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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rblog.org/Data/20051/202681.html
在我写[苏格拉底之不肯越狱]时,我身边的书柜上正放着一本书,里面叙述的一个人同样死的悲壮,巧的是,他,也同样是不肯逃跑而被杀的。他,就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领导人丹东。丹东的死,同样“有苏格拉底的饮鸩气概”。而处死他的,是他曾经的亲密占有罗伯斯庇尔和自己发起的革命和人民民主专政法庭。
罗伯斯庇尔、马拉、丹东是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雅阁宾派的三个主要领导人。普奥联军进攻法国,丹东的动员的讲话至今还记得“我们必须勇敢、勇敢、再勇敢,法国就能得救”,至今还想起满头白发的历史老师握着拳头说这句话的样子。在逮捕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并推翻吉伦特派的统治之后,雅阁宾派掌握了政权,这个时候,“雅各宾派内部发生了危机。三位领袖人物中马拉被反动派暗杀,丹东变成了暴发户,丧失了革命斗志,反对罗伯斯比尔的政策,结果被处决。”高中的历史书大概是这么说的。为什么说丹东成了暴发户、丧失革命斗志呢?他是怎么组上这条路的呢?
革命后的丹东变了,变得不再革命了,整天不是与同伙发犬儒主义的牢骚,就是与妓女调情鬼混,说下流话,真的是“变成了暴发户,丧失革命斗志”了。而当时的革命是怎么样的一种革命呢?
其实丹东的死因,在于他与罗伯斯庇尔思想上的冲突。罗伯斯庇尔老的革命后的人民民主国家是个“法治”的国家,而不是像好多人说的那样是什么人治国家。其实任何国家都是人治的,是人依法而治。问题在于依的是什么法。革命后的人民法庭依的是什么法?
一天,罗伯斯庇尔身着布衣和无套裤,只带了一个警卫员,上街视察革命后的形势,迎面撞见一群人民。马上认出身穿布衣的革命领袖,激动地围着罗伯斯庇尔,七嘴八舌地说,革命中“流的几滴学还没有把人民的脸蛋染红”,“断头台工作太慢了”,吵吵嚷嚷要为了建立新的道德社会继续革命,加速杀人,罗伯斯庇尔看到人民身上火热的革命热情,脸上泛起喜悦的红润。他慈祥地看着可爱的人民,语重心长地说“你们要遵守法律!”
“法律是什么?”人民问。
“法律就是人民的意志,” 罗伯斯庇尔回答说。“我们就是人民,我们不要什么法律;所以我们的这种意志就是法律。”人民回答说。
“我们就是人民,我们的这种意志就是法律”,是在下意识地背诵罗伯斯庇尔的语录。“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罗伯斯庇尔是个卢梭主义者,这种“主义”主张,法律应该是体现具有高尚道德的共同意志。既然高尚道德只会是人民的公意,法律就应该是人民公意的体现。人民公意是农民民主国家的自然法,人民民主专政机关根据这种自然法的正当性订立若干具体的实在法条例。实在法规定最大的政治犯罪就是反对“人民”,要斩某人的头,最简单的莫过于把他说成是“人民公敌”,这是再合法不过的了。人民的国家既然是人民公意的道德体现,国家就应当享有完全不受约束的自由,例如设立道德法庭的自由。而国家机器的触手一旦伸入到人的道德领域,其恐怖之处是可想而知的。好多的东西你不但不能做,连想想都是犯罪,都有可能掉脑袋的。罗伯斯庇尔要搞的只不过是“道德专制”。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大概地想到了丹东的死因了吧?也许是嗅了太多的血腥,丹东一下子从革命的狂热中清醒过来,开始良心发现,开始讨厌并开始惧怕这种血腥。革命后的一天,丹东和朋友在夕阳如血的辉光中沿着塞纳河散步,突然对友人说:“看!那么多的血!塞纳河在流血!流的血太多了!”丹东开始对人民民主的自由产生怀疑,怀疑这种自由与妓女一样“是世界上最无情义的东西,跟什么人都胡搞”。人民的公意很可能是一个虚构,这虚构的符号可能会、实际上已经成了无数个体的断头台 。于是他开始散布反民主的自由言论:“人民公意的‘自由’上需要活人献祭的罗马食神,专吃自己的孩子。”丹东与妓女玛利昂的鬼混调情不过是以个人道德对抗公意道德的一种激励的形式而已。是以自己个体的自然权利勇敢对抗人民公意。
在人民法庭审判丹东时,罗伯斯庇尔是希望丹东忏悔的。但丹东并没有回头。丹东的同志们已经为他安排好了出逃计划,而且罗伯斯庇尔已经暗示过他会装作不知道。但丹东“对生命的自然在体的自然权利已完全绝望,死在哪里都无所谓的事。罗伯斯庇尔既然已开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一时是停不下来的,罗伯斯庇尔只好打起精神,将丹东送上断头台。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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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写[苏格拉底之不肯越狱]时,我身边的书柜上正放着一本书,里面叙述的一个人同样死的悲壮,巧的是,他,也同样是不肯逃跑而被杀的。他,就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领导人丹东。丹东的死,同样“有苏格拉底的饮鸩气概”。而处死他的,是他曾经的亲密占有罗伯斯庇尔和自己发起的革命和人民民主专政法庭。
罗伯斯庇尔、马拉、丹东是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雅阁宾派的三个主要领导人。普奥联军进攻法国,丹东的动员的讲话至今还记得“我们必须勇敢、勇敢、再勇敢,法国就能得救”,至今还想起满头白发的历史老师握着拳头说这句话的样子。在逮捕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并推翻吉伦特派的统治之后,雅阁宾派掌握了政权,这个时候,“雅各宾派内部发生了危机。三位领袖人物中马拉被反动派暗杀,丹东变成了暴发户,丧失了革命斗志,反对罗伯斯比尔的政策,结果被处决。”高中的历史书大概是这么说的。为什么说丹东成了暴发户、丧失革命斗志呢?他是怎么组上这条路的呢?
革命后的丹东变了,变得不再革命了,整天不是与同伙发犬儒主义的牢骚,就是与妓女调情鬼混,说下流话,真的是“变成了暴发户,丧失革命斗志”了。而当时的革命是怎么样的一种革命呢?
其实丹东的死因,在于他与罗伯斯庇尔思想上的冲突。罗伯斯庇尔老的革命后的人民民主国家是个“法治”的国家,而不是像好多人说的那样是什么人治国家。其实任何国家都是人治的,是人依法而治。问题在于依的是什么法。革命后的人民法庭依的是什么法?
一天,罗伯斯庇尔身着布衣和无套裤,只带了一个警卫员,上街视察革命后的形势,迎面撞见一群人民。马上认出身穿布衣的革命领袖,激动地围着罗伯斯庇尔,七嘴八舌地说,革命中“流的几滴学还没有把人民的脸蛋染红”,“断头台工作太慢了”,吵吵嚷嚷要为了建立新的道德社会继续革命,加速杀人,罗伯斯庇尔看到人民身上火热的革命热情,脸上泛起喜悦的红润。他慈祥地看着可爱的人民,语重心长地说“你们要遵守法律!”
“法律是什么?”人民问。
“法律就是人民的意志,” 罗伯斯庇尔回答说。“我们就是人民,我们不要什么法律;所以我们的这种意志就是法律。”人民回答说。
“我们就是人民,我们的这种意志就是法律”,是在下意识地背诵罗伯斯庇尔的语录。“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罗伯斯庇尔是个卢梭主义者,这种“主义”主张,法律应该是体现具有高尚道德的共同意志。既然高尚道德只会是人民的公意,法律就应该是人民公意的体现。人民公意是农民民主国家的自然法,人民民主专政机关根据这种自然法的正当性订立若干具体的实在法条例。实在法规定最大的政治犯罪就是反对“人民”,要斩某人的头,最简单的莫过于把他说成是“人民公敌”,这是再合法不过的了。人民的国家既然是人民公意的道德体现,国家就应当享有完全不受约束的自由,例如设立道德法庭的自由。而国家机器的触手一旦伸入到人的道德领域,其恐怖之处是可想而知的。好多的东西你不但不能做,连想想都是犯罪,都有可能掉脑袋的。罗伯斯庇尔要搞的只不过是“道德专制”。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大概地想到了丹东的死因了吧?也许是嗅了太多的血腥,丹东一下子从革命的狂热中清醒过来,开始良心发现,开始讨厌并开始惧怕这种血腥。革命后的一天,丹东和朋友在夕阳如血的辉光中沿着塞纳河散步,突然对友人说:“看!那么多的血!塞纳河在流血!流的血太多了!”丹东开始对人民民主的自由产生怀疑,怀疑这种自由与妓女一样“是世界上最无情义的东西,跟什么人都胡搞”。人民的公意很可能是一个虚构,这虚构的符号可能会、实际上已经成了无数个体的断头台 。于是他开始散布反民主的自由言论:“人民公意的‘自由’上需要活人献祭的罗马食神,专吃自己的孩子。”丹东与妓女玛利昂的鬼混调情不过是以个人道德对抗公意道德的一种激励的形式而已。是以自己个体的自然权利勇敢对抗人民公意。
在人民法庭审判丹东时,罗伯斯庇尔是希望丹东忏悔的。但丹东并没有回头。丹东的同志们已经为他安排好了出逃计划,而且罗伯斯庇尔已经暗示过他会装作不知道。但丹东“对生命的自然在体的自然权利已完全绝望,死在哪里都无所谓的事。罗伯斯庇尔既然已开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一时是停不下来的,罗伯斯庇尔只好打起精神,将丹东送上断头台。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