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警員在接受培訓的時候就被要求,對家庭暴力的報警,要付出 120%的努力去保證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包括出警和處理,以及嫌犯的後期處置等方面,保證受害人的安全是唯一準繩。
曾經在一線軍裝巡邏組執行警務多年的韻寧,是約克區警隊第五分局的警員,目前調職到分局交通組 。來自北京的他,經過了警校的培訓之後,更能了解和理解中加兩國文化背景差異,給新移民所帶來法律和警務層面的誤解和困擾。
在剛剛過去的新年假期期間,當時他還在軍裝巡邏組執勤,也就是每天在路面巡邏和處置緊急警務,當然對付家庭暴力也是他的工作重點之一。 他表示僅僅他所在的分隊,在一個月内就處置了 6起家庭暴力案件,其中一半是華裔家庭,不過大多數是輕微的家庭糾紛,只有 2宗提出刑事指控,其中一名是華裔男子。
他認爲家庭暴力在加拿大是一個分布範圍很廣泛的暴力行爲,就是說在任何職業中都可以找到施暴者的身影,比如在人們心目中有神聖地位的律師、醫生中有,在普通職業中也有,在高收入的人中有,低收入的也有,而且似乎與教育背景也沒有關係,總之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爲家庭暴力的罪魁禍首 。 不同於其他犯罪,要麽幫派要麽終日不良的人才會犯罪。因此也更加難以預防,家庭暴力造成的傷害從無傷無痕到家破人亡,程度不一,涉及的刑事罪名多達30 多種。所以一旦接到報警,就難以預料事態的嚴重性,警方一定會火速趕到,儘快處置,並盡120% 的努力,不惜一切代價去保證受害人當時和未來的安全。
接到報警電話警方到場調查的目的,就是去看看有沒有刑事案件發生,任何身體類的不友善暴力接觸均視爲暴力襲擊,一定要拘捕肇事者。如果經過調查,沒有發現雙方存在暴力行爲,只是一般的口頭爭執,警方也 絕對 會要求雙方當晚一定要分開居住,至於哪一方要離開現居住地,就要視乎當時家庭的需要,比如照顧孩子和其他家人等需要,誰有條件離開誰就要離開。 所以暫時分開爭執雙方,以求雙方有冷靜考慮期,但不會發布禁制令, 不存在刑事案底,第二天即可返回家中。同時還要叮囑雙方注意克制情緒,嚴禁使用暴力手段,警方在隨後還會做跟蹤回訪,或採取介紹其他社區服務機構介入等措施,以保證輕微家庭暴力不至於未來釀成大禍,這是對於一般家庭爭執的處理。
對於存在可以指控的家庭暴力,警方當天一定要拘捕施暴者,不過警方不會也無權長時間在警局關押嫌犯,一方面受制於警局監舍的數量(根據警局規模不同,一般只有 8到 12個左右),另一方面也是規定要求。所以警方會建議嫌犯選擇當天或第二天保釋,但這種保釋一定要滿足警方的 4個條件,那就是已經確定嫌犯的身份、涉嫌犯罪的證據已經收集完成、確定嫌犯不會重新施暴、嫌 犯答應遵守警方的禁制條件。一旦全部符合,警方會立刻同意嫌犯保釋,至於保釋金的數額大小,不是根據案情的嚴重程度,而是根據嫌犯保釋後 重新犯罪可能性的大小而定。警方在拘捕當天可以自行決定保釋與否,如果嫌犯不能滿足上述條件,則需暫時羈押等第二天開庭,有法官作出保釋裁定。
如果嫌犯在保釋期間違反禁制令或者不按時出庭,警方會立刻將其再次拘捕, 這一次警方就無權做出保釋決定,要交由法官裁定,一般會一直在羈押所關押,一直到全案審理結束,還會多加一項違反禁制令的罪名。
因此 一些獲得保釋的嫌犯,其禁制令中明文規定不得接觸對方,但是雙方私下商議好又住在一起,一旦敗露,不論雙方是否已經同意在一起,嫌犯會再次面臨嚴厲的懲罰,所以遵守禁止令尊重法律, 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方法。
無論出警有沒有提出指控,警方都會有當日處置的報告,即使是小的糾紛,警員都會寫出詳細報告存檔,一旦日後再有刑事案 件發生,法官都會考慮這些歷史紀錄。但是這些記錄不是犯罪記錄,不會存放在全國犯罪記錄數據庫内,也就是沒有刑事案底,只有警察自己可以查得到。
對於被指控確實存在家庭暴力的嫌犯,最輕的處罰是簽署和解協議,一般爲期一年,因此也會留下一年的犯罪記錄,但一年後 會消除。 其他判處監禁的則會留下永久的犯罪記錄,不過對於輕微的刑事犯罪記錄,當事人以後可以申請取消紀錄,經過審理如果得以通過,以後就不存在犯罪記錄,但是警方内部的紀錄永遠都不會消除,只是不影響在找工等需要提供 的無罪證明。
家庭暴力一般發生在 2人之間,或者孩子幼小不能出具有效供詞,所以存在雙方互相指控的混亂局面。對此韻寧表示,警方會根據雙方實體傷痕紀錄,對雙方做細緻的筆錄,並對雙方在整個事件中,相應的時間、空間中發生的動作做比對,以判定誰的話更具有可信性,還會根據雙方的不同之処作進一步的追問和要求佐證,這樣撒謊的人總會露出破綻, 很多地方難以自圓其説。
另外警方在錄取證詞之前,會向雙方講明法律政策,一旦出現作出假口供、報假案等行爲,也屬於 刑事犯罪,而且對刑事犯罪的追溯期是永遠的,任何時候確定其罪行,都可以繩之以法。 所以說不是想說對方襲擊自己,就可以信口胡説,以後還可以隨意改口,對於和警方說的一切都會被記錄在案,作假必會付出代價, 因此清者自清無需顧慮 。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曾經在一線軍裝巡邏組執行警務多年的韻寧,是約克區警隊第五分局的警員,目前調職到分局交通組 。來自北京的他,經過了警校的培訓之後,更能了解和理解中加兩國文化背景差異,給新移民所帶來法律和警務層面的誤解和困擾。
在剛剛過去的新年假期期間,當時他還在軍裝巡邏組執勤,也就是每天在路面巡邏和處置緊急警務,當然對付家庭暴力也是他的工作重點之一。 他表示僅僅他所在的分隊,在一個月内就處置了 6起家庭暴力案件,其中一半是華裔家庭,不過大多數是輕微的家庭糾紛,只有 2宗提出刑事指控,其中一名是華裔男子。
他認爲家庭暴力在加拿大是一個分布範圍很廣泛的暴力行爲,就是說在任何職業中都可以找到施暴者的身影,比如在人們心目中有神聖地位的律師、醫生中有,在普通職業中也有,在高收入的人中有,低收入的也有,而且似乎與教育背景也沒有關係,總之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爲家庭暴力的罪魁禍首 。 不同於其他犯罪,要麽幫派要麽終日不良的人才會犯罪。因此也更加難以預防,家庭暴力造成的傷害從無傷無痕到家破人亡,程度不一,涉及的刑事罪名多達30 多種。所以一旦接到報警,就難以預料事態的嚴重性,警方一定會火速趕到,儘快處置,並盡120% 的努力,不惜一切代價去保證受害人當時和未來的安全。
接到報警電話警方到場調查的目的,就是去看看有沒有刑事案件發生,任何身體類的不友善暴力接觸均視爲暴力襲擊,一定要拘捕肇事者。如果經過調查,沒有發現雙方存在暴力行爲,只是一般的口頭爭執,警方也 絕對 會要求雙方當晚一定要分開居住,至於哪一方要離開現居住地,就要視乎當時家庭的需要,比如照顧孩子和其他家人等需要,誰有條件離開誰就要離開。 所以暫時分開爭執雙方,以求雙方有冷靜考慮期,但不會發布禁制令, 不存在刑事案底,第二天即可返回家中。同時還要叮囑雙方注意克制情緒,嚴禁使用暴力手段,警方在隨後還會做跟蹤回訪,或採取介紹其他社區服務機構介入等措施,以保證輕微家庭暴力不至於未來釀成大禍,這是對於一般家庭爭執的處理。
對於存在可以指控的家庭暴力,警方當天一定要拘捕施暴者,不過警方不會也無權長時間在警局關押嫌犯,一方面受制於警局監舍的數量(根據警局規模不同,一般只有 8到 12個左右),另一方面也是規定要求。所以警方會建議嫌犯選擇當天或第二天保釋,但這種保釋一定要滿足警方的 4個條件,那就是已經確定嫌犯的身份、涉嫌犯罪的證據已經收集完成、確定嫌犯不會重新施暴、嫌 犯答應遵守警方的禁制條件。一旦全部符合,警方會立刻同意嫌犯保釋,至於保釋金的數額大小,不是根據案情的嚴重程度,而是根據嫌犯保釋後 重新犯罪可能性的大小而定。警方在拘捕當天可以自行決定保釋與否,如果嫌犯不能滿足上述條件,則需暫時羈押等第二天開庭,有法官作出保釋裁定。
如果嫌犯在保釋期間違反禁制令或者不按時出庭,警方會立刻將其再次拘捕, 這一次警方就無權做出保釋決定,要交由法官裁定,一般會一直在羈押所關押,一直到全案審理結束,還會多加一項違反禁制令的罪名。
因此 一些獲得保釋的嫌犯,其禁制令中明文規定不得接觸對方,但是雙方私下商議好又住在一起,一旦敗露,不論雙方是否已經同意在一起,嫌犯會再次面臨嚴厲的懲罰,所以遵守禁止令尊重法律, 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方法。
無論出警有沒有提出指控,警方都會有當日處置的報告,即使是小的糾紛,警員都會寫出詳細報告存檔,一旦日後再有刑事案 件發生,法官都會考慮這些歷史紀錄。但是這些記錄不是犯罪記錄,不會存放在全國犯罪記錄數據庫内,也就是沒有刑事案底,只有警察自己可以查得到。
對於被指控確實存在家庭暴力的嫌犯,最輕的處罰是簽署和解協議,一般爲期一年,因此也會留下一年的犯罪記錄,但一年後 會消除。 其他判處監禁的則會留下永久的犯罪記錄,不過對於輕微的刑事犯罪記錄,當事人以後可以申請取消紀錄,經過審理如果得以通過,以後就不存在犯罪記錄,但是警方内部的紀錄永遠都不會消除,只是不影響在找工等需要提供 的無罪證明。
家庭暴力一般發生在 2人之間,或者孩子幼小不能出具有效供詞,所以存在雙方互相指控的混亂局面。對此韻寧表示,警方會根據雙方實體傷痕紀錄,對雙方做細緻的筆錄,並對雙方在整個事件中,相應的時間、空間中發生的動作做比對,以判定誰的話更具有可信性,還會根據雙方的不同之処作進一步的追問和要求佐證,這樣撒謊的人總會露出破綻, 很多地方難以自圓其説。
另外警方在錄取證詞之前,會向雙方講明法律政策,一旦出現作出假口供、報假案等行爲,也屬於 刑事犯罪,而且對刑事犯罪的追溯期是永遠的,任何時候確定其罪行,都可以繩之以法。 所以說不是想說對方襲擊自己,就可以信口胡説,以後還可以隨意改口,對於和警方說的一切都會被記錄在案,作假必會付出代價, 因此清者自清無需顧慮 。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