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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这种细节可以构成伪证,人在慌乱的时候记不清楚一些东西是完全可能的。控方的马脚报纸上没有登过,但是我所知道的有。媒体的倾向性是肯定的,这就是我说的戈倍儿式的新闻报道

戈倍儿早在1934年的纽伦堡纳粹集会上就说, 宣传不需要害怕真相:
All propaganda has a direction. The quality of this direction determines whether propaganda has a positive or negative effect. Good propaganda does not need to lie, indeed it may not lie. It has no reason to fear the truth. It is a mistake to believe that the people cannot take the truth. They can. It is only a matter of presenting the truth to people in a way that they will be able to understand. A propaganda that lies proves that it has a bad cause. It cannot be successful in the long run. A good propaganda will always come along that serves a good cause. But propaganda is still necessary if a good cause is to succeed. A good idea does not win simply because it is good. It must be presented properly if it is to win. The combination makes for the best propag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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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法律 / 彭璇无罪,可是她有非常大的责任!
    我相信那个记者和彭朋友的话,彭只是疏忽照顾孩子,导致了孩子的死亡。不能算二级谋杀。这个判决不公正。但是,我不喜欢彭。她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娇生惯养不是借口,也不应该是借口。出国的时候,我除了炒鸡蛋不会任何一个菜。既然做了母亲和妻子就必须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在我生完老二的时候,我自己也有轻度的抑郁,多谢老公的爱护支持,才走完那一步。我感觉彭的老公对她的支持很感人,可是的确有让人迷惑的地方。我曾经和Autism的孩子一起工作过,他们最大的障碍就是和人的交流,常常在角落里无声无息,他们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彭听不到声音是可能的。正因如此,才需要格外的爱护和关心。在学校里,这些孩子都有几乎一对一的照顾。一句娇生惯养就可以推卸责任吗?最可怜的是那个孩子,就这么无声无息的离开,我为她最难过。
    • 最关键的是那个验尸报告, 到底什么内容, 不难谁也说不清PENG有没有罪.
    • 1。出事下午租客在房间,也没听到声音 2。yes, 疏忽可以推卸法律责任。3问题是,他lg干吗要做伪证?
      我相信她没有故意。是无辜的。
      也可能发现了没及时救,所以干脆不承认发现。
      google一下,很多细节的。
      希望他们上诉成功。
      • 哪里跑出来的租客?为什么控辩双方都没提?
        • 好像看到过,说租客看到彭给孩子吃冰激凌
        • google, 嘉嘉当日下午偷吃了2次租客的东西,妈妈道歉2次。都有出庭。不要只看这里贴得东西,因只是部分。
      • 什么伪证,说说看
        • 是啊,同问,他做了什么伪证?
        • Cann't u guys google?
          • 又有人说这个是媒体有“倾向性”了。大概很多控方的马脚,媒体都没有登。
            • 我不认为这种细节可以构成伪证,人在慌乱的时候记不清楚一些东西是完全可能的。控方的马脚报纸上没有登过,但是我所知道的有。媒体的倾向性是肯定的,这就是我说的戈倍儿式的新闻报道
              戈倍儿早在1934年的纽伦堡纳粹集会上就说, 宣传不需要害怕真相:
              All propaganda has a direction. The quality of this direction determines whether propaganda has a positive or negative effect. Good propaganda does not need to lie, indeed it may not lie. It has no reason to fear the truth. It is a mistake to believe that the people cannot take the truth. They can. It is only a matter of presenting the truth to people in a way that they will be able to understand. A propaganda that lies proves that it has a bad cause. It cannot be successful in the long run. A good propaganda will always come along that serves a good cause. But propaganda is still necessary if a good cause is to succeed. A good idea does not win simply because it is good. It must be presented properly if it is to win. The combination makes for the best propaganda.
              • 辨方主动要求开放媒体追踪庭审,被批准。结果~~怎么没有想到都是砸自己的??这个洪大律师,该怎么说他好
                • 我认为辩方律师有问题。媒体跟踪本身不是什么好东西,看看当年Scott Peterson案的结果
                  • 洪大律师想吃个胖子,面对话筒的感觉真好,还省了好多广告费~~现在糗了吧。反正我是看见这个名字,只能摇头呀
      • 租客证实女孩身体强壮,可以自由脱衣服。女孩除了不会说话,其他表现都挺好(聪明,调皮)。租客当时在自己房间看电视,没有听到声音。至于陈先生,也许他想表现得积极救护孩子,给人印象好点。结果,这个谎话,害惨了他们。
        • 你给解释下,为啥一句谎话把他们害惨了?那句谎话有这么致命吗?
          • 非常致命。因为洪律师与陈之前配合做的证言,太多细节!通过电话接受辅导这样的细节,是你不编造,根本没有机会“记错”的。如果这个是按辨方称的“事故”,为什么要这样说慌呢?我只觉得洪大律师太~~这个是陈自己编不出来的
            发现嘉嘉在水里他无暇思索更多,只是尽快将嘉嘉捞起来,两手臂抱着将她头向下、身体大致呈45度角的姿势,希望能将肚子里面的水排出来。陈用自己的手机打了第叁个911,并一边听接线员教他正确的救护方法,一边往浴室里面走,希望尽快能够按照正确方法去做。陈行壮一边听接线员的辅导一边将嘉嘉平放在地上,然后口对口对其进行人工呼吸,此时有呕吐物从嘉嘉嘴里喷出,喷到陈的脸上,连眼镜上也喷了许多。
        • 知道的细节越多,越觉得谋杀难以成立。把一个身体强壮的四岁女孩无声息地摁在水里,还不出一点伤痕?
          • 这个,不好说。要做很多实验才行,可能还只能得个概率上的答案。要说辨方,一口咬死脖子上的伤痕,是不是在技术检验上,100%支持控方的解释,自己再顺便拿出些对自己的有利的可能,绝对把这个证据给推翻了
    • 其实走的小孩自己并不痛苦, 痛苦的是留下的人. 彭的作法我也觉得难以理解,孩子是妈妈身上掉下的一块肉, 世界上最疼爱宝宝的是妈妈! 离开2年不回去看望, 一个人把她留在楼上睡觉自己看电视,把厨具浸在浴缸, 别说老外, 我都很难理解这种中华文化传统,对彭也产生不了同情.
      • 我同意你的说法。
        彭璇有罪无罪,我们在这里说了不算。我们只是感兴趣讨论讨论。但是,作为彭本人,她难逃疏忽照看而要负的责任。我今天去工作的高中,一个Autism的孩子需要我和另一个人一直跟着,直到他中午回家。我们并没有做什么,但是,最重要的事,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能及时制止。我知道孩子已经去了,她没有痛苦,可是,作为一个这么特殊的孩子的妈妈,她不知道,她应该做什么吗?
        • 你们是明白人,那天俺说小孩子不应该片刻离开大人的视线尤其是彭那个有病的孩子,招来一堆砖头!
          • 那孩子被按住脖子在水里拼死挣扎的时候一定很痛苦。我的天啊,什么母亲啊
        • 一直说她有忧郁症,以前娇生惯养, 就是病人都知道做妈妈的要保护孩子, 难道她根本不懂? 如果不懂没有自立生活能力, 的确另外2个成人不可以单独把她留下来照顾女儿.
        • 就算疏忽,也是葬送了全家人一辈子。我想就算是忧郁症患者,最晚在事后应该也会明白后果的严重性。也许中文报道有先入之见,但是她好像说保释了要去下馆子什么的,真是不可思议,又不是十几岁的早孕妈妈。
    • negligence不算罪吗?我以为算的。否则为什么小孩多少岁以前不可以自己一个人呆家里呢。
      • 问题这个案件不是在讨论negligence.而是murder
        • 这个判决,整个就是自找的。律师乱,连被告都很BT。那彭某,法庭上没事就在那里趴着,跟个死猪似的。到底是在审她呢,还是和她一点关系没有?还有她一张照片,进法庭的。她叉着手在前面走,老妈子拎着两大袋东西在后面拉下好远~~唉
          • 你说的那些都没有错,你说的疑点也许都有道理,但是请你扪住自己的心口问一问,就因为这些,同胞移民的这位母亲,就应该在余生里背负起谋杀亲女的罪名吗??
            • 这个,从何谈起?应不应该,不是我们说了算。现在的事实就是,人被抓了,罪被定了。上诉?我看希望很小。如果没有我提到的上面的因素,你以为,想判彭谋杀,容易吗?
      • Negligence is a kind of Child Abuse.
        • 警方7个月后,直接控她1级谋杀。我怀疑是警方故意安排,让他们以为没有事了,这样在被告做证时,因为时间关系,容易因为记忆原因,出现问题。
    • 事情都这样了,大家别浪费口水了。正方反方,我想用一个词来对这个案子做个总结,相信你们都可以接受: UNBELIEVALBE!!!!!
    • 我们对PENG一家少一些责骂多一些同情吧. 我是不太相信做母亲故意杀自己的孩子, 可能疏忽是真的, 谁没疏忽过? 看看周围多少母亲把孩子送到国内? 孩子都四岁多大了, 母亲在楼下看电视看过头了忘了孩子也有可能. 错是错了, 至少不是谋杀吧.
      谁没疏忽的时候? 我N次因为看电脑把饭烧糊了呢....

      没有必要说人家有多坏. 另外说人家人格缺陷是可能, 但精神分裂的帽子不要乱套.
      • 我对她家里人是挺同情的,太惯她了,下半辈子多半比带个有点子闭倾向的孩子的情况还糟糕。
      • 虎毒不食子。坛子里,鼓吹阉割花心男人的有,提倡处理掉低能儿的,至少是头都不敢冒。就这么个良好的舆论大环境,我们也不能忘记,易子而食,在极端的情况下,确实发生过呀。我倒也不认为彭有蓄意制造谋杀的能力,我倒是很怀疑她和丈夫,掩饰一个“事故”的能力
        • What is 虎毒不食子? I don't think she killed her child although she didn't like her maybe.
          • 你不相信没用,让法律和陪审官来证明一切吧.
      • 同情不起来,同样是母亲,我觉得她太失职,已经忘记是母亲的角色了. 世界上啥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你为啥说她不是故意的,媒体上没看到她悲伤的样子, 一点没有失去女儿的痛苦样子,反而庆幸放出来可以去饭店吃饭.如果真的是精神有问题就证明有病,别说谎太多,到后来已经没有CREDIT了.
        • 她可能不太爱她孩子, 但这并不等于是谋杀. 她在记者采访时如果要装做很悲伤挺容易的. 很悲伤的也不见得是没杀人.
      • ''周围多少母亲把孩子送到国内?' ' 这些不是对的, 是让人看不起的做法. 也有很多妈妈为了宝宝放弃工作放弃收入,全职带宝宝到3,4岁 你以为很轻松吗,是做母亲的责任,是把孩子看的比自己,事业,钞票更重.
        • 支持你。作为母亲,一个Autism孩子的母亲,她严重失职。为什么没有人替那个孩子发出声音呢?孩子有病,就应该绝缘于世界吗?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自己的选择,而不是孩子蹦跳着跑到妈妈的肚子里!不致有罪,但需要惩罚!
        • 我没有认为把孩子送回国是好的, 我只是说很多中国人自己这么干还要指责别人. 俺小时候被父母寄养在亲戚家, 有次出了点事差点死了, 我是不是要起诉我父母了?
          • 只能说明你父母不咋的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