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本案为综合案例,不涉及具体个案)
家庭暴力對於新移民來講,可以說屬於一個全新的概念,需要將原居地處事方式、解決問題方式甚至思維方式,都要做全方位的調整,否則雖自己覺得天天守法,日日小心,但終有一天可能會莫名其妙地成為被告。
在採訪家庭暴力案件的時候,遇到居住在万锦市的中国移民劉先生,他從事 程序設計工作。由於劉先生工作出色穩定,因此妻子長時間以來一直也沒有外出工作,並養育一名7歲的女兒,在外人看來是一個相當標準、幸福的3口移民之家。
但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劉先生也未能幸免。他表示,早在和妻子談戀愛的時候,就發現妻子愛哭爱闹,情緒容易激動或者說是過激,也就是對於一些看似平常的問題卻有強烈的反應,不太喜欢和人交流,比較内向和難以捉摸。但是總覺得這不是什麼大問題,可能每個女人都這樣,所以兩人順利成婚。但是移民加拿大之後,沒有料到妻子考慮問題總是與眾不同,往好了說是居安思危,往壞了說就是橫豎找茬,凡事只看到陰暗面,每天總是悶悶不樂。
如果僅僅是不開心整日鬱悶也還不算危險,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妻子已經由發發牢騷,變成了摔摔打打,而且有的時候雙方爭執時還持械相向,令劉先生回憶起來還不寒而慄。
他回憶道,隨著時間的推移,妻子的暴力行為越來越明顯,有的時候自己在外面多呆一回,妻子就马上叫他回来,并不明原因沖上來劈頭就打;有時外出野餐或遊玩,一語不合,妻子順手抄起東西就忘他頭上砸,令外人側目而視。不但如此,妻子還經常在家中摔一些东西,用一些物体击打自己,給孩子留下深深的惡劣印象。當時劉先生曾警告妻子,如果還不住手就要報警。但妻子卻說,加拿大保護婦女,警察來了我就說你打我,我身上有傷,看警察相不相信我能打過你。結果劉先生就只好忍氣吞聲。
劉先生回憶起過往舊事總結到,當初就是擔心警察誤會,不敢報警,所以遇到妻子施暴就只有挨打的份,根本不敢還手,有一次妻子怒火上来手持利器要刺他,情急之下他只有跑到大街上,从万锦市的住处一直遊蕩到太古广场,三更半夜才敢回家,難以相信在這個強調人權的國家,還有這等沒有人身安全的事情發生。由於妻子看到了他的弱點,越打越順手,越打越沒有顧慮,因此導致他受傷越來越重。他表示,後來經常是身上有幾十塊傷痕,,有指甲挖的,有撓的,也有打的,可以說失去了男人的一切尊嚴。
終於在去年Boxing Day晚上,自己一大早排队买了一样电器,妻子很不喜欢,要他去退掉。他本来就没有休息好,现在还要再把那么大的东西拉回去,因此表示拒绝。妻子一看他这么反抗,就抓起手中的茶杯把水泼到他的脸上,繼而拿起棍子追打劉先生,孩子在一旁哭著看著毫無辦法,劉先生左躲右閃還是被狠狠打了几下。由於動靜過大,驚動了隔壁的印度鄰居,鄰居聽得他家咕咚亂響還有打鬥和哭聲,覺得情況緊急就立刻報警。
约克区第五分局的警员趕到以後,妻子果然如前所言,稱丈夫毆打自己,但是警方看到她身上沒有傷痕,而男方的背部和手部卻有明顯傷痕,顿生疑心。由於雙方均稱對方襲擊了自己,警員只好將一家3口隔離盤問,最終警員相信7歲女兒的陳述。
女兒不敢撒谎,稱是媽媽動手打了爸爸,爸爸躲躲闪闪因此在抵挡中也推了妈妈,因此妻子被控持械施暴。不過由於妻子一口咬定劉先生對他施暴,警方也因此懷疑並控他暴力襲擊,要求他到法庭申辯。
他表示,自己一向奉公守法,一向逆來順受,卻遭受這不白之冤。其原因就在於以前不知道合法保護自己。現在看來,以前遭受妻子暴力襲擊之後,哪怕是不報警,也應該到警察局、社區服務中心或家庭医生,告知自己遭受的一切暴力,讓警方和社工介入調查以及幫助教育妻子,這樣既可以挽救家庭,也可以讓警方知道自己的境地,即使以後妻子冤枉自己,,警方也會知道整個家庭暴力的歷史,這樣會對自己有利。
他認為自己的個案對新移民很有幫助,那就是在保護婦女權益至上的西方國家,如何保護自己已經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在中國時有些女性的法寶是:一哭二鬧三上吊。到了加拿大,一些有暴力傾向的女性就採取「一哭二打三報警」的策略,因此使很多心地善良,一心只讀聖賢書的男性移民大受其苦,不明不白惹上官司,可謂教訓深刻。
目前,劉先生的案子還在審理過程中,雖然不能說劉先生所述全部為事實,但是及早讓社區服務機構和警方了解家庭暴力歷史,不是單靠自己忍受和解決,家醜必須外揚(給專業輔導人士和警方),忍受只能釀成大禍,是無論男女新移民都要改變和接受的一個新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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