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若非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by blue_bird(蓝鸢)
人们追逐春天,是在经历了漫长的严冬之后,一份对于生命中温暖的珍惜。散文作为直抒心意的有效体裁,无需刻意的雕饰,也赋予了作者们更大的拓笔空间。然而若没有思考,文章也就失了灵魂。散文的“神 ”是精髓,文字只是肉身。本次的题目“追”可以涵盖许多的生活,看似好写,但真正做到入木三分还需下些功夫。
(1)<追风透骨> by oxteeth(freewood)
有了驾照后开车上路,慢慢熟悉,从紧握方向盘的紧张中松懈下来,可以把视野放宽, 也可以接接手机,调调音频,欣赏路边的树木花草,还有亮丽的美女的风景。后来G牌有了,上班又在密市,走高速成了早晚的必修课,从local 换线上高速,要去我方向的线路要连换4条线,每次打换向灯后,都带着一股必须冲锋的决心,一股股寒气从心中升起,特别是冬日的晚上,车灯到处闪烁,如果雨天大雨滂沱,我都觉得在一种接近xx泉的平行线上行走,而这些还不是我所畏惧的最甚。最讨厌有车在高速上紧紧的咬住你,时速已经超120/公里,他还在你的车屁股紧紧尾随,像一条甩不掉的野狗,有时都可以看清驾车人的脸从后视镜,有几回光顾了对后车狗的厌烦,车速太快,前方忽然一阵烟尘飞起,“紧急” 连踩刹车,但仍然感觉会冲碰前面的车还要被身后的疯狗重创,不得已停到出线,在减速的搓板路的震荡里,心跳过100/分,劫后重生的感觉。有次手痛,用了虎骨追风透骨的膏药,一股股寒气透进皮肉,我觉得那感觉真像那高速咬尾的疯狗车,于是我叫他们“追风透骨”。
终于一次,在高速的单行线上,又遇追风透骨, 我时速超130/km, 他还死死咬我还鸣笛,嫌我挡他的道,我一生气“xx妈”,干脆一踩刹车,然后加速,估计吓了他半死,终于老实,让我把时速减到100/km, 保持和我车的一定距离,到了多条线路口,追风透骨才敢换线,加速而去,经过我车时,追风透骨还轻轻地笛了两声, 我没正眼看他,回笛他一下,“追风透骨,追死去吧”
--------------------------------------------------------------------------------------------------------------------------------------------
赏评:本文的主题是“追车”,一个共同的经历。人们喜欢开快车,如同游戏里的刺激,也像人生的行驶。跟车是避免挨罚的手段,超车有一种战胜的喜悦。疯狂都曾有过,但能够在疯狂之后冷静地思考:在紧张的生活之余,给自己和家人一份安心。毕竟生命可贵,无论自己的还是别人的,都值得珍惜。
文字的安排有些随意,看得出作者的洒脱。段落显得头重脚轻,结尾纯粹是一种发泄,失去了超然的魅力。评分:12
(2)<狗追尾> by buxuan(紫)
阿雅喜欢大为的时候才十三岁。十三岁的阿雅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坐在课堂上看着前排的大为走神。大为比阿雅高一厘米,有着温和的眼神和温和的个性。整个剩下的中学时代,阿雅就经常在课堂上用目光追逐大为的背影,因为大为一直没长高,始终坐在前排。
可惜大为并不喜欢阿雅。上了大学阿雅才知道大为在中学的时候喜欢过班上很多女同学,都比阿雅秀气,阿雅却完全无知无觉。甚至有一次大为生日聚会散的时候,他用自行车捎另一个女同学回家,阿雅都只是感到奇怪,回家哭了一场照样还是喜欢他。不过到大学的时候,大为总算喜欢上阿雅了。他让阿雅等三年,等大学毕业他跟当时的女朋友分手以后他们就可以在一起了。阿雅知道那个女孩没有妈妈挺可怜的,就同意了。
等了快十年,阿雅终于在大学快毕业时和大为在了一起。阿雅踏踏实实地想好好爱大为,和他在一起一辈子。因为从小就是同学,大为的爸爸妈妈都喜欢她,觉得她虽然不漂亮,看久了也还顺眼。可大为却不肯到阿雅家去玩,坚持要等到事业有成的时候才去。工作很累,大为陪阿雅看电影的时候会睡着。他们一起到高中同学家玩,就在他们在阳台偷偷接吻之后,那个同学问起了大为以前的女朋友。
转身到了九月,大为从北京出差回来,约阿雅去吃肯德基。阿雅兴冲冲地骑着车跑到院子外等着,连钱包也忘了拿,手里就一张公用电话卡。结果,一等也不来,二等也不来,阿雅有点着急了。于是她就开始打电话,可大为家的电话始终占线。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阿雅被太阳晒得犯晕,就骑上车到大为家去找他。占着电话线的是大为,听到阿雅进客厅也没有出来,阿雅就坐在客厅里等。电话那头的是大为的上一个女朋友,从另一个城市打过来,说是心情不好想跟大为谈。因为在大为家里,阿雅什么也没说,跟着大为出门搭车过江。站在轮渡上,当江风把刚才太阳的暑气吹散的时候,阿雅想,“如果我和他在一起,他永远不会在意我的存在吧!”于是,阿雅说:“我们分手吧。”大为说:“干什么?”“分手吧…”阿雅不容争辩地说。“我一定还要把你追回来的!”那天晚上,大为说完这句话才离开。阿雅心里暗暗记住这句话,看着大为在路灯的光影中走远。
其实,后来大为也真的追过阿雅,在初中同学的婚礼上悄悄把手放在阿雅腿上;向家里隐瞒他们分手的消息,在爸爸生病的时候打电话请阿雅跟他一起到医院去看望。可这些都不是阿雅要的,阿雅要他不管不顾地到她家玩,要他告诉所有的同学他喜欢她,阿雅要他和自己耳鬓厮磨宠自己…简单的讲,阿雅要一个和别人一样正常的爱情,在这个爱情里不能只有一个人付出,而是两个人相互愉悦。可这些,阿雅没有语言能描述出来,况且大为也不大打电话。
大半年后再见到大为,他已经和公司里的一个女同事恋爱了。他们也是大学同学,在大为被牵涉到一笔错款的时候给了他很多支持。他们后来结了婚,有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儿。阿雅现在也很幸福,因为丈夫永远把阿雅放在心里靠前的位置上。
-------------------------------------------------------------------------------------------------------------------------------------------
赏评:看得出来大为从来没有爱过阿雅,也正因如此,文章有些凄凉。爱情从来都是不对衬的,因女人的痴情与男人的移情不同步,两情相悦便成了一种奢侈。真正的爱情只能在小说里杜撰,而本文的真实却让我感受到无奈和唏嘘。不过有时,爱别人也是一种幸福,尽管它甘苦参半。
欣赏作者的坦诚,也喜欢其中细腻的描写。如果能让情节起伏得当,而不是一昧地铺陈,再加上一些审慎的思考,相信会使文章更加吸引人,成为精华。评分:13
(3)<不追时髦> annzhou(老好姐姐-本老服老)
追时髦,似乎一直是“女人味”的代名词。
我一定是个反动派,一辈子没有追过时髦。
不追时髦,可能不是我的天性。小的时候,很少有吃饱穿暖的时候,冬天都得光脚板,哪知时髦为何物?出脱了,亭亭玉立的时候,也还是因为到处都需要支援,能节省下来的每一个子儿,都用在了远比时髦更迫切的地方。
不追时髦可能与我好逸恶劳的天性倒是有关。等到自己真能享受一点时髦消费的时候,比如说时装,我却没有了任何兴趣。如果不是需要买什么东西,我可以永远不去逛商店。即便是逛商店,我也从来就是径直去看要买的东西。如果合身而且喜欢,我经常鞋子一买好多双,衣服一买好多件,然后好久好久不用为买这些东西进商场了。合身和喜欢,是我永远的选购标准,时髦不时髦,则好像并未有意识的考虑过。
奇怪的是,穿在我身上,哪怕就是大众化了百把几十年的一件皮夹克,一条牛仔裤,别人也总是说时髦。也许,合身和喜欢,这本身就是永恒的时髦?
--------------------------------------------------------------------------------------------------------------------------------------------
赏评:这是一篇真正的随笔,虽没有培根的深邃,自清的华丽,但绝对有老姐的潇洒。时髦是一种从众行为,一种盲目的潮流。一个真正有个性的人,是不会为其左右。文章何尝不是如此,所谓无定法,无古人,其实就是言由心生,笔随情至。就像我爱看心潭的文字,如果光看水平的话,我就去图书馆了。
文章究竟是写给别人的,还是写给自己的?关于这个问题,本文的作者给了一个很好的答案:首先是自己的,至于是不是别人的,那是其次。评分:14
(4)<追学:也谈京剧> newwhite(小新)
咖啡说敢想。趁着刚知道一点皮毛,没被大师们吓倒之前,以无知者无畏的心态碰碰京剧这个神圣的字眼吧。
说来脸红,原来也就知道梅兰芳程砚秋的名字,没看过什么演出,太对不起京剧了啊。某国粹爱好者以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愤怒,本着谈笑有鸿儒的原则,责令白丁我即刻扫盲,革心洗面,重新做人,我悻悻地合上刚从图书馆借的超现实主义大师达利的画册,按某君的几道金牌令开始追学恶补。
某君指示:先去土豆网看赵荣琛和俞振飞合作的春闺梦,绝对是最美的京剧。
我点击春闺梦,出来一出《可怜负弩冲前阵》,反正啥也不懂,就开始看吧。赵荣琛年纪很大,背有点佝偻,演一个少妇,俞振飞更老,演一个壮士,开始很有点别扭,不过赵的一招一式很有韵味,尤其水袖甩得极其漂亮,唱词更让人叫绝。看得起劲,赶紧上网找故事,一看就是猴急性格,不是欣赏京剧的料。
1931年程砚秋目睹军阀混战,人民流离失所,根据杜甫《新婚别》及陈陶“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的诗的意境编成:公孙瓒与刘虞争地,各征百姓从征。王恢与妻张氏新婚不久,亦与同村赵克奴、李信等一同被征,至军中即战死。张氏在家悬念,积思成梦;梦王返回重叙,又连梦战火种种情况。又搜索演出背景,这是两位大师1983年合作的纪程演出,时年赵荣琛68岁,俞振飞82岁。
重复看完几个片断,我又忍不住把整出戏找出来看了一遍,哀怨诗情,赵大师全身心的投入,细微的面部表情,长袖舞蹈中的行云流水,把喜怒哀乐表现得淋漓尽致,看着看着让你置身其中,跟着一个妙龄女子,根本就想不起来是一个老男人的表演。某君教导:俞老板是梅和程争相讨好的人物,他在春闺梦里没几句词,可他站在旁边特托台,举首投足都恰到好处,让赵越演越美。我不由得仔细欣赏,感觉实在相称。这样的戏要看10遍以上才有发言权,我未多看几遍的轻薄之人却已迷上了歌词:
“去时陌上花如锦,今日楼头柳又青。可怜奴在深闺等,海棠开日我想到如今。饥寒饱暖无人问,独自眠餐你独自行。可曾身体蒙伤损,是否烽烟屡受惊。细思往事心犹恨,生把鸳鸯两下分。门环偶响疑投信,市语微哗虑变生。因何一去无音信?不管我家中这肠断的人。毕竟男儿真薄幸,误人两字是功名。甜言蜜语真好听,谁知都是那假恩情。”
看完《春闺梦》,兴趣大增,又找出张火丁配像,赵荣琛原唱的《锁麟囊》,张的扮相实在是美啊,配上赵的声音完善得无懈可击,找出故事看明白了,重点多次欣赏春秋亭和三让椅两折。我把感受报告给某君,他立刻觉得对不起赵大师,让我去听去年春节晚会上张火丁本人的唱腔,仔细比较差别。我自然听话,看两遍晚会录像,体会了一下张的原声,却对青衣李素胜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她游刃自如的天籁之音,大气华丽的镇场之态让我只想赶紧找她的其它戏段欣赏,某君便推荐了李胜素孟广禄于魁智的《二进宫》,三人的完美合作让我想起了当年著名紫禁城上三大世界顶级歌唱家的联袂表演,而此时李作为一个女子稳居其中闪着光芒着实让人羡慕。最后再按指引又看了李炳淑的《武家坡》,薛平贵和王宝钗一唱一和,真是天作之合啊。
京剧的学习暂告一段落,以后一定加强欣赏。重新翻开达利的画册,正好看到那幅胸部一个抽屉,一条腿上七个抽屉的作品,不禁遐想:如果我身上也有这么多抽屉,每个里面放一样吓死人的特长,不用学习,打开抽屉就能炫耀该多好。
作者注:本文仅供海市咖啡等等京剧爱好者学习,如果最讨厌京剧的猪楼歪三人不幸看到,感觉有视觉污染,责任自负。
------------------------------------------------------------------------------------------------------------------------------------------
赏评:赵老师是我之最爱,无论人品和艺品。他的弟子小张除了扮相胜过师傅,其他都不可同日而语。这也是梨园行的教训:欲唱好戏,先做好人。梅大师蓄须明志,而今人走穴串行。单纯是为了生计么?非也,名利使然。
本文的作者实事求是,议于无议。更巧妙地是用达利的画反衬国粹,且引喻艺不压身。这样的文字看似不经,其实是积淀的空灵。评分:14
(5)<曾是“追风透骨”> zhangqilxf(双心萤火虫)
读了诗社散文《追风透骨》,倒勾起了自己的一些回忆。我曾经也算是“追风透骨”吧,当然这里说的可不是那种咬尾的疯狗。
刚刚登陆加拿大的时候,我在一家餐馆作“Driver”,那是特定时期家中生活的主要收入来源。当时按行归,送餐小费是完全属于“Driver”的,比重也大,虽然多少依赖于运气的成分,但多送机会就多是同行们的共识。说“追风”其实有些夸大其词,但驾驶速度快、稳,准绝对是做好这行的基本功。想来自己应该算中上水准,在路上总是车流的头马,换线的频率也同追上其他车辆的次数相当。我对区域内的地理情况研究的很透,所有的路线安排都是在大脑中排好的,因为看地图绝对是浪费时间,而且也不安全。途中所有的交叉口会尽可能安排成右转次序,这样即使遇上交通堵塞或红灯,也可以直穿街角加油站。餐馆规定先定的顾客要先送,但所有老手都不会执行,经济便捷的路线是决定“Order”递送顺序的先决条件。这里有意思的是,无论地点和时间,大家都会把顾客名单上看起来像是印巴人或中东人的单子放在最后,因为他们80%不会付小费的。
其实从出活到交单,路上的速度还是次要的,主要是找号,停车以及交单的时间。视力不好的人很难做好这行,当夜幕降临,在街区里驱车的同时发现正确的门牌号码实非易事。一般要提前十来个号码作预判,在确定地点无误后操作如下:刹车入“P”档,提货出车后,三步换两步,叩门防着狗,开门说“Hello",交单收钱“Bye”,边行边查帐,上车继续兜。以上是单就House而言,如果顾客住在公寓内,三楼以下最好就不要等电梯了,脚程倒会更快些。住在公寓内并点餐的,大多数是老人,对他们我往往会不由自主地把节奏慢下来。一是他们手脚不灵便,耳音和眼力都有些许迟钝;其次他们脸上总是带着春风一般的笑容,那温暖的力量会使我疲惫的神经会得到短促的放松。
干的时间久了,看到身边的同行们也出过几次事故,最终得不偿失。所以但凡说起这段经历的所得,我想决不是“快如风”,而是“稳如松”。
“追风透骨”-其实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当时“透骨”的寒意。我的旧车封闭不好,暖风性能也不佳,即使开到最大档,一个来回的时间内,车内也不会有什么暖意的,另外为节省油耗,我大多时候索性也就不开了。加拿大的冬天漫长多雪,当车子行使在冰天雪地里的时候,如刀的风会从车子前部滲进来,在脚底刺入鞋袜的空隙,血液都仿佛凝固了,冻意是透骨的,我也只有在下车的一溜小跑中才会在肌肉自我的摩擦中找回一丝的温暖。
比透骨更难忍受的是透心,移民后在生活与心理上的巨大落差似乎比呼啸的北风更令人生寒。失落,惶恐,盲然,焦虑时时相伴,不知道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是结束,曾经向往的生活又什么时候能开始。那时唯一的温暖是来自家人的,妻子的晚餐和女儿的电话,都犹如天寒地冻中的一团篝火给人希望,也使得我一直相信自己听得见春天的脚步声。
“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一直喜欢许美静的这首《阳光总在风雨后》。如今回首,“追风透骨”已是曾经,未来是否会有同样的境遇也未可知。“愿是你心中灯塔的守候/在迷雾中让你看透”,人生多是如此不随人意的,起起落落、幽幽袅袅如烟波一样,倒是心中的灯塔千万不要熄灭。
--------------------------------------------------------------------------------------------------------------------------------------------
赏评:我被这样一篇文字震撼,于心戚戚。这是一种透骨的寒,更是一种通身的暖。异乡的打拼有些惨烈,但正是这样的一番寒彻骨,才有梅花扑鼻香。守望的灯塔,让人在迷茫中找到归航。为了家人,也为了自己的无悔。相信苦尽甘来,生命会在山重水复中柳暗花明。
文字的朴素,体现了作者务实的人生态度。任何的词藻在这里都显得多余,因为这是一条心路,风景总在坎坷处,唯有忍者上层楼。评分:15
(6)<追梦散语> by tianfue(tomy)
夏日一步步来临,
院子后面的树儿悄悄吐了芽,
叽叽喳喳或者啾啾偶鸣的鸟儿在草地上飞起飞落,
知道它们在找食,或偷捡一些撒过的草籽。
盼着下雨,好期待播下的种子能够发芽。
走过大片田野,野花和绿草在风中轻摇闲聊,
我却陷入了迷茫。
其实,只是太多的不如意,弥漫在周围,
掠过常去的网站,没有惊喜,
洗几颗草莓,剥了个橘子,这是更撑了胃。
惦记着诗社的召唤,还没有主意,
两天前冒了些只言片语,想想太艰巨,弃之。
朋友推荐的书读了个开篇,因是旧故事,烦躁中也没了勇气继续。
知道自己存放的博客链接常常是最后的家园,
随手点击那些有趣的名字,
缓缓的音乐响起,翻看博友们的心情,渐渐入了,
回忆那些春夏秋冬,那些青春勇气,那些岁月成长。
我可以提起自己的笔了。
这几天其实很忙,
工作居然排得满,几个网友的事情还惦记着,相机里存的菜谱和DIY的画框还没未上载到机器里,
突然没有了人说话,
妻去了学校晚饭时还未回来,
看看MSN上闪现的人头也不是可以说贴己碎言的,
茫然,对人生。
看着窗外的树,常想它们是不是没有悲伤,
看着鸟儿为食饵忙碌,它们的歌声是不是述说欢乐,
常常没有理想,只胡思乱想,
我能掌握的太少,未知的太多。
现在明白了,其实我是感性的。
好像这一生都错误定位了,
总表现的无情,总很自私,
只不过是懦弱内心外表纸糊的厚厚的外壳。
歪头看着台灯的光,出神,
看了很多的书,看不多的自己,
最后才知道,
背负着壳太重太辛苦。
读己,读人,
为己,为人。
---------------------------------------------------------------------------------------------------------------------------------------------
赏评:散文与诗,其实就是回车多少的分别。思维的转折,犹如意识的河流,只是回旋而没有断点。这是一篇描写心情的文字,散乱的思绪让人们觉得跳跃太多。但若从形散而神不散的角度,它通过人生的一个片断,展示了自己对于负重的思索。
全篇的神在于最后一句:“读己,读人,为己,为人。”前边的铺垫有些冗余,有些过于追求突兀,句子的凝练也稍显不足。评分:13
(7)<心的方向>
专辑名称:《 心的方向 》
发行日期:1987年7月
发行公司:滚石唱片
歌 手 名:周华健
心的方向
词:徐爱维 曲:陈扬 编:黄韵玲
追逐风追逐太阳 在人生的大道上 追逐我的理想 我的方向就在前方
载着一颗年轻的心 沿途装满了理想 我的心不断地飞翔 路不断地向前伸展
我的方向 就在前方 追逐我的理想 心的方向
简简单单的一首歌。1987年,似乎是很遥远的过去了。上个世纪某个被遗忘的炎热夏日,我可能正在玩沙子,而与此同时,隔着海峡的台湾,一个年青人充满抱负地出了他第一张专辑。多少年之后,人们记住了这个已经不年轻的年青人的名字–周华健,但可能不再记得这首歌。
以前的我也不知道这首歌。直到最近看了某期采访周华健的节目,才知道原来他有这么一首歌。我并不喜欢这个歌手,所以对关于他的一切不曾留意过。那天的节目多多少少让我重新认识了这个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自己想做的事并且付诸实施认真去做的人,总是让人会自然地心起敬意。节目结尾,他手抱吉他,和同样经过那年代的主持人一起放声高歌这首多年前的老歌:追逐风,追逐太阳,在人生的大道上。。。
几个人就那么放声高歌着,酣畅淋漓。似乎年轻的岁月并没走远,又仿佛那个年代回了来。仍然是白衣黑裤的青年,在炎炎烈日下,简单的心充满了梦想和信念,人生大道上还有无数希望在前方等着。意气风发,热情执著,依旧坚定相信美好的一切。
1987年,那时候大陆还相当封闭。这首歌应该也没能传到内地来。记得他第一首在内地逐渐为人熟知的歌好像是“我是真的付出我的爱”。不过这并不是我听的他的第一首歌。我第一次听到他的歌,是从台湾的一个叫“潮”的节目。七十年代的人很多可能都对这个节目印象深刻。在当时沉闷闭塞的社会,清一色的民族美声唱法中,这个介绍台湾流行歌曲的节目为多少人打开了一扇窗,得以一观外面缤纷的世界。原来歌还可以这样唱,原来MTV可以这么拍。原来,青春也可以这样张扬。
我记得当时的我抱着一个小小的黑白电视,看着电视里的他边走边忧郁地唱着:“没有永久的爱情,没有永久的回忆。。。”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很喜欢很喜欢这首歌,虽然后来再也没听到。有的时候,一首歌只要一两句触动你就足够了。一个歌手,一辈子能有一首歌让人一直怀念,他就成功了。
在物质精神都极度匮乏的年代,人是多么容易满足。一点新奇的东西都珍贵无比,留下无限回忆。如今,讯息瞬时万变,物质精神都花样百出,眼花缭乱。见多了,麻木了,也失去了当初的热诚。当一切变得理所当然,再也找不到那种触动的感觉了。
-------------------------------------------------------------------------------------------------------------------------------------------
赏评:80年代一个《潮》的专辑,让大陆领略了台湾的歌声,也认识了黄莺莺,高胜美,文章,周华健等歌手。当时的校园民谣伴随了青春的成长,以至于今天唱起那些老歌,也会情不自禁地激动。这也许就是一种怀旧心理,并不代表那时的歌就比现代的好听。
物质的匮乏,与精神的需要并不相悖。今天的繁荣背后,又有多少的空虚和腐朽?施舍者给与被施舍者物质,而被施舍者却说:“请不要剥夺我的精神!”从这个意义上,施舍者已经沦为一个精神的乞丐。评分:13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by blue_bird(蓝鸢)
人们追逐春天,是在经历了漫长的严冬之后,一份对于生命中温暖的珍惜。散文作为直抒心意的有效体裁,无需刻意的雕饰,也赋予了作者们更大的拓笔空间。然而若没有思考,文章也就失了灵魂。散文的“神 ”是精髓,文字只是肉身。本次的题目“追”可以涵盖许多的生活,看似好写,但真正做到入木三分还需下些功夫。
(1)<追风透骨> by oxteeth(freewood)
有了驾照后开车上路,慢慢熟悉,从紧握方向盘的紧张中松懈下来,可以把视野放宽, 也可以接接手机,调调音频,欣赏路边的树木花草,还有亮丽的美女的风景。后来G牌有了,上班又在密市,走高速成了早晚的必修课,从local 换线上高速,要去我方向的线路要连换4条线,每次打换向灯后,都带着一股必须冲锋的决心,一股股寒气从心中升起,特别是冬日的晚上,车灯到处闪烁,如果雨天大雨滂沱,我都觉得在一种接近xx泉的平行线上行走,而这些还不是我所畏惧的最甚。最讨厌有车在高速上紧紧的咬住你,时速已经超120/公里,他还在你的车屁股紧紧尾随,像一条甩不掉的野狗,有时都可以看清驾车人的脸从后视镜,有几回光顾了对后车狗的厌烦,车速太快,前方忽然一阵烟尘飞起,“紧急” 连踩刹车,但仍然感觉会冲碰前面的车还要被身后的疯狗重创,不得已停到出线,在减速的搓板路的震荡里,心跳过100/分,劫后重生的感觉。有次手痛,用了虎骨追风透骨的膏药,一股股寒气透进皮肉,我觉得那感觉真像那高速咬尾的疯狗车,于是我叫他们“追风透骨”。
终于一次,在高速的单行线上,又遇追风透骨, 我时速超130/km, 他还死死咬我还鸣笛,嫌我挡他的道,我一生气“xx妈”,干脆一踩刹车,然后加速,估计吓了他半死,终于老实,让我把时速减到100/km, 保持和我车的一定距离,到了多条线路口,追风透骨才敢换线,加速而去,经过我车时,追风透骨还轻轻地笛了两声, 我没正眼看他,回笛他一下,“追风透骨,追死去吧”
--------------------------------------------------------------------------------------------------------------------------------------------
赏评:本文的主题是“追车”,一个共同的经历。人们喜欢开快车,如同游戏里的刺激,也像人生的行驶。跟车是避免挨罚的手段,超车有一种战胜的喜悦。疯狂都曾有过,但能够在疯狂之后冷静地思考:在紧张的生活之余,给自己和家人一份安心。毕竟生命可贵,无论自己的还是别人的,都值得珍惜。
文字的安排有些随意,看得出作者的洒脱。段落显得头重脚轻,结尾纯粹是一种发泄,失去了超然的魅力。评分:12
(2)<狗追尾> by buxuan(紫)
阿雅喜欢大为的时候才十三岁。十三岁的阿雅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坐在课堂上看着前排的大为走神。大为比阿雅高一厘米,有着温和的眼神和温和的个性。整个剩下的中学时代,阿雅就经常在课堂上用目光追逐大为的背影,因为大为一直没长高,始终坐在前排。
可惜大为并不喜欢阿雅。上了大学阿雅才知道大为在中学的时候喜欢过班上很多女同学,都比阿雅秀气,阿雅却完全无知无觉。甚至有一次大为生日聚会散的时候,他用自行车捎另一个女同学回家,阿雅都只是感到奇怪,回家哭了一场照样还是喜欢他。不过到大学的时候,大为总算喜欢上阿雅了。他让阿雅等三年,等大学毕业他跟当时的女朋友分手以后他们就可以在一起了。阿雅知道那个女孩没有妈妈挺可怜的,就同意了。
等了快十年,阿雅终于在大学快毕业时和大为在了一起。阿雅踏踏实实地想好好爱大为,和他在一起一辈子。因为从小就是同学,大为的爸爸妈妈都喜欢她,觉得她虽然不漂亮,看久了也还顺眼。可大为却不肯到阿雅家去玩,坚持要等到事业有成的时候才去。工作很累,大为陪阿雅看电影的时候会睡着。他们一起到高中同学家玩,就在他们在阳台偷偷接吻之后,那个同学问起了大为以前的女朋友。
转身到了九月,大为从北京出差回来,约阿雅去吃肯德基。阿雅兴冲冲地骑着车跑到院子外等着,连钱包也忘了拿,手里就一张公用电话卡。结果,一等也不来,二等也不来,阿雅有点着急了。于是她就开始打电话,可大为家的电话始终占线。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阿雅被太阳晒得犯晕,就骑上车到大为家去找他。占着电话线的是大为,听到阿雅进客厅也没有出来,阿雅就坐在客厅里等。电话那头的是大为的上一个女朋友,从另一个城市打过来,说是心情不好想跟大为谈。因为在大为家里,阿雅什么也没说,跟着大为出门搭车过江。站在轮渡上,当江风把刚才太阳的暑气吹散的时候,阿雅想,“如果我和他在一起,他永远不会在意我的存在吧!”于是,阿雅说:“我们分手吧。”大为说:“干什么?”“分手吧…”阿雅不容争辩地说。“我一定还要把你追回来的!”那天晚上,大为说完这句话才离开。阿雅心里暗暗记住这句话,看着大为在路灯的光影中走远。
其实,后来大为也真的追过阿雅,在初中同学的婚礼上悄悄把手放在阿雅腿上;向家里隐瞒他们分手的消息,在爸爸生病的时候打电话请阿雅跟他一起到医院去看望。可这些都不是阿雅要的,阿雅要他不管不顾地到她家玩,要他告诉所有的同学他喜欢她,阿雅要他和自己耳鬓厮磨宠自己…简单的讲,阿雅要一个和别人一样正常的爱情,在这个爱情里不能只有一个人付出,而是两个人相互愉悦。可这些,阿雅没有语言能描述出来,况且大为也不大打电话。
大半年后再见到大为,他已经和公司里的一个女同事恋爱了。他们也是大学同学,在大为被牵涉到一笔错款的时候给了他很多支持。他们后来结了婚,有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儿。阿雅现在也很幸福,因为丈夫永远把阿雅放在心里靠前的位置上。
-------------------------------------------------------------------------------------------------------------------------------------------
赏评:看得出来大为从来没有爱过阿雅,也正因如此,文章有些凄凉。爱情从来都是不对衬的,因女人的痴情与男人的移情不同步,两情相悦便成了一种奢侈。真正的爱情只能在小说里杜撰,而本文的真实却让我感受到无奈和唏嘘。不过有时,爱别人也是一种幸福,尽管它甘苦参半。
欣赏作者的坦诚,也喜欢其中细腻的描写。如果能让情节起伏得当,而不是一昧地铺陈,再加上一些审慎的思考,相信会使文章更加吸引人,成为精华。评分:13
(3)<不追时髦> annzhou(老好姐姐-本老服老)
追时髦,似乎一直是“女人味”的代名词。
我一定是个反动派,一辈子没有追过时髦。
不追时髦,可能不是我的天性。小的时候,很少有吃饱穿暖的时候,冬天都得光脚板,哪知时髦为何物?出脱了,亭亭玉立的时候,也还是因为到处都需要支援,能节省下来的每一个子儿,都用在了远比时髦更迫切的地方。
不追时髦可能与我好逸恶劳的天性倒是有关。等到自己真能享受一点时髦消费的时候,比如说时装,我却没有了任何兴趣。如果不是需要买什么东西,我可以永远不去逛商店。即便是逛商店,我也从来就是径直去看要买的东西。如果合身而且喜欢,我经常鞋子一买好多双,衣服一买好多件,然后好久好久不用为买这些东西进商场了。合身和喜欢,是我永远的选购标准,时髦不时髦,则好像并未有意识的考虑过。
奇怪的是,穿在我身上,哪怕就是大众化了百把几十年的一件皮夹克,一条牛仔裤,别人也总是说时髦。也许,合身和喜欢,这本身就是永恒的时髦?
--------------------------------------------------------------------------------------------------------------------------------------------
赏评:这是一篇真正的随笔,虽没有培根的深邃,自清的华丽,但绝对有老姐的潇洒。时髦是一种从众行为,一种盲目的潮流。一个真正有个性的人,是不会为其左右。文章何尝不是如此,所谓无定法,无古人,其实就是言由心生,笔随情至。就像我爱看心潭的文字,如果光看水平的话,我就去图书馆了。
文章究竟是写给别人的,还是写给自己的?关于这个问题,本文的作者给了一个很好的答案:首先是自己的,至于是不是别人的,那是其次。评分:14
(4)<追学:也谈京剧> newwhite(小新)
咖啡说敢想。趁着刚知道一点皮毛,没被大师们吓倒之前,以无知者无畏的心态碰碰京剧这个神圣的字眼吧。
说来脸红,原来也就知道梅兰芳程砚秋的名字,没看过什么演出,太对不起京剧了啊。某国粹爱好者以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愤怒,本着谈笑有鸿儒的原则,责令白丁我即刻扫盲,革心洗面,重新做人,我悻悻地合上刚从图书馆借的超现实主义大师达利的画册,按某君的几道金牌令开始追学恶补。
某君指示:先去土豆网看赵荣琛和俞振飞合作的春闺梦,绝对是最美的京剧。
我点击春闺梦,出来一出《可怜负弩冲前阵》,反正啥也不懂,就开始看吧。赵荣琛年纪很大,背有点佝偻,演一个少妇,俞振飞更老,演一个壮士,开始很有点别扭,不过赵的一招一式很有韵味,尤其水袖甩得极其漂亮,唱词更让人叫绝。看得起劲,赶紧上网找故事,一看就是猴急性格,不是欣赏京剧的料。
1931年程砚秋目睹军阀混战,人民流离失所,根据杜甫《新婚别》及陈陶“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的诗的意境编成:公孙瓒与刘虞争地,各征百姓从征。王恢与妻张氏新婚不久,亦与同村赵克奴、李信等一同被征,至军中即战死。张氏在家悬念,积思成梦;梦王返回重叙,又连梦战火种种情况。又搜索演出背景,这是两位大师1983年合作的纪程演出,时年赵荣琛68岁,俞振飞82岁。
重复看完几个片断,我又忍不住把整出戏找出来看了一遍,哀怨诗情,赵大师全身心的投入,细微的面部表情,长袖舞蹈中的行云流水,把喜怒哀乐表现得淋漓尽致,看着看着让你置身其中,跟着一个妙龄女子,根本就想不起来是一个老男人的表演。某君教导:俞老板是梅和程争相讨好的人物,他在春闺梦里没几句词,可他站在旁边特托台,举首投足都恰到好处,让赵越演越美。我不由得仔细欣赏,感觉实在相称。这样的戏要看10遍以上才有发言权,我未多看几遍的轻薄之人却已迷上了歌词:
“去时陌上花如锦,今日楼头柳又青。可怜奴在深闺等,海棠开日我想到如今。饥寒饱暖无人问,独自眠餐你独自行。可曾身体蒙伤损,是否烽烟屡受惊。细思往事心犹恨,生把鸳鸯两下分。门环偶响疑投信,市语微哗虑变生。因何一去无音信?不管我家中这肠断的人。毕竟男儿真薄幸,误人两字是功名。甜言蜜语真好听,谁知都是那假恩情。”
看完《春闺梦》,兴趣大增,又找出张火丁配像,赵荣琛原唱的《锁麟囊》,张的扮相实在是美啊,配上赵的声音完善得无懈可击,找出故事看明白了,重点多次欣赏春秋亭和三让椅两折。我把感受报告给某君,他立刻觉得对不起赵大师,让我去听去年春节晚会上张火丁本人的唱腔,仔细比较差别。我自然听话,看两遍晚会录像,体会了一下张的原声,却对青衣李素胜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她游刃自如的天籁之音,大气华丽的镇场之态让我只想赶紧找她的其它戏段欣赏,某君便推荐了李胜素孟广禄于魁智的《二进宫》,三人的完美合作让我想起了当年著名紫禁城上三大世界顶级歌唱家的联袂表演,而此时李作为一个女子稳居其中闪着光芒着实让人羡慕。最后再按指引又看了李炳淑的《武家坡》,薛平贵和王宝钗一唱一和,真是天作之合啊。
京剧的学习暂告一段落,以后一定加强欣赏。重新翻开达利的画册,正好看到那幅胸部一个抽屉,一条腿上七个抽屉的作品,不禁遐想:如果我身上也有这么多抽屉,每个里面放一样吓死人的特长,不用学习,打开抽屉就能炫耀该多好。
作者注:本文仅供海市咖啡等等京剧爱好者学习,如果最讨厌京剧的猪楼歪三人不幸看到,感觉有视觉污染,责任自负。
------------------------------------------------------------------------------------------------------------------------------------------
赏评:赵老师是我之最爱,无论人品和艺品。他的弟子小张除了扮相胜过师傅,其他都不可同日而语。这也是梨园行的教训:欲唱好戏,先做好人。梅大师蓄须明志,而今人走穴串行。单纯是为了生计么?非也,名利使然。
本文的作者实事求是,议于无议。更巧妙地是用达利的画反衬国粹,且引喻艺不压身。这样的文字看似不经,其实是积淀的空灵。评分:14
(5)<曾是“追风透骨”> zhangqilxf(双心萤火虫)
读了诗社散文《追风透骨》,倒勾起了自己的一些回忆。我曾经也算是“追风透骨”吧,当然这里说的可不是那种咬尾的疯狗。
刚刚登陆加拿大的时候,我在一家餐馆作“Driver”,那是特定时期家中生活的主要收入来源。当时按行归,送餐小费是完全属于“Driver”的,比重也大,虽然多少依赖于运气的成分,但多送机会就多是同行们的共识。说“追风”其实有些夸大其词,但驾驶速度快、稳,准绝对是做好这行的基本功。想来自己应该算中上水准,在路上总是车流的头马,换线的频率也同追上其他车辆的次数相当。我对区域内的地理情况研究的很透,所有的路线安排都是在大脑中排好的,因为看地图绝对是浪费时间,而且也不安全。途中所有的交叉口会尽可能安排成右转次序,这样即使遇上交通堵塞或红灯,也可以直穿街角加油站。餐馆规定先定的顾客要先送,但所有老手都不会执行,经济便捷的路线是决定“Order”递送顺序的先决条件。这里有意思的是,无论地点和时间,大家都会把顾客名单上看起来像是印巴人或中东人的单子放在最后,因为他们80%不会付小费的。
其实从出活到交单,路上的速度还是次要的,主要是找号,停车以及交单的时间。视力不好的人很难做好这行,当夜幕降临,在街区里驱车的同时发现正确的门牌号码实非易事。一般要提前十来个号码作预判,在确定地点无误后操作如下:刹车入“P”档,提货出车后,三步换两步,叩门防着狗,开门说“Hello",交单收钱“Bye”,边行边查帐,上车继续兜。以上是单就House而言,如果顾客住在公寓内,三楼以下最好就不要等电梯了,脚程倒会更快些。住在公寓内并点餐的,大多数是老人,对他们我往往会不由自主地把节奏慢下来。一是他们手脚不灵便,耳音和眼力都有些许迟钝;其次他们脸上总是带着春风一般的笑容,那温暖的力量会使我疲惫的神经会得到短促的放松。
干的时间久了,看到身边的同行们也出过几次事故,最终得不偿失。所以但凡说起这段经历的所得,我想决不是“快如风”,而是“稳如松”。
“追风透骨”-其实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当时“透骨”的寒意。我的旧车封闭不好,暖风性能也不佳,即使开到最大档,一个来回的时间内,车内也不会有什么暖意的,另外为节省油耗,我大多时候索性也就不开了。加拿大的冬天漫长多雪,当车子行使在冰天雪地里的时候,如刀的风会从车子前部滲进来,在脚底刺入鞋袜的空隙,血液都仿佛凝固了,冻意是透骨的,我也只有在下车的一溜小跑中才会在肌肉自我的摩擦中找回一丝的温暖。
比透骨更难忍受的是透心,移民后在生活与心理上的巨大落差似乎比呼啸的北风更令人生寒。失落,惶恐,盲然,焦虑时时相伴,不知道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是结束,曾经向往的生活又什么时候能开始。那时唯一的温暖是来自家人的,妻子的晚餐和女儿的电话,都犹如天寒地冻中的一团篝火给人希望,也使得我一直相信自己听得见春天的脚步声。
“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一直喜欢许美静的这首《阳光总在风雨后》。如今回首,“追风透骨”已是曾经,未来是否会有同样的境遇也未可知。“愿是你心中灯塔的守候/在迷雾中让你看透”,人生多是如此不随人意的,起起落落、幽幽袅袅如烟波一样,倒是心中的灯塔千万不要熄灭。
--------------------------------------------------------------------------------------------------------------------------------------------
赏评:我被这样一篇文字震撼,于心戚戚。这是一种透骨的寒,更是一种通身的暖。异乡的打拼有些惨烈,但正是这样的一番寒彻骨,才有梅花扑鼻香。守望的灯塔,让人在迷茫中找到归航。为了家人,也为了自己的无悔。相信苦尽甘来,生命会在山重水复中柳暗花明。
文字的朴素,体现了作者务实的人生态度。任何的词藻在这里都显得多余,因为这是一条心路,风景总在坎坷处,唯有忍者上层楼。评分:15
(6)<追梦散语> by tianfue(tomy)
夏日一步步来临,
院子后面的树儿悄悄吐了芽,
叽叽喳喳或者啾啾偶鸣的鸟儿在草地上飞起飞落,
知道它们在找食,或偷捡一些撒过的草籽。
盼着下雨,好期待播下的种子能够发芽。
走过大片田野,野花和绿草在风中轻摇闲聊,
我却陷入了迷茫。
其实,只是太多的不如意,弥漫在周围,
掠过常去的网站,没有惊喜,
洗几颗草莓,剥了个橘子,这是更撑了胃。
惦记着诗社的召唤,还没有主意,
两天前冒了些只言片语,想想太艰巨,弃之。
朋友推荐的书读了个开篇,因是旧故事,烦躁中也没了勇气继续。
知道自己存放的博客链接常常是最后的家园,
随手点击那些有趣的名字,
缓缓的音乐响起,翻看博友们的心情,渐渐入了,
回忆那些春夏秋冬,那些青春勇气,那些岁月成长。
我可以提起自己的笔了。
这几天其实很忙,
工作居然排得满,几个网友的事情还惦记着,相机里存的菜谱和DIY的画框还没未上载到机器里,
突然没有了人说话,
妻去了学校晚饭时还未回来,
看看MSN上闪现的人头也不是可以说贴己碎言的,
茫然,对人生。
看着窗外的树,常想它们是不是没有悲伤,
看着鸟儿为食饵忙碌,它们的歌声是不是述说欢乐,
常常没有理想,只胡思乱想,
我能掌握的太少,未知的太多。
现在明白了,其实我是感性的。
好像这一生都错误定位了,
总表现的无情,总很自私,
只不过是懦弱内心外表纸糊的厚厚的外壳。
歪头看着台灯的光,出神,
看了很多的书,看不多的自己,
最后才知道,
背负着壳太重太辛苦。
读己,读人,
为己,为人。
---------------------------------------------------------------------------------------------------------------------------------------------
赏评:散文与诗,其实就是回车多少的分别。思维的转折,犹如意识的河流,只是回旋而没有断点。这是一篇描写心情的文字,散乱的思绪让人们觉得跳跃太多。但若从形散而神不散的角度,它通过人生的一个片断,展示了自己对于负重的思索。
全篇的神在于最后一句:“读己,读人,为己,为人。”前边的铺垫有些冗余,有些过于追求突兀,句子的凝练也稍显不足。评分:13
(7)<心的方向>
专辑名称:《 心的方向 》
发行日期:1987年7月
发行公司:滚石唱片
歌 手 名:周华健
心的方向
词:徐爱维 曲:陈扬 编:黄韵玲
追逐风追逐太阳 在人生的大道上 追逐我的理想 我的方向就在前方
载着一颗年轻的心 沿途装满了理想 我的心不断地飞翔 路不断地向前伸展
我的方向 就在前方 追逐我的理想 心的方向
简简单单的一首歌。1987年,似乎是很遥远的过去了。上个世纪某个被遗忘的炎热夏日,我可能正在玩沙子,而与此同时,隔着海峡的台湾,一个年青人充满抱负地出了他第一张专辑。多少年之后,人们记住了这个已经不年轻的年青人的名字–周华健,但可能不再记得这首歌。
以前的我也不知道这首歌。直到最近看了某期采访周华健的节目,才知道原来他有这么一首歌。我并不喜欢这个歌手,所以对关于他的一切不曾留意过。那天的节目多多少少让我重新认识了这个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自己想做的事并且付诸实施认真去做的人,总是让人会自然地心起敬意。节目结尾,他手抱吉他,和同样经过那年代的主持人一起放声高歌这首多年前的老歌:追逐风,追逐太阳,在人生的大道上。。。
几个人就那么放声高歌着,酣畅淋漓。似乎年轻的岁月并没走远,又仿佛那个年代回了来。仍然是白衣黑裤的青年,在炎炎烈日下,简单的心充满了梦想和信念,人生大道上还有无数希望在前方等着。意气风发,热情执著,依旧坚定相信美好的一切。
1987年,那时候大陆还相当封闭。这首歌应该也没能传到内地来。记得他第一首在内地逐渐为人熟知的歌好像是“我是真的付出我的爱”。不过这并不是我听的他的第一首歌。我第一次听到他的歌,是从台湾的一个叫“潮”的节目。七十年代的人很多可能都对这个节目印象深刻。在当时沉闷闭塞的社会,清一色的民族美声唱法中,这个介绍台湾流行歌曲的节目为多少人打开了一扇窗,得以一观外面缤纷的世界。原来歌还可以这样唱,原来MTV可以这么拍。原来,青春也可以这样张扬。
我记得当时的我抱着一个小小的黑白电视,看着电视里的他边走边忧郁地唱着:“没有永久的爱情,没有永久的回忆。。。”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很喜欢很喜欢这首歌,虽然后来再也没听到。有的时候,一首歌只要一两句触动你就足够了。一个歌手,一辈子能有一首歌让人一直怀念,他就成功了。
在物质精神都极度匮乏的年代,人是多么容易满足。一点新奇的东西都珍贵无比,留下无限回忆。如今,讯息瞬时万变,物质精神都花样百出,眼花缭乱。见多了,麻木了,也失去了当初的热诚。当一切变得理所当然,再也找不到那种触动的感觉了。
-------------------------------------------------------------------------------------------------------------------------------------------
赏评:80年代一个《潮》的专辑,让大陆领略了台湾的歌声,也认识了黄莺莺,高胜美,文章,周华健等歌手。当时的校园民谣伴随了青春的成长,以至于今天唱起那些老歌,也会情不自禁地激动。这也许就是一种怀旧心理,并不代表那时的歌就比现代的好听。
物质的匮乏,与精神的需要并不相悖。今天的繁荣背后,又有多少的空虚和腐朽?施舍者给与被施舍者物质,而被施舍者却说:“请不要剥夺我的精神!”从这个意义上,施舍者已经沦为一个精神的乞丐。评分:13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