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时宜这东西真是要命。想想十多年前,“小姐”这种称呼刚刚从南往北蔓延中国的时候,但凡年轻女子,被人尊称一声“小姐”,无人不觉得舒服熨贴。比之通行了几十年的“同志”、“师傅”等称呼,“小姐”不但有性别上的区别和重视,更暗示了被称呼者的“年轻、尊贵、时尚”。
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对“小姐”一条的注释是:“旧时对未婚女子的称呼;母家的人对已出嫁的女子,也称小姐。”这是“小姐”最初的含义。
到了新中国,“小姐”的形象就不那么正面了,因为“小姐”是与剥削阶级为伍的,无一例外她们流的是好逸恶劳令人鄙夷的香汗。“小姐”一词因而有了强烈的讥诮的含义。
“小姐”咸鱼翻生应该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得风气之先的广东人,把“小姐”这个称谓从港台重新入内地。之后的几年,“小姐”终于成了一个真正的大众称谓,被列为国家公务人员的指定礼貌用语(见《国家公务员手册》)。1996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小姐”的解释多了一条:对年轻女子的尊称。
这两年,这种尊称越来越多了一种令人避之而唯恐不及的暖昧含义。一位30来岁的已婚女士每次打寻呼总要对呼台多说一句:“打上‘女士’,别打‘小姐’。”一位在杂志社工作的男士最近外出,不再像以前那样喊宾馆工作人员“小姐”,而是改口称“服务员”。
“小姐”之所以变了味,是因为现在有了一帮这样的“小姐”,她们活跃在洗头房、宾馆、歌舞厅、桑拿、夜总会……公安部对她们的称呼是“陪侍人员”,老百姓称之为“三陪女”、“坐台小姐”或者是“鸡”,而她们在“工作场合”的对外和对内称呼一概是:小姐。
2001年初,全国治安系统处长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总结2000年7、8、9三个月全国各地的公安、监察、文化、工商部门联手举行的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检查各类娱乐服务场所94.7万余家,取缔了其中的近5万家,清退陪侍人员5万多名。也就是说,即便是这些有问题被取缔的5万家娱乐服务场所,平均每家也只有一名陪侍人员被清退。
同以前公安部门用得最多的一个词“卖淫嫖娼”不同,这次行动,瞄准的是“营利性陪侍活动”。不过,公安部并没有给“营利性陪侍活动”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只是下了一个硬指标:把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压缩30%。
没有人给全国的“陪侍人员”一个统计总量。对“地下性产业”颇有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潘绥铭教授曾经给过一个大概的估算,据他的估算,公安部的查处率可能只有2.5%-5%。而据国家公安部提供的数据:1994年全国查获卖淫嫖娼者27万,1995年36万,1996年42.7万,1997年为43.2万,1999年为45万,数据每年都在上升。2000年查获的卖淫嫖娼者公安部没有公开的数据,最保守估计应在45万,也就是不低于1999年。根据潘教授的估算,2000年以性交易的卖方 作为职业的,应该在900-1800万左右。
“鸡”,就是那些“企街女”,档次最低,她们是不配称“小姐”的。还有洗头房、洗脚房、按摩房的“小妹”,她们和客人的关系,就是直截了当的买和卖,她们连“三陪小姐”都称不上。真正做小姐的,具有一定的档次,活动范围是夜总会、酒吧、星级宾馆这些高级的地方。她们不一定都和客人进行实质性的性买卖,她们可能陪客人喝酒、聊天、开些极具挑逗性的玩笑,也不拒绝客人在她们身上摸几摸。但是,真的有小姐是坚持“卖笑不卖身”的,这是小姐自己的选择,夜总会和妈咪都无权干涉,也不必干涉。夜总会并不直接从小姐手里拿钱,夜总会赚的是客人的酒水钱,小姐和客人越是不直截了当进入主题,夜总会赚的酒水钱越多。至于妈咪,不管小姐和客人之间的交易究竟是“卖笑”还是“卖身”,妈咪反正是定额抽成。
做小姐最大的阴影还是一个未来生活保障的问题。即使在同一间夜总会做小姐,通常也不愿告诉别人自己为了钱是什么都愿意干的。夜总会不允许客人把小姐带出去,因为这样夜总会就没了生意,小姐的安全也没法保障。所以夜总会一般的做法是在更高的楼层设置包间,一个小时多少多少房钱,这样算。如果客人悭吝,不愿意多付那包房的钱,小姐也不介意和客人们在不那么僻静的KTV包房里做些生意。按照公安局的规定,这些房间都必须有一个可以看到室内情景的玻璃窗。但是客人可以把室内的灯全关了,这样从外面就什么也看不见。
趁着年轻多赚钱,将来回老家,或者到一个谁也不认识自己的地方,嫁个好老公,好好过日子,这几乎是小姐们共同的“理想”。至于有没有人实现过这样的“理想”,那就不可知了。“只要做过一天小姐,她就会永远做小姐,因为这太容易了。”一位夜总会领班斩钉截铁地说
小姐不一定个个年轻貌美,“也有30多的。”小姐是一种夜间动物,“你在灯火下看她们,真好看,她们都擦着厚厚的粉。可是要是白天看,有的小姐还不如我们呢。”25岁的领班不屑地说。来夜总会的客人也不全是要找小姐的,有些客人来了,也只是想喝喝酒、唱唱歌、散散心。有些服务员或者领班,被客人看上了,结了婚的也有。可是小姐永远不可能有这种运气。没有男人愿意娶一个小姐做老婆。即使是做女朋友,做二奶,也是遮遮掩掩,不会让人知道他 找了一个小姐的。
早些年,当洗头房、桑拿、歌舞厅、夜总会等等娱乐服务场所还不像现在这么形式多样、数量惊人的时候,所谓的地下性产业,抓起来也常常是人“脏”俱获一抓正着,很不容易脱罪。到了现在,即便是警方再怎么扩大打击力度,技术上的难度还是越来越大了。2000年底,广州的许多茶艺馆都兴起了一种新创的“茶道”,名曰“喝咸茶”。茶艺师全由年轻靓女担当,虽然茶道不精,但都掌握了一些插科打诨的段子。这样在广州市对卡拉OK等娱乐场所加大力度 压缩整顿下,三陪小姐便纷纷转行到咸茶业。
单枪匹马“作战”的小姐更是数不胜数,武汉的洪山广场有“陪聊”的,武汉到昆明的长途卧铺上有“陪卧”的,北海银滩有“陪泳”的,而在成都,小姐上网拉客已不是新鲜事了,甚至还有专门的“旅游网站”,收录了全国各地的风月场所、收费标准。
在北京,已经有人系统调查过小姐的等级、行情和行业内幕。据说,第一等的小姐在夜总会,如“画龙点睛人间”,和“跪式服务”的夜总会。这里的小姐素质高,仅仅坐台一个小时就收你三五百,如果包房,不出几千元人民币休想离开这里。第二等的小姐在酒吧或咖啡店,三里屯酒吧一条街。第三等的在桑拿浴和按摩店,谈到公安局打击“卖淫嫖娼”技术上的难度,从桑拿和按摩这两个行业最能看出端倪。
小姐的等级还可以再往下细分。第四等是“练歌房”,这里的小姐比夜总会要便宜得多,但长相就很难保证了。第五等是洗头妹,花上十元钱,就可以由一个20岁左右的姑娘洗头、按摩 。第六等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街头妹。
当“小姐”已经成为一种产业,许多省市趁机整顿这个市场,开始要求“三陪”人员都要有“上岗证”,开始变相“管理”这个行业。福建的泉州,据说从1995年就开始征收坐台小姐的个人所得税。经向地税局电话求证,是每月340元。
尽管常有三陪小姐被杀的传闻和报道,但她们面临的最大威胁仍然是性病。这一点对于顾客,有一样东西可能是具有威慑力的,那就是艾滋病。中国自1985年发现艾滋,到19 99年年底,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发现艾滋病感染者1300多例,艾滋病患者400多例。1994年以后,报告数逐年大幅度增加。性病在近三年各类传染病发病的排列中仅次于痢疾、肝炎而居第三位。1998年上半年全国性病报告数比1997年同期增长40.53%。上海的被调查者当中,也有9%的人表示,假设自己感染上艾滋病,会继续卖淫;13.6%的人表示,自己会把艾滋 病有意传给他人,反正自己已经这样了,不如多死几个。
据专家们推算,患性病的卖淫妇女和嫖客可能达100万以上。在中国,有着庞大的小姐队伍,艾滋病传播的速度相对东南亚其它国家却慢得多,有“中国人天生对艾滋病有自然屏障”的说法。但许多胆大的客人居然不用“避孕套”,有些小姐居然也以此为谈价之条件,真是“要钱不要命”。
如今客人的结构也在变化,他们的需求随着市场的成熟也变得成熟了。刚一开始多数客人是先富起来的那些人,后来加入了不同层次、不同文化的人群。如今,以经济条件来看,从富豪打工仔都是准顾客;以文化来分,从大学教授到农民文盲都有人光顾这个市场,所以市场也在为不同的客人准备不同的菜式。
英国伯明翰大学的亚洲研究学讲师路易斯·布朗,花了15年时间进行了有关亚洲专题的讲课和调查,她认为:性产业将继续增长,这是必然的。愈加丰富的物质世界和性别之间的不平等共同促使性产业的增长。中国关于“卖淫嫖娼”的研究,也已经从最原始的关于“卖淫妇女” 各方面特征和心理的调查,转化到对“性产业”的整体描述。但是,除了千篇一律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道德的”一连串原因,然后就是“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道德的”一连串恶果。宏观、全面、立场鲜明,可是解决不了任何具体的问题。
至于小姐,有几个特征是和过去不一样的:一是她们把感情和生意分得很清楚,往往养着自己的男朋友并不觉得有道德上的问题;二是她们的台词似乎都规范化了,例如都起一个南方女孩的名字,什么“阿鹃”、“阿苹”等等。问她为什么走上这条路?她们都会给你讲一个千篇 一律的悲惨故事,说完这些标准台词后,她们大多决不想和你聊天浪费宝贵时间,赶紧做完生意,继续找新的生意。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对“小姐”一条的注释是:“旧时对未婚女子的称呼;母家的人对已出嫁的女子,也称小姐。”这是“小姐”最初的含义。
到了新中国,“小姐”的形象就不那么正面了,因为“小姐”是与剥削阶级为伍的,无一例外她们流的是好逸恶劳令人鄙夷的香汗。“小姐”一词因而有了强烈的讥诮的含义。
“小姐”咸鱼翻生应该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得风气之先的广东人,把“小姐”这个称谓从港台重新入内地。之后的几年,“小姐”终于成了一个真正的大众称谓,被列为国家公务人员的指定礼貌用语(见《国家公务员手册》)。1996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小姐”的解释多了一条:对年轻女子的尊称。
这两年,这种尊称越来越多了一种令人避之而唯恐不及的暖昧含义。一位30来岁的已婚女士每次打寻呼总要对呼台多说一句:“打上‘女士’,别打‘小姐’。”一位在杂志社工作的男士最近外出,不再像以前那样喊宾馆工作人员“小姐”,而是改口称“服务员”。
“小姐”之所以变了味,是因为现在有了一帮这样的“小姐”,她们活跃在洗头房、宾馆、歌舞厅、桑拿、夜总会……公安部对她们的称呼是“陪侍人员”,老百姓称之为“三陪女”、“坐台小姐”或者是“鸡”,而她们在“工作场合”的对外和对内称呼一概是:小姐。
2001年初,全国治安系统处长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总结2000年7、8、9三个月全国各地的公安、监察、文化、工商部门联手举行的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检查各类娱乐服务场所94.7万余家,取缔了其中的近5万家,清退陪侍人员5万多名。也就是说,即便是这些有问题被取缔的5万家娱乐服务场所,平均每家也只有一名陪侍人员被清退。
同以前公安部门用得最多的一个词“卖淫嫖娼”不同,这次行动,瞄准的是“营利性陪侍活动”。不过,公安部并没有给“营利性陪侍活动”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只是下了一个硬指标:把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压缩30%。
没有人给全国的“陪侍人员”一个统计总量。对“地下性产业”颇有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潘绥铭教授曾经给过一个大概的估算,据他的估算,公安部的查处率可能只有2.5%-5%。而据国家公安部提供的数据:1994年全国查获卖淫嫖娼者27万,1995年36万,1996年42.7万,1997年为43.2万,1999年为45万,数据每年都在上升。2000年查获的卖淫嫖娼者公安部没有公开的数据,最保守估计应在45万,也就是不低于1999年。根据潘教授的估算,2000年以性交易的卖方 作为职业的,应该在900-1800万左右。
“鸡”,就是那些“企街女”,档次最低,她们是不配称“小姐”的。还有洗头房、洗脚房、按摩房的“小妹”,她们和客人的关系,就是直截了当的买和卖,她们连“三陪小姐”都称不上。真正做小姐的,具有一定的档次,活动范围是夜总会、酒吧、星级宾馆这些高级的地方。她们不一定都和客人进行实质性的性买卖,她们可能陪客人喝酒、聊天、开些极具挑逗性的玩笑,也不拒绝客人在她们身上摸几摸。但是,真的有小姐是坚持“卖笑不卖身”的,这是小姐自己的选择,夜总会和妈咪都无权干涉,也不必干涉。夜总会并不直接从小姐手里拿钱,夜总会赚的是客人的酒水钱,小姐和客人越是不直截了当进入主题,夜总会赚的酒水钱越多。至于妈咪,不管小姐和客人之间的交易究竟是“卖笑”还是“卖身”,妈咪反正是定额抽成。
做小姐最大的阴影还是一个未来生活保障的问题。即使在同一间夜总会做小姐,通常也不愿告诉别人自己为了钱是什么都愿意干的。夜总会不允许客人把小姐带出去,因为这样夜总会就没了生意,小姐的安全也没法保障。所以夜总会一般的做法是在更高的楼层设置包间,一个小时多少多少房钱,这样算。如果客人悭吝,不愿意多付那包房的钱,小姐也不介意和客人们在不那么僻静的KTV包房里做些生意。按照公安局的规定,这些房间都必须有一个可以看到室内情景的玻璃窗。但是客人可以把室内的灯全关了,这样从外面就什么也看不见。
趁着年轻多赚钱,将来回老家,或者到一个谁也不认识自己的地方,嫁个好老公,好好过日子,这几乎是小姐们共同的“理想”。至于有没有人实现过这样的“理想”,那就不可知了。“只要做过一天小姐,她就会永远做小姐,因为这太容易了。”一位夜总会领班斩钉截铁地说
小姐不一定个个年轻貌美,“也有30多的。”小姐是一种夜间动物,“你在灯火下看她们,真好看,她们都擦着厚厚的粉。可是要是白天看,有的小姐还不如我们呢。”25岁的领班不屑地说。来夜总会的客人也不全是要找小姐的,有些客人来了,也只是想喝喝酒、唱唱歌、散散心。有些服务员或者领班,被客人看上了,结了婚的也有。可是小姐永远不可能有这种运气。没有男人愿意娶一个小姐做老婆。即使是做女朋友,做二奶,也是遮遮掩掩,不会让人知道他 找了一个小姐的。
早些年,当洗头房、桑拿、歌舞厅、夜总会等等娱乐服务场所还不像现在这么形式多样、数量惊人的时候,所谓的地下性产业,抓起来也常常是人“脏”俱获一抓正着,很不容易脱罪。到了现在,即便是警方再怎么扩大打击力度,技术上的难度还是越来越大了。2000年底,广州的许多茶艺馆都兴起了一种新创的“茶道”,名曰“喝咸茶”。茶艺师全由年轻靓女担当,虽然茶道不精,但都掌握了一些插科打诨的段子。这样在广州市对卡拉OK等娱乐场所加大力度 压缩整顿下,三陪小姐便纷纷转行到咸茶业。
单枪匹马“作战”的小姐更是数不胜数,武汉的洪山广场有“陪聊”的,武汉到昆明的长途卧铺上有“陪卧”的,北海银滩有“陪泳”的,而在成都,小姐上网拉客已不是新鲜事了,甚至还有专门的“旅游网站”,收录了全国各地的风月场所、收费标准。
在北京,已经有人系统调查过小姐的等级、行情和行业内幕。据说,第一等的小姐在夜总会,如“画龙点睛人间”,和“跪式服务”的夜总会。这里的小姐素质高,仅仅坐台一个小时就收你三五百,如果包房,不出几千元人民币休想离开这里。第二等的小姐在酒吧或咖啡店,三里屯酒吧一条街。第三等的在桑拿浴和按摩店,谈到公安局打击“卖淫嫖娼”技术上的难度,从桑拿和按摩这两个行业最能看出端倪。
小姐的等级还可以再往下细分。第四等是“练歌房”,这里的小姐比夜总会要便宜得多,但长相就很难保证了。第五等是洗头妹,花上十元钱,就可以由一个20岁左右的姑娘洗头、按摩 。第六等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街头妹。
当“小姐”已经成为一种产业,许多省市趁机整顿这个市场,开始要求“三陪”人员都要有“上岗证”,开始变相“管理”这个行业。福建的泉州,据说从1995年就开始征收坐台小姐的个人所得税。经向地税局电话求证,是每月340元。
尽管常有三陪小姐被杀的传闻和报道,但她们面临的最大威胁仍然是性病。这一点对于顾客,有一样东西可能是具有威慑力的,那就是艾滋病。中国自1985年发现艾滋,到19 99年年底,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发现艾滋病感染者1300多例,艾滋病患者400多例。1994年以后,报告数逐年大幅度增加。性病在近三年各类传染病发病的排列中仅次于痢疾、肝炎而居第三位。1998年上半年全国性病报告数比1997年同期增长40.53%。上海的被调查者当中,也有9%的人表示,假设自己感染上艾滋病,会继续卖淫;13.6%的人表示,自己会把艾滋 病有意传给他人,反正自己已经这样了,不如多死几个。
据专家们推算,患性病的卖淫妇女和嫖客可能达100万以上。在中国,有着庞大的小姐队伍,艾滋病传播的速度相对东南亚其它国家却慢得多,有“中国人天生对艾滋病有自然屏障”的说法。但许多胆大的客人居然不用“避孕套”,有些小姐居然也以此为谈价之条件,真是“要钱不要命”。
如今客人的结构也在变化,他们的需求随着市场的成熟也变得成熟了。刚一开始多数客人是先富起来的那些人,后来加入了不同层次、不同文化的人群。如今,以经济条件来看,从富豪打工仔都是准顾客;以文化来分,从大学教授到农民文盲都有人光顾这个市场,所以市场也在为不同的客人准备不同的菜式。
英国伯明翰大学的亚洲研究学讲师路易斯·布朗,花了15年时间进行了有关亚洲专题的讲课和调查,她认为:性产业将继续增长,这是必然的。愈加丰富的物质世界和性别之间的不平等共同促使性产业的增长。中国关于“卖淫嫖娼”的研究,也已经从最原始的关于“卖淫妇女” 各方面特征和心理的调查,转化到对“性产业”的整体描述。但是,除了千篇一律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道德的”一连串原因,然后就是“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道德的”一连串恶果。宏观、全面、立场鲜明,可是解决不了任何具体的问题。
至于小姐,有几个特征是和过去不一样的:一是她们把感情和生意分得很清楚,往往养着自己的男朋友并不觉得有道德上的问题;二是她们的台词似乎都规范化了,例如都起一个南方女孩的名字,什么“阿鹃”、“阿苹”等等。问她为什么走上这条路?她们都会给你讲一个千篇 一律的悲惨故事,说完这些标准台词后,她们大多决不想和你聊天浪费宝贵时间,赶紧做完生意,继续找新的生意。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