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月要收客户的管理费(每月十元,不谈细节了),但公司要求管理费必须从信用卡(不管是谁的,有效就行,规定有多蠢不谈了,规定就是规定)中自动过数,不准年缴。总有些客户只想给现金,不想让自动划钱。为了保住这些客户,一些客户代表就收了一整年的现金(一百二十元,一分没多收),然后向公司提供自己的信用卡。公司好象也没有相应的规定,我也向前辈学习,也个别也这么做,可总觉得别扭。因为实际过程是收了客户的钱放在自己户头里,再按月向公司缴的。
加拿大关于现金商业来往有什么总的政策或原则吗?向上面的情况如果我找个我的先生收客户的钱,然后从他卡上向公司自动过账,这样我不就不接触现金了吗?大家有什么好主意呢?
加拿大关于现金商业来往有什么总的政策或原则吗?向上面的情况如果我找个我的先生收客户的钱,然后从他卡上向公司自动过账,这样我不就不接触现金了吗?大家有什么好主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