的债款又达到总债款的一定比例,那么除非方案不公正,所有的债权人都要接受。而方案是否公正,由法官说了算。这里就有空子可钻了。如前所述,多数债权人已经低头。只要法官再胳膊肘朝着奥巴马当局弯,奥巴马当局就肯定赢。这已经在发生了。破产法官已经批准了奥巴马当局的重组方案。抵押债权人可以上诉,但很可能仍然败诉。
我不担心奥巴马当局得逞。这次得逞,很可能是奥巴马当局往自己的坟墓上加了一锹土。我也不担心法官偏袒奥巴马当局。法制的缺陷和漏洞,是可以改善和弥补的。我只担心抵押债权人不等战斗到最后一刻就交械投降。那表明美国人丧失了捍卫自己正当权益的斗志,美国精神已死,强权把美国踏在脚下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一直以来的消息,都是越来越多的抵押债权人放弃抵抗,法官批准奥巴马当局的重组方案基本已成定局。这使我倍感沮丧。我干脆不再关心克来斯勒局势的进展,免得心烦。
今天突然听到有人提出上诉,怎不令我喜出望外。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不畏强权,为捍卫自己的权益战斗到底。这表明,美国精神不死。美国还是我心中的美国,美国人还是我心中的美国人。美国的天下,依然属于美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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