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一 作文要求
课文《一只小船》记叙了两位好朋友因为一只小船而吵架,两个人在分别前又因为友情的力量而重新和好的动人故事。在熟读文章的基础上,请根据你的理解和下面这段简介,将这篇课文进行扩写。
材料: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小明,我们两个非常要好。有一天,我去他家里玩,看到桌子上放着他父亲为他做的一只小船。我非常喜欢,但是一不小心把它摔坏了,小明很生气,我们两个吵了架,谁也不理谁。后来有一天,小明忽然来找我,说他就要跟父母去外地了,所以他决定把修好的那只小船送给我。我激动地说我们还是好朋友。每当我再看到那只小船,我就会想起我的好朋友小明。
一只小船
学生姓名:田中小树
这只小船安静地矗立在我的书桌之上,狭长的船体模型呈流线形,在顶棚吊灯映衬下泛着金属特有的冰冷色泽。长久以来,这只船就一直以傲然之姿挺立于此,冷冷地注视着它的主人自少年起就多姿多彩的人生,仿佛置身于时光之外,以极端客观的视角冷眼观望着时光洪流中个人的体验与观感。
当然,这些全都是基于人类对短暂生命的自我意识而引发的感慨而已,而小船模型本身是没有类似自觉的。
送我这只船的是我一位幼年朋友,他的名字一般通称为“小明”。这个人有着砂色的头发与冰蓝色的瞳孔,相貌也只是普通的英俊,但是性格却具有相当的柔韧性。既非是饶舌的政论家,也不是古板的优等生,那种以毒舌为装饰的生活态度,与幼年时代的我精神回路意外的匹配。
“要和小明做好朋友哦。”
小明搬来我家附近的第一天,他的母亲就对我如此地拜托道,他当时就站在一旁,手里拎着大旅行袋,砂色的头发挡住前额,匀称修长的身体散发着少年的活力。
“朋友?就是未来注定会背叛的那种生物吗?”
“既然如此,那么现阶段利用一下也无妨啊。”
笑声在我们两个人之间爆发,两个少年就这样确立了名为“友谊“的关系。 在随后的日子里,我们很快就成为如字面意义一般的好友,一起逃课,一起钓鱼,一起去废墟探险,一起与高年级的不良少年打架,生活过的刺激而富有张力。
这一天的放学后,小明和我解决掉了前来挑衅的几个学生,跑到附近的广场去休息,虽然校服弄的很脏,书包也被扯烂,但是获胜的喜悦淹没了一切其他顾虑。
“啊!真是无趣的战斗,即使无能也该有个限度才对。”
小明的语气就好象是一个没得到足够糖果的孩子一样。
“我们去酒吧庆祝一下如何。”我提议。
“酒吧?那种地方不让未成年人进入吧。”
“只要冒充就可以了……”我满不在乎地说,“酒是美妙的东西,一杯下肚,美女的头会变成两个,而一枚金币会变成两枚哦。”
“所谓的邪恶,就是指这种缺乏良识与节操的行径。”
小明如此评价道,但是身为这种邪恶行为的推动者,他的控诉一点说服力也没有。
规则这种东西生来就要背负被打破的悲剧宿命,当酩酊大醉的我们从酒吧里被老板赶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灰姑娘魔法失效的时候,午夜12点整。
“这下糟糕了,我家的门限时间是九点半。”我被冷风一吹,一股不安的直觉浮上意识的水面。
“哦,没关系,我的父母都出去了,今天晚上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你就来我家里住好了啊。”
“真的可以吗?如果你忽然变成长着羊蹄与牛角的恶魔,我该怎么办?”
“少罗嗦,那我不就成了你失散多年的孪生哥哥了吗。”
于是我们两个一路跌跌撞撞地回到他家的寓所,短短十五分钟内,沿途又破坏了数以百计的校规与法规。如果后世有人要撰写一本《不良学生违规大全》的话,一定会如此写道:“教育家为之痛哭流涕的十五分钟”。
第二天的中午,我才从睡神的领土被放逐出来,宿醉的头疼仍旧象章鱼一样紧紧吸住我的头颅,我想这就是神对缺乏节制者的报应。毫无敬神之心的我顺手拿起桌上剩余的半瓶酒,一饮而尽,然后爬下床,推开了卧室的窗户。
外面天色早就大亮,阳光肆无忌惮地照射进卧室的每一个角落,我注意到桌子上放着一只船模。这个船模一看便知出自于真实的行家之手,每一个部件都异常精致,甚至连船舵都打磨的很光滑,恰当的油漆涂装使得模型看上去极具质感,整个构造散发着强烈的机能美。
“这个是从哪里来的?”
“哦,我父亲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才起床的小明语气有些冷漠,“那个人总是不在家里,所以总会买些东西来给我做为补偿。”
“原来如此……”
我点了点头,把船模拿起来近距离端详。这时候宿醉的疼痛感再度侵袭了我的脑部神经,半边身体一瞬间失去了平衡,右手无力地松开。在重力的驱使下,小船直直掉在了地板上,发出闷闷的撞击声,断成了两截。
我与小明两个人哑口无言地对视着对方,房间中充满了莫名的奇怪气氛。过了五秒钟,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我看到对方的冰蓝色瞳孔里跳动着零度以下的火焰。
“啊,它居然碎了。”
“…………实在抱歉。”
我在数个腹稿中挑选了一个最缺乏独创性的回答,并且对他没来由的怒火感到莫名其妙。
“如果一切错误都可以被道歉中和的话,那么这世界该多么美好。”
小明的语气依旧平稳,但是里面却搀杂了讽刺的锋利棘刺。虽然我对这件事并不是没有愧疚感,但也被他这种前所未有的敌意所激怒。
“你想要的是什么,是巨额的保险金,还是殴打一个朋友的快感?”
“我只想要回我的小船。”
“事情已经发生了,谁也没办法回到过去。”
“我只想要回我的小船。”
小明的表情仿佛穿着厚重的冷漠甲胄,我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甲胄底下的的那股怒火。但是我也有我的矜持,尤其是道歉被粗暴地拒绝,这并不是令人愉快的经验。
“那么……”我站起身来,拉开房门,“小明先生,我会把赔偿的支票寄到府上的。”
“那真是辛苦你了,朋友果然都是些会背叛的生物。”
我听到这句话,心里明白我们之间的友情已经在极短的时间内龟裂,在这屋子中消失至无形。而他最后的话也刺伤了我,于是我大步走出卧室,飞快地离开了他的家。
后来,我听说他父亲其实已经去世了,如此推断的话,那个小船应该是他父亲留给他的遗物吧,难怪他如此大怒。以他的性格,向我说明这种事是不可能的。我曾经考虑过再次道歉,但是矜持与人类固有的负面情感总是使我无法下定决心。
这件事过后一个月,我正在家里休息,忽然门铃响起。我跑到玄关开门,发现小明就站在外面,脸色略显苍白。
“……………………你好。”
我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词汇库存被名字叫“紧张”的守卫所监管,一个词也提取不出来。
小明从口袋里取出一样东西,我看到那正是曾经摔成两半的小船,如今已经被修补好了,丝毫不见破损的痕迹。
“那次是我太冲动了,很对不起。”
“哪里,其实是我的不对……”
我只能和老式留声机一样,反复说着同样的话。
“是这样,我就要搬家了,离开这里,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估计会是我以前旅行的十几倍的距离。我想在临走前,把这个小船送给你,留个纪念。”
“是这样么……”
我忽然感觉这象是一出戏的落幕,而我这个蹩脚的主角还完全没进入状况,拙劣的口才与感想表达的欲望向相反方向拉开很夸张的一段距离。面对满脸歉意的我,小明轻松地回答:
“错误不可能被歉意中和,但是却可以被稀释呀。”
我露出笑容,和往常一样拍拍他的肩膀。
“你去了新的地方,也许还会碰到和我一样的人呢。”
“你这样的家伙只要有一个,对世界和平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我们两个人大笑起来,小明把小船塞到了我手里,然后转过身离去。我握着带有体温的小船,对他喊道:
“喂,我们还算是朋友吧。”
小明停下了脚步,没有回头,只是潇洒地扬了扬手。
“没错,一直到背叛前都是。”
………………我从回忆中恢复过来,把视线从这只小船身上移开,拿起笔来若有所思,身旁新铸造的国玺将小船淹没在金黄色的光海之中。模糊不清。
“陛下,请问对于中了民主主义之毒,反对您登基的小明元帅,该如何裁决?”
副官一脸谄媚地问我。我看了看文件上的照片,那是一个有着褐色头发与冰蓝眼眸的中年人。这名男子曾经是我的好友、战友、重臣,现在则是一名囚犯。
“枪毙,立即执行。”我淡淡地回答,
独裁者是不需要朋友的,因为朋友是那种会背叛你的危险生物。
教师评语:本文语言生动,文笔流畅,但是有堆砌辞藻的缺点。而且学生在文中还反映出一些不良倾向,这是应该批评的。从整篇文章来看,学生并没有认真领会题意。题目的本意是遵循原作的思路歌颂“友谊的珍贵”,但是这篇文章最后多余的蛇足却与题目要求的中心思想主旨不符。
作文要求:
看图作文,请结合下面四幅漫画,合理想象,以《送伞》为题写一篇记叙文。
第一幅:(图略)
小军放学回家。
第二幅:(图略)
小军在家里写作业,外面开始下雨。老师还是学校里批改作业。
第三幅:(图略)
小军拿着伞去学校。
第地幅:(图略)
小军和老师一起拿着伞走出学校。
送伞
学生:村上小树
老师走进教室的时候,我正坐在座位上听约翰·丹佛的《乡村小路》,随身听的耳机塞在耳朵里,细微的颤动颇为舒畅,就好象歌手缩小成格列佛游记里的小人国居民,在我的耳洞里对着耳膜歌唱一般,这是听短波收音机与音响无论如何也体会不来的。当然,随身听的好处还不只如此,只消戴上两个精致的耳机,就有如在四周落下了厚重的紫丝绒幕布,身边的世界一瞬间便不复存在了,只剩下我与自己耳洞里的歌手,无论是感动还是忧郁,都是孤独的,无人知晓。感觉何等的惬意。
今天来的是一位新老师,因为上一任老师前几天死掉了,死因是车祸,在购物的时候他被一辆飞驰的78年产劳斯莱斯撞飞,据探望他的人说,尸体蜷缩成一团,好象一只冬眠的刺猬。这个人上课喜欢摆弄粉笔,所以两个拇指总是留着白痕;无论冬夏,他每天早上都会绕着操场跑够五圈,然后用冷水浇头,我对他的印象仅此而已。
我随着耳机里的音乐,用食指与中指轮流有节奏地敲击桌面。老师走上讲台,我注意到她手里的讲义是粉红色的封面,拿讲义的手指修长而且白皙,那种自然的、沉静的白色,与前任被粉笔涂抹的灰白色的手全然不同。她把讲义放在桌子上,然后说道:
“同学们,我是你们新来的老师。”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因为我只是读到了她的唇语,那时候我仍旧被约翰·丹佛的歌声占据着。所以老师所身处的讲台,之于我是一个全无音响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里,一个拥有修长手指的女老师,白皙的手指与无声的世界融为一体。不仅没有丝毫的不协调,反而有一种超越真实的立体感,一如童话里的白雪公主。
老师的嘴唇又动了动,黑色的眸子看着我的位置,我听到了她的意思。
“这位同学,现在要上课了,把耳机摘下来可以么?。”
于是我把耳机取了下来,一瞬间就陷入了酷热的喧嚣之中,同学们的谈话声、隔壁班级的争吵,窗外的蝉鸣,还有天空偶尔路过的喷气机的轰鸣,一下子全都从地底钻了出来,丹佛也罢、白雪公主也罢,统统都消失了。
老师的名字是宁,想必是才做老师这个职业不久,脸上带着淡淡的羞涩,头后马尾辫的束法还保留着大学女学生的稚气,米黄色的连衣裙缀着无数蓝点,斑点的尺寸自三厘米到五点五厘米不等,两只裸露的手臂自无袖连衣裙两侧伸出,从肩头到指端都都荡漾着生机皮肤洁白耀眼。手臂摆动时,那种白色超脱了单纯颜色的意味,带有一种安静的韵律感,好象那双手是维纳斯女神所遗失的。
彻头彻尾的白色,只能这么说,别无其他形容。
夏季的课程委实无聊,我说的不是课程的内容,而是指上课的季节这回事。夏季就该是在海边畅饮啤酒,听安迪·威廉斯的《夏威夷结婚曲》,与心爱的女孩子跳舞或者困觉,“这样才是堂堂正正的夏天”,我的一个朋友是这样说的。他在一年前离开了学校,现在在南方的一个燥热的城市里面,“每天和不同的女性亲密的交往” ,来的信里面是这么说的。
罢了罢了,企鹅有企鹅的夏天,火鸡有火鸡的夏天,反正夏天总会结束的。
于是我开始整理文具盒,这是我消磨时间的习惯。我先将文具盒里的东西全部摆到课桌上,一共是三支铅笔,两只黑色一只红色;一支已经用去一半的圆珠笔、半块橡皮、一张空白的纸条、两枚回形针和若干一分钱的硬币。我有条不紊地逐一审视一番,然后象玩拼图游戏一样,一件一件地将他们摆放回去,摆放的位置随意决定,但绝不与之前的排列重复,所以这游戏越玩越觉困难,所消磨的时间也就越长。
当这游戏进行到第九遍的时候,下课铃响起,同学们纷纷向外面走去。我站起身来,看到老师仍旧站在讲台上,将一叠纸夹回到讲义夹里,背后黑板写满了白色的字与符号。
“老师,去喝一杯咖啡可好?”
我握着能隔绝世界的随身听,直截了当地对她说道。老师惊异地抬头看着我,就好象我是刚刚降落在地球上的E·T,窗外的蝉不明就里地鸣叫着,她就是用这样的眼神望着我。
“实在不成,今天学校还有事要做。”她有些歉意地回答。
“那没什么关系,虽然有些遗憾,请别放在心上。这天气本来也不该喝咖啡的。
她又以一个笑容作为回应。我耸耸肩,转身离去。她在我的身后继续收拾讲义,白皙的手掠过讲义的粉红色封面,那情景简直可以做为一部爱情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电影里的男主角爱上女主角的手,然后去希腊打仗,战死了,女主角收到阵亡通知书,用这双手打开了粉红色的信封,全剧结束,何等简洁。
走出学校,天气热的更叫人气闷,恍如置身于忘记关掉开关的微波炉里,马路上的汽车来回奔驰,我的上一任老师就是这样穿过马路,被飞驰的车撞飞,象刺猬一样的死掉,他的妻子也会接到死亡通知书,也会用手拆开信封,就和那部我想象中的电影情节一样。这世界上的确发生着很多奇妙的事情,也许我那位希望过“堂堂正正的夏天”的朋友此刻也在地球的某个角落,和我一样请一位拥有美丽双手的女老师喝咖啡也未可知。
我哼着《威廉·退尔》的序曲,一路走回到我的单身公寓。这公寓不算便宜,地理环境也非绝佳,我只是特别中意它雪白的墙壁。仿佛拥有生命的白色涂料,粉刷的手法一气呵成,痛快淋漓,四面墙壁宛如巨大的空白画布,我便置身其中。其实白色也分为很多种,有灰白、浅白、暗白、惨白、纯白等等诸如此类,给人带来的感觉是不尽相同的,我这个人对于白色有着近乎偏执的喜好,所以在这方面异常地挑剔。
进门的时间恰好是五点十六分整,我将书包挂到衣架上,从冰箱里取出一罐姜汁啤酒一饮而尽,走进浴室里痛快地冲了五分钟的凉水浴,然后披着浴巾,坐在沙发上开始考虑晚餐,看着墙壁发呆。我考虑事情的时候习惯注视着墙壁,宽阔的空白似乎蕴涵着无穷大的可能性,房租,课程,还有吵架后分手的女朋友,都仿佛渐渐离我远去,留下我一个人在这白色的世界。
冰箱里的食物剩的不多,二十六罐啤酒,还够我喝足一周的量。我决定把将剩下的两根香肠与莴苣切碎,混上土豆、番茄、鸡块与咖喱粉,一股脑统统放进平底锅里去煮。虽然不符合任何一类料理的风格,但是简单又爽快。夏季的日子实在就该这么过。
正当我把切好的莴苣丢到锅里的时候,外面忽然一阵雷声,紧接着大雨便倾盆而落,急促的雨点毫无征兆地倾泻下来,声音震耳欲聋。我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忽然想到老师应该还在学校里,大雨突如其来。想必她只能把白皙的双手放在粉红色的讲义上,徒然看着雨幕发呆吧。
于是我把做到一半的菜放回到冰箱里,洗干净手,换上长袖罩衫,走到玄关花了五秒钟挑选了一把白色的大伞。其实伞并非全白,上面有淡淡的青色条纹,在伞面形成螺旋的轨迹。我两年以前在市区东部一家门面不足五米宽的小店里选中的,何以看中这把的理由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当时非常中意,还记得店的后面挂这一幅画,一只蜗牛,背着白色的壳,壳上的螺纹是淡淡的青色。
我撑着这把伞步行在雨里,随身听依旧唱着丹佛的歌曲,于是我眼中的世界,仍旧是静谧的,雨点被带有青色条纹的白伞隔绝,街上的喧闹声则被《搭上喷气式飞机》隔绝,我漫步在无声的世界里,头顶的伞好似垂落在周围的幕布。
她恰好就站在教学楼的门口,双手抱着讲一,眼睛注视着昏暗的天空。我摘下耳机,右手高举着雨伞,对老师说。
“老师,送你一程可好?”
她转过头,看着刚刚与世界恢复联系的我,双手象牙质地般的手指轻柔地彼此交错,手臂缓缓下垂,两只手逐渐分开,然后又象天牛的触须一样谨慎地向前探去。一连串动作优雅且精致,何等美妙的一双手。
“你的随身听,路上能借我听一下么?”
“当然,正巧放到《卡里索》,绝妙的段落。”
“可知道为什么我会跟你困觉?”
“因为我在雨天给你送伞?”
我与她赤裸地躺在我的寓所里,互相偎依。她的身体光滑细嫩,乳白色的肌肤没有什么痣或者疤痕,一如她背后毫无杂色的雪白墙壁,这在我认识的女性里相当少见。她侧依在我身旁,双手交叉在胸口,在我眼里,宛如处女一样沉静。
她听到我的回答,露出微笑。
“也有很多男子如此这般的献殷勤。”
“何以选中我呢?因为今天恰好是十三日星期五?”
“哪里,怎么会。”
她笑出声来,她翻了一下身,右手伸到我的胸膛抚摩。
“因为我喜欢你的伞。”
“伞?”
“嗯……”她的身躯微微颤动,仿佛与白色的墙壁融为一体,“若是一个人无
法选择和谐的雨伞,就怎么也没有办法喜欢。”
“那是如何?”
“追求我的男子总是打那种黑色的雨伞,看到就让人不舒服,好象有毒的蘑菇一样。”
“应该也有人打蓝色的、红色的或者彩色的伞吧。”
“蓝色也罢,红色也罢,其他什么颜色也罢,都不喜欢,不与人协调的话,任何色彩都没意义。”
“原来如此,敏感的人呢。”
“没有办法,对什么事情都容易过于紧张,我。”
我点点头,若有所思地注视着那只不着一丝杂色的手掌,看它在我胸前移动,感受它的温热。两个人沉默了十分钟,她站起身来,开始穿衣服。她的身体一点一点被米黄色的连衣裙覆盖,逐渐从白色的墙壁中分离出来,象是大卫的魔术女郎。
“这里还有吃的么?确实饿死了。”
“哦,冰箱里有做到一半的蔬菜肉汤,还有啤酒。”
于是我把东西从冰箱里取出来,迅速煮好,和她面对面坐着一起吃,两个人还不停地喝着啤酒。桌子上的东西最后被一扫而空,她满足地吐了口气。
“吃的好饱,教完课之后,总是觉得特别饿。”
“还有啤酒,要不要?”
她摇了摇头。
“你的伞,送我可好?”
她指着玄关的白伞,修长的手指与伞的颜色相彰得宜,彼此呼应,我点点头。于是她拿起伞,推开门走了出去,外面的雨仍旧下着,如幕布般笼罩在我的公寓四周。
我把盘子放进洗碗机,擦干净桌子,西蒙的《斯卡布罗集市》响起。我开始对着纯净的、如她的双手般白皙的墙壁发呆。
老师评语:叙事不清,语言罗嗦冗长,还罗列无意义的歌曲名称凑字数,中心思想表达模糊。最大的缺点是随意篡改作文要求,在行文中追求低级趣味与感官刺激。
PS::伞我已经还你了。
作文要求
劳动是我们的第一需要,同学们一定有自己在劳动中体会到的乐趣,请切合自己的亲身经历,以“记一次难忘的劳动”为题目,写一篇记叙文。要求叙述流畅,条理清晰,详略得当。
记一次难忘的劳动
学生:王大波
一到春天,临洮这地方就会刮起沙尘暴。这是一种黄色的大风,阵势极大,从西域那边可以一直吹到万里以外的幽州。风里什么都有,最常见的是黄沙和灰尘,有时候还会裹着头发布条车轮屎尿或者个把老百姓什么的,那是从西边的羌族部落里刮来的。无论刮来的是什么,都是土黄色,不过人眼很难分辨出来,因为整个天地都是土黄色。
范喜良靠着城墙,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全身上下,无论发髻、衣缝、鼻孔、眉毛还是嘴里全都是这种黄色的矿物,身体的任何部位只要轻轻一动,就会听到沙子在身上发出“咯咯”的摩擦声音,好象生锈的齿轮。他的旁边有几万人都摆出同样的姿势,远远望去好象一排整齐的坟包。等到风暴过了,能动的人抖落身上的土,继续干活。不能动的人则被浇上水,让覆盖在身上的土变成泥,然后抬去咸阳做兵马俑。
其实头头们发了很多护目镜和防护服,但是护目镜是用笨重的铸铁造的,而且没有镜片,因为玻璃还没发明,所以这种护目镜带久了,眼睛会瞎,耳朵和脑袋的两侧也会被磨烂,很多人就是这样成了瞎子和烂疮头。防护服的原料是麻布,从领口到裤腿连成一体,密不透风,穿上那东西,里面就不能穿别的衣服,因为会被热死;如果只穿防护服的话,皮肤就会被粗糙的麻布磨出一道道的口子,偶尔也有人被裁缝忘记在衣服里的针扎死。这是一个两难式的命题,不知道逻辑的人会很痛苦,知道逻辑的人会更痛苦,比如范喜良,因为他是公孙龙的门徒。
他身后的这个建筑官方名称叫做长城,但其实那只是一撅一撅的大土围子,城墙与烽火台是用大青砖砌起来的,但是沙尘暴一吹过,就成了土黄色的土围子。土围子两侧都是一望无际的工棚、烟囱和垃圾,里面住着无数各地征发来的民夫,他们的工作就是把这些一截一截的线段联到一起,变成一个长度等于这些线段之合的线段,这是蒙恬将军的命令。始皇帝的原话太过古雅了,只有读书人才听的懂。必须用数学语言重新解释一下,下面人才能领会精神。
这里为民夫准备的伙食是腐烂的牛肉、臭咸鱼和掺着沙子的米饭,最后一样还可以用来砌墙,发挥那种功能时,它叫掺着米粒的沙子。环境也不好,到处都是垃圾、黄土、干燥的牲畜粪便与车辙印,被绊倒的话会摔的头破血流,即使没摔伤,也有可能被城墙上掉下来的砖头砸死。空气中弥漫着土腥味的腾腾雾气,干燥而且粉尘极多,生活在里面的人,上呼吸道经常感染发炎。每隔三十分钟,远处的山顶就会传来一阵沙尘警报,这是预报沙尘暴风即将到来。大家听到警报,全都丢下手里的活,跑到墙角缩好,等到沙尘暴过后,再起身继续干活。如果不幸是个聋子,每过一会就必须抬起头看看周围的人是否都跑去墙角,否则就会被沙暴吹成兵马俑。变成兵马俑后就不用再跑了,因为有人会把它抬去咸阳。
但是范喜良倒不是因为这些才苦恼,以他在逻辑方面的才华,轻易就可以证明伙食=御膳房宴席、沙暴=麝香。他只是奇怪自己为什么会被征发到这里来当修长城的民夫。对于一个逻辑学者,缺乏前因的证明是最烦恼的。
他开始仔细回忆,最初他是蹲在家门口的地拿树枝上画白马,然后告诉自己的老婆孟姜女,这不是马。孟姜女那时候正忙着喂猪,所以没好气地泼了他一身的猪食。他不知道在地球的另外一端,也有个哲学家叫苏格拉底的也受老婆气,所以范喜良很自然地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后一个逻辑学者,就象所有的知识分子想的一样。
猪食的味道不好闻,但是家里的水缸恰好没有水,于是范喜良就走出家门,想去河边洗洗。刚出门,里长就走过来,说村里的男丁都去村里那棵老树下敬听圣谕。他就跟村子里的男丁们——虽然他认为自己是士,不是男丁——来到树下,那站着一位身穿盔甲的军官,手里拿着张黄绸子。等到大家都到齐了,军官就开始宣读圣谕。圣谕是天子口授的,自然规格极高,于是男丁们都跪带地上,双手伏在面前,屁股撅起,好象一群萝卜。圣谕的话很有古意,军官的口音又重,男丁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完全不知道天子到底说些什么,但是又不敢动。只有范喜良听的清楚,大致意思是说六国灭,天下一,国家百废方兴,冀望各位继续努力建设家乡云云。圣谕的最后是让大家叩拜谢恩,当然只有范喜良一个人按照指示去做,军官看到后大喝一声,旁边立刻跳出很多刀斧手,不由分说就按住范喜良,套上三十斤中的木枷,连夜押送到了大梁。然后他身上被盖了一个血红的印章,上面写着“合格”,跟其他一群同样莫名其妙的囚徒赶到了临洮的长城施工现场,成为第一批到达的民夫。
范喜良很快发现跟他一起到达的这批民夫都是多才多艺的,有个自称是墨家的民夫,制作了一个木制的起重机,能够一次吊起几十块青砖,后来因为操作者的失误砸死了十几个人,主持工程的蒙恬将军认为这个发明家犯了“制造危险工具”罪,被下了狱,虽然蒙恬本人也是个发明家,而且还发明了比起重机危险系数高几倍的毛笔,但这不影响罪名的判决。后来有人揭发说这个墨家门徒用皇帝的画像试验小孔成象原理,结果透过小孔,始皇帝是头脚颠倒,这是不大敬。于是那个墨家的发明家就被砍了头,尸体被埋进城墙里去。现在工地里使用的还是低效率的人力搬砖,但是砖头一样会砸死人,而且砸死人的数量和起重机差不多。
这批民夫里还有人会帮典吏查资料,那是法家的;也有人会勘测风水,那是阴阳家的;还有的人最懂礼貌,不用问,那一定是儒家的。总之这是一群除了砌墙以外什么都会的民夫,所以工程一直进度极慢,范喜良的任务也就格外繁重,他必须替监工向上级证明:工程顺利进行,硕果累累。换成专业术语,就是零等于无穷大。
范喜良问过几个人,都说是在自己家听圣谕谢恩的时候被抓起来的。范喜良是学逻辑的,很容易就从这些相似的经历中推导出一个普遍的规律:圣旨用的是古文;只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能听懂古文,所以圣旨是专门用来区分哪个是书生,哪个是老百姓。军官出发前一定接到过命令:凡是听完圣谕后谢恩的,就立刻抓起来发配到长城工地。理由很简单,这是思想容易脱轨的危险分子。始皇帝要求书同文、车同轨,度量衡均一,怕这些识字的书生思想脱轨,惹出什么事端,所以找个借口有计划地把这群家伙赶到一堆,什么时候想镇压,也方便些。范喜良想到这里,有些忧愁,又有些高兴,因为在国家眼里自己也是个书生,不是男丁。
后来陆续有更多的民夫来到工地,才华就明显不如第一批。范喜良碰到一个老乡,这才知道,他走以后,又有一个军官去了村里,这次是用白话文颁布的命令,征发十四岁以上、六十岁以上的男丁去修长城。由此看来,始皇帝确实是想修长城。这说明范喜良的推导出了问题。他在背砖的时候一直思考这个问题,结果脚下一不留神踩空,掉到一堆牛粪里去。好在牛粪已经干燥,并不十分臭,但是监工却走过来,大喝一声“不许走神,不许乱想”,给他重责了二十大杖。从这个遭遇我们可以看出,始皇帝把他们骗到长城来,就是为了不让他们去想入非非。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想入非非具有危险性,它会让人脱离常轨,不可捉摸。而始皇帝希望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自然不可以容忍有他所不可捉摸的臣民存在。连车都要同轨,人怎么能够例外。
想入非非也给范喜良带了麻烦,他沾了一身的牛粪,牛粪纤维多,所以就挂在了他的防护服身上不掉,远远看去整个人就是一大团牛粪,而且还很臭。这是想入非非的坏处。范喜良只能伸开手站在风沙和粉尘里,象是“大”字一样(不象“太”字是因为防护服的下身绷的特别紧,工地里没有女性,而同性恋是违法的,所以必须对性加以限制)等着身上的牛粪风干。这是天热的时候,如果是冬天,牛粪就会冻在衣服上,十分牢固,只能等到来年春天才能去掉。
土围子的延长线延长的十分缓慢,后来的民夫素质都不高,经常在长城附近大小便,然后尿会立刻被蒸发掉,混到空气中,整个工地里都有一股尿骚味。而屎则被风化到土里,土被采来做砖,这种砖质地不纯,砌到墙上经常会裂开,这一段城墙就塌了,又会压死不少人。同样低效率的还有铲与锹,这些从柄到头都是木制的,用不了几天就会断,断掉后民夫就只能用手,效率会更差。不用铁或者铜的原因是没有,始皇帝把天下的兵器都收去首都铸了金人。
这一天,范喜良发现挂在工地里的标语换成了新字体。虽然前几天挨了打,又沾了一身屎,但他还是忍不住去研究那个字。他知道这是一个叫程藐的囚犯在监狱里发明的。程藐入狱的罪名不知道,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在监狱里他可以思考,否则绝不可能创造出这种比大篆简单的新字体。这似乎又说明始皇帝礼贤下士,对开创性的东西很感兴趣。但是范喜良听到始皇帝对这个新字体的命名,就不抱这种幻想了,因为那个字体叫“隶书”,意思是“犯人发明的字体”。这种文字在全国流传,就是无形的广告:这个犯人思想脱轨,所以下了狱。只要用得到这个字体的地方,就会有这样的宣传效果。只有书生才能想得到这办法,于是他想到了李斯。
天气一天比一天燥热,沙尘暴一次比一次来的频繁,长长的黄沙里的长城活脱脱就是一个屎撅子,这个屎撅子在一点一点伸长。范喜良忽然发现身边的人少了几个,他简单地归纳了消失者的情况,一下就得出了结论,消失的全部是儒家的门生。很快外面就传来了消息,说是始皇帝亲自查阅了那个“小孔成像诽谤皇帝”的案子,发现区区一个小小孔子居然能够让自己头脚颠倒,这令始皇帝很生气,觉得这又是一起严重的思想脱轨事件。于是他下令拒捕所有的孔子门徒,其中最有名的四百五十名儒生,直接被卫戍部队押去了秦都咸阳,关于孔子的书也全部收缴,只有孔子的一个直系后代孔鲋偷藏了几本在墙壁夹缝里,许多年后拿出来,都已经长满了绿毛。因为负责收缴的人不大认识字,带“子”的字全部都收,所以也连累了其他很多人的著作。
行刑的程序相当壮观,首先是宰相李斯宣读始皇帝口授的斥责,然后一旁的御林军开始挖坑,因为他们使用的都是铁制工具,所以速度相当地快,从辰时挖到申时,可以容纳四百五十人的大坑就挖好了。这个坑的尺寸只是近似算法,因为懂得精确数学的那个墨家门徒已经被砌到了长城里去了。因此,每挖到一定规模,御林军就会把那四百五十名儒生赶下坑去,测试一下大小。如果坑里满了,但仍旧有儒生没下去——在数学上,叫两数之差——那就说明坑挖的不够深,不够宽。于是再把四百五十名儒生拉上来,御林军再下去挖掘。这个算法的缺点是效率比较低,而且缺乏规划,所以那个坑的形状并不是正方形或者是其他矩形,而是类似一个阿米巴变形虫。这说明危险的学问往往也是有用的,如果懂得精确数学,挖坑的效率就会提高,坑也会好看些。但是那样一来,就等于思想脱轨受到表扬,臣民们就都会去想入非非,始皇帝可不想见到这种情况,所以他宁可忍受低效率。对于范喜良个人来说,这件事的意义还在于,墨家门徒和儒家的书生都死了,自己还活着,这说明逻辑学是无害的,但是一直推导下去,数学是有害的,但是有用,所以逻辑学是无害的,也是无用的。这多少让他有些难过。
坑挖好之后,儒生们象绵羊一样被赶到坑里,御林军又一起行动,挖出来的土很快又填了回去,整个过程中儒生们没人说话,因为御林军事先都接到命令,填土的时候要瞄准儒生的嘴。这样即使儒生的嘴张开,也会被飞来的污泥塞住,连一句口号都喊不出来。填土的工程一直进行到晚上,始皇帝命令把收缴上来的书做成火炬,分发给御林军照明,《孟子》比较厚,所以燃烧的时间长,很受士兵们的欢迎,因为不用来回跑去换新书照明。《论语》和《道德经》都太薄,士兵们多是几本捆在一起烧,消耗的比较大,不得不拿《墨经》出来补充燃料。等到大坑被填满的时候,书籍也就烧的差不多了,始皇帝满意地摆驾回宫,剩下的几本残书就被御林军拿回去做了厕纸或者风筝,没人拿来当演算纸用,因为御林军里没人懂数学。
范喜良得到这方面详细的介绍,已经是事件发生后的两个月。那时候他已经快死了,头发掉光,脸色铁青,骨瘦如柴,皮肤上还有一块一块的黄斑。医生问他感觉如何,他只说了两个字“不好”,问他哪里不好,他又只说了两个字“到处”,医生再问他,他就不说话了。据后来周围的民夫回忆说,这是一个逻辑学家临终前应有的态度。其实当时的情况是,医生问完第二个问题,就起身换了个角度,恰好一阵风吹过,刚刚张开嘴的范喜良被灌了满满一嘴的沙子,还有股怪怪的味道。他昏迷中产生了幻觉,以为是自己也被活埋了,一着急,痰气攻心,就咽气了。这说明自从焚书坑儒发生后,范喜良就一直处于郁郁寡欢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状态最后要了他的命。
关于如何埋葬范喜良的问题,并没引起任何的争论,因为当天正好附近的一段城墙倒塌,又压死了几十个民夫,于是范喜良的尸体就和这些人一起放到了坍塌的城墙下,在他们身上盖起了一段新的城墙。当时正赶上始皇帝的泰山封禅,为了早日完工好献贺礼,工头催促民夫们加班,这段城墙盖的马马虎虎敷衍了事,该用一斤泥浆的地方只用了半斤,该摆三快砖的地方只摆了两块。
等到后来孟姜女寻夫到此,满心以为只哭上一场,那段不结实的长城自然会倒塌。结果号啕大哭了三天三夜之后,不仅这一段城墙倒了,而且象多米诺骨牌一样,整条长城急速向辽东崩塌而去,一直倒到了秦皇岛的老龙头,掀起的烟尘在中国北方的上空整整漂浮了一个月。
老师评语:学生没有认真阅读题目。作文要求是写自己的一次亲身经历,本文却扯到秦代的修筑长城,是明显的离题。而且语言罗嗦,思想境界不高,详略失当,缺乏全局的规划。
马伯庸于2003-10-18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课文《一只小船》记叙了两位好朋友因为一只小船而吵架,两个人在分别前又因为友情的力量而重新和好的动人故事。在熟读文章的基础上,请根据你的理解和下面这段简介,将这篇课文进行扩写。
材料: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小明,我们两个非常要好。有一天,我去他家里玩,看到桌子上放着他父亲为他做的一只小船。我非常喜欢,但是一不小心把它摔坏了,小明很生气,我们两个吵了架,谁也不理谁。后来有一天,小明忽然来找我,说他就要跟父母去外地了,所以他决定把修好的那只小船送给我。我激动地说我们还是好朋友。每当我再看到那只小船,我就会想起我的好朋友小明。
一只小船
学生姓名:田中小树
这只小船安静地矗立在我的书桌之上,狭长的船体模型呈流线形,在顶棚吊灯映衬下泛着金属特有的冰冷色泽。长久以来,这只船就一直以傲然之姿挺立于此,冷冷地注视着它的主人自少年起就多姿多彩的人生,仿佛置身于时光之外,以极端客观的视角冷眼观望着时光洪流中个人的体验与观感。
当然,这些全都是基于人类对短暂生命的自我意识而引发的感慨而已,而小船模型本身是没有类似自觉的。
送我这只船的是我一位幼年朋友,他的名字一般通称为“小明”。这个人有着砂色的头发与冰蓝色的瞳孔,相貌也只是普通的英俊,但是性格却具有相当的柔韧性。既非是饶舌的政论家,也不是古板的优等生,那种以毒舌为装饰的生活态度,与幼年时代的我精神回路意外的匹配。
“要和小明做好朋友哦。”
小明搬来我家附近的第一天,他的母亲就对我如此地拜托道,他当时就站在一旁,手里拎着大旅行袋,砂色的头发挡住前额,匀称修长的身体散发着少年的活力。
“朋友?就是未来注定会背叛的那种生物吗?”
“既然如此,那么现阶段利用一下也无妨啊。”
笑声在我们两个人之间爆发,两个少年就这样确立了名为“友谊“的关系。 在随后的日子里,我们很快就成为如字面意义一般的好友,一起逃课,一起钓鱼,一起去废墟探险,一起与高年级的不良少年打架,生活过的刺激而富有张力。
这一天的放学后,小明和我解决掉了前来挑衅的几个学生,跑到附近的广场去休息,虽然校服弄的很脏,书包也被扯烂,但是获胜的喜悦淹没了一切其他顾虑。
“啊!真是无趣的战斗,即使无能也该有个限度才对。”
小明的语气就好象是一个没得到足够糖果的孩子一样。
“我们去酒吧庆祝一下如何。”我提议。
“酒吧?那种地方不让未成年人进入吧。”
“只要冒充就可以了……”我满不在乎地说,“酒是美妙的东西,一杯下肚,美女的头会变成两个,而一枚金币会变成两枚哦。”
“所谓的邪恶,就是指这种缺乏良识与节操的行径。”
小明如此评价道,但是身为这种邪恶行为的推动者,他的控诉一点说服力也没有。
规则这种东西生来就要背负被打破的悲剧宿命,当酩酊大醉的我们从酒吧里被老板赶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灰姑娘魔法失效的时候,午夜12点整。
“这下糟糕了,我家的门限时间是九点半。”我被冷风一吹,一股不安的直觉浮上意识的水面。
“哦,没关系,我的父母都出去了,今天晚上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你就来我家里住好了啊。”
“真的可以吗?如果你忽然变成长着羊蹄与牛角的恶魔,我该怎么办?”
“少罗嗦,那我不就成了你失散多年的孪生哥哥了吗。”
于是我们两个一路跌跌撞撞地回到他家的寓所,短短十五分钟内,沿途又破坏了数以百计的校规与法规。如果后世有人要撰写一本《不良学生违规大全》的话,一定会如此写道:“教育家为之痛哭流涕的十五分钟”。
第二天的中午,我才从睡神的领土被放逐出来,宿醉的头疼仍旧象章鱼一样紧紧吸住我的头颅,我想这就是神对缺乏节制者的报应。毫无敬神之心的我顺手拿起桌上剩余的半瓶酒,一饮而尽,然后爬下床,推开了卧室的窗户。
外面天色早就大亮,阳光肆无忌惮地照射进卧室的每一个角落,我注意到桌子上放着一只船模。这个船模一看便知出自于真实的行家之手,每一个部件都异常精致,甚至连船舵都打磨的很光滑,恰当的油漆涂装使得模型看上去极具质感,整个构造散发着强烈的机能美。
“这个是从哪里来的?”
“哦,我父亲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才起床的小明语气有些冷漠,“那个人总是不在家里,所以总会买些东西来给我做为补偿。”
“原来如此……”
我点了点头,把船模拿起来近距离端详。这时候宿醉的疼痛感再度侵袭了我的脑部神经,半边身体一瞬间失去了平衡,右手无力地松开。在重力的驱使下,小船直直掉在了地板上,发出闷闷的撞击声,断成了两截。
我与小明两个人哑口无言地对视着对方,房间中充满了莫名的奇怪气氛。过了五秒钟,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我看到对方的冰蓝色瞳孔里跳动着零度以下的火焰。
“啊,它居然碎了。”
“…………实在抱歉。”
我在数个腹稿中挑选了一个最缺乏独创性的回答,并且对他没来由的怒火感到莫名其妙。
“如果一切错误都可以被道歉中和的话,那么这世界该多么美好。”
小明的语气依旧平稳,但是里面却搀杂了讽刺的锋利棘刺。虽然我对这件事并不是没有愧疚感,但也被他这种前所未有的敌意所激怒。
“你想要的是什么,是巨额的保险金,还是殴打一个朋友的快感?”
“我只想要回我的小船。”
“事情已经发生了,谁也没办法回到过去。”
“我只想要回我的小船。”
小明的表情仿佛穿着厚重的冷漠甲胄,我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甲胄底下的的那股怒火。但是我也有我的矜持,尤其是道歉被粗暴地拒绝,这并不是令人愉快的经验。
“那么……”我站起身来,拉开房门,“小明先生,我会把赔偿的支票寄到府上的。”
“那真是辛苦你了,朋友果然都是些会背叛的生物。”
我听到这句话,心里明白我们之间的友情已经在极短的时间内龟裂,在这屋子中消失至无形。而他最后的话也刺伤了我,于是我大步走出卧室,飞快地离开了他的家。
后来,我听说他父亲其实已经去世了,如此推断的话,那个小船应该是他父亲留给他的遗物吧,难怪他如此大怒。以他的性格,向我说明这种事是不可能的。我曾经考虑过再次道歉,但是矜持与人类固有的负面情感总是使我无法下定决心。
这件事过后一个月,我正在家里休息,忽然门铃响起。我跑到玄关开门,发现小明就站在外面,脸色略显苍白。
“……………………你好。”
我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词汇库存被名字叫“紧张”的守卫所监管,一个词也提取不出来。
小明从口袋里取出一样东西,我看到那正是曾经摔成两半的小船,如今已经被修补好了,丝毫不见破损的痕迹。
“那次是我太冲动了,很对不起。”
“哪里,其实是我的不对……”
我只能和老式留声机一样,反复说着同样的话。
“是这样,我就要搬家了,离开这里,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估计会是我以前旅行的十几倍的距离。我想在临走前,把这个小船送给你,留个纪念。”
“是这样么……”
我忽然感觉这象是一出戏的落幕,而我这个蹩脚的主角还完全没进入状况,拙劣的口才与感想表达的欲望向相反方向拉开很夸张的一段距离。面对满脸歉意的我,小明轻松地回答:
“错误不可能被歉意中和,但是却可以被稀释呀。”
我露出笑容,和往常一样拍拍他的肩膀。
“你去了新的地方,也许还会碰到和我一样的人呢。”
“你这样的家伙只要有一个,对世界和平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我们两个人大笑起来,小明把小船塞到了我手里,然后转过身离去。我握着带有体温的小船,对他喊道:
“喂,我们还算是朋友吧。”
小明停下了脚步,没有回头,只是潇洒地扬了扬手。
“没错,一直到背叛前都是。”
………………我从回忆中恢复过来,把视线从这只小船身上移开,拿起笔来若有所思,身旁新铸造的国玺将小船淹没在金黄色的光海之中。模糊不清。
“陛下,请问对于中了民主主义之毒,反对您登基的小明元帅,该如何裁决?”
副官一脸谄媚地问我。我看了看文件上的照片,那是一个有着褐色头发与冰蓝眼眸的中年人。这名男子曾经是我的好友、战友、重臣,现在则是一名囚犯。
“枪毙,立即执行。”我淡淡地回答,
独裁者是不需要朋友的,因为朋友是那种会背叛你的危险生物。
教师评语:本文语言生动,文笔流畅,但是有堆砌辞藻的缺点。而且学生在文中还反映出一些不良倾向,这是应该批评的。从整篇文章来看,学生并没有认真领会题意。题目的本意是遵循原作的思路歌颂“友谊的珍贵”,但是这篇文章最后多余的蛇足却与题目要求的中心思想主旨不符。
作文要求:
看图作文,请结合下面四幅漫画,合理想象,以《送伞》为题写一篇记叙文。
第一幅:(图略)
小军放学回家。
第二幅:(图略)
小军在家里写作业,外面开始下雨。老师还是学校里批改作业。
第三幅:(图略)
小军拿着伞去学校。
第地幅:(图略)
小军和老师一起拿着伞走出学校。
送伞
学生:村上小树
老师走进教室的时候,我正坐在座位上听约翰·丹佛的《乡村小路》,随身听的耳机塞在耳朵里,细微的颤动颇为舒畅,就好象歌手缩小成格列佛游记里的小人国居民,在我的耳洞里对着耳膜歌唱一般,这是听短波收音机与音响无论如何也体会不来的。当然,随身听的好处还不只如此,只消戴上两个精致的耳机,就有如在四周落下了厚重的紫丝绒幕布,身边的世界一瞬间便不复存在了,只剩下我与自己耳洞里的歌手,无论是感动还是忧郁,都是孤独的,无人知晓。感觉何等的惬意。
今天来的是一位新老师,因为上一任老师前几天死掉了,死因是车祸,在购物的时候他被一辆飞驰的78年产劳斯莱斯撞飞,据探望他的人说,尸体蜷缩成一团,好象一只冬眠的刺猬。这个人上课喜欢摆弄粉笔,所以两个拇指总是留着白痕;无论冬夏,他每天早上都会绕着操场跑够五圈,然后用冷水浇头,我对他的印象仅此而已。
我随着耳机里的音乐,用食指与中指轮流有节奏地敲击桌面。老师走上讲台,我注意到她手里的讲义是粉红色的封面,拿讲义的手指修长而且白皙,那种自然的、沉静的白色,与前任被粉笔涂抹的灰白色的手全然不同。她把讲义放在桌子上,然后说道:
“同学们,我是你们新来的老师。”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因为我只是读到了她的唇语,那时候我仍旧被约翰·丹佛的歌声占据着。所以老师所身处的讲台,之于我是一个全无音响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里,一个拥有修长手指的女老师,白皙的手指与无声的世界融为一体。不仅没有丝毫的不协调,反而有一种超越真实的立体感,一如童话里的白雪公主。
老师的嘴唇又动了动,黑色的眸子看着我的位置,我听到了她的意思。
“这位同学,现在要上课了,把耳机摘下来可以么?。”
于是我把耳机取了下来,一瞬间就陷入了酷热的喧嚣之中,同学们的谈话声、隔壁班级的争吵,窗外的蝉鸣,还有天空偶尔路过的喷气机的轰鸣,一下子全都从地底钻了出来,丹佛也罢、白雪公主也罢,统统都消失了。
老师的名字是宁,想必是才做老师这个职业不久,脸上带着淡淡的羞涩,头后马尾辫的束法还保留着大学女学生的稚气,米黄色的连衣裙缀着无数蓝点,斑点的尺寸自三厘米到五点五厘米不等,两只裸露的手臂自无袖连衣裙两侧伸出,从肩头到指端都都荡漾着生机皮肤洁白耀眼。手臂摆动时,那种白色超脱了单纯颜色的意味,带有一种安静的韵律感,好象那双手是维纳斯女神所遗失的。
彻头彻尾的白色,只能这么说,别无其他形容。
夏季的课程委实无聊,我说的不是课程的内容,而是指上课的季节这回事。夏季就该是在海边畅饮啤酒,听安迪·威廉斯的《夏威夷结婚曲》,与心爱的女孩子跳舞或者困觉,“这样才是堂堂正正的夏天”,我的一个朋友是这样说的。他在一年前离开了学校,现在在南方的一个燥热的城市里面,“每天和不同的女性亲密的交往” ,来的信里面是这么说的。
罢了罢了,企鹅有企鹅的夏天,火鸡有火鸡的夏天,反正夏天总会结束的。
于是我开始整理文具盒,这是我消磨时间的习惯。我先将文具盒里的东西全部摆到课桌上,一共是三支铅笔,两只黑色一只红色;一支已经用去一半的圆珠笔、半块橡皮、一张空白的纸条、两枚回形针和若干一分钱的硬币。我有条不紊地逐一审视一番,然后象玩拼图游戏一样,一件一件地将他们摆放回去,摆放的位置随意决定,但绝不与之前的排列重复,所以这游戏越玩越觉困难,所消磨的时间也就越长。
当这游戏进行到第九遍的时候,下课铃响起,同学们纷纷向外面走去。我站起身来,看到老师仍旧站在讲台上,将一叠纸夹回到讲义夹里,背后黑板写满了白色的字与符号。
“老师,去喝一杯咖啡可好?”
我握着能隔绝世界的随身听,直截了当地对她说道。老师惊异地抬头看着我,就好象我是刚刚降落在地球上的E·T,窗外的蝉不明就里地鸣叫着,她就是用这样的眼神望着我。
“实在不成,今天学校还有事要做。”她有些歉意地回答。
“那没什么关系,虽然有些遗憾,请别放在心上。这天气本来也不该喝咖啡的。
她又以一个笑容作为回应。我耸耸肩,转身离去。她在我的身后继续收拾讲义,白皙的手掠过讲义的粉红色封面,那情景简直可以做为一部爱情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电影里的男主角爱上女主角的手,然后去希腊打仗,战死了,女主角收到阵亡通知书,用这双手打开了粉红色的信封,全剧结束,何等简洁。
走出学校,天气热的更叫人气闷,恍如置身于忘记关掉开关的微波炉里,马路上的汽车来回奔驰,我的上一任老师就是这样穿过马路,被飞驰的车撞飞,象刺猬一样的死掉,他的妻子也会接到死亡通知书,也会用手拆开信封,就和那部我想象中的电影情节一样。这世界上的确发生着很多奇妙的事情,也许我那位希望过“堂堂正正的夏天”的朋友此刻也在地球的某个角落,和我一样请一位拥有美丽双手的女老师喝咖啡也未可知。
我哼着《威廉·退尔》的序曲,一路走回到我的单身公寓。这公寓不算便宜,地理环境也非绝佳,我只是特别中意它雪白的墙壁。仿佛拥有生命的白色涂料,粉刷的手法一气呵成,痛快淋漓,四面墙壁宛如巨大的空白画布,我便置身其中。其实白色也分为很多种,有灰白、浅白、暗白、惨白、纯白等等诸如此类,给人带来的感觉是不尽相同的,我这个人对于白色有着近乎偏执的喜好,所以在这方面异常地挑剔。
进门的时间恰好是五点十六分整,我将书包挂到衣架上,从冰箱里取出一罐姜汁啤酒一饮而尽,走进浴室里痛快地冲了五分钟的凉水浴,然后披着浴巾,坐在沙发上开始考虑晚餐,看着墙壁发呆。我考虑事情的时候习惯注视着墙壁,宽阔的空白似乎蕴涵着无穷大的可能性,房租,课程,还有吵架后分手的女朋友,都仿佛渐渐离我远去,留下我一个人在这白色的世界。
冰箱里的食物剩的不多,二十六罐啤酒,还够我喝足一周的量。我决定把将剩下的两根香肠与莴苣切碎,混上土豆、番茄、鸡块与咖喱粉,一股脑统统放进平底锅里去煮。虽然不符合任何一类料理的风格,但是简单又爽快。夏季的日子实在就该这么过。
正当我把切好的莴苣丢到锅里的时候,外面忽然一阵雷声,紧接着大雨便倾盆而落,急促的雨点毫无征兆地倾泻下来,声音震耳欲聋。我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忽然想到老师应该还在学校里,大雨突如其来。想必她只能把白皙的双手放在粉红色的讲义上,徒然看着雨幕发呆吧。
于是我把做到一半的菜放回到冰箱里,洗干净手,换上长袖罩衫,走到玄关花了五秒钟挑选了一把白色的大伞。其实伞并非全白,上面有淡淡的青色条纹,在伞面形成螺旋的轨迹。我两年以前在市区东部一家门面不足五米宽的小店里选中的,何以看中这把的理由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当时非常中意,还记得店的后面挂这一幅画,一只蜗牛,背着白色的壳,壳上的螺纹是淡淡的青色。
我撑着这把伞步行在雨里,随身听依旧唱着丹佛的歌曲,于是我眼中的世界,仍旧是静谧的,雨点被带有青色条纹的白伞隔绝,街上的喧闹声则被《搭上喷气式飞机》隔绝,我漫步在无声的世界里,头顶的伞好似垂落在周围的幕布。
她恰好就站在教学楼的门口,双手抱着讲一,眼睛注视着昏暗的天空。我摘下耳机,右手高举着雨伞,对老师说。
“老师,送你一程可好?”
她转过头,看着刚刚与世界恢复联系的我,双手象牙质地般的手指轻柔地彼此交错,手臂缓缓下垂,两只手逐渐分开,然后又象天牛的触须一样谨慎地向前探去。一连串动作优雅且精致,何等美妙的一双手。
“你的随身听,路上能借我听一下么?”
“当然,正巧放到《卡里索》,绝妙的段落。”
“可知道为什么我会跟你困觉?”
“因为我在雨天给你送伞?”
我与她赤裸地躺在我的寓所里,互相偎依。她的身体光滑细嫩,乳白色的肌肤没有什么痣或者疤痕,一如她背后毫无杂色的雪白墙壁,这在我认识的女性里相当少见。她侧依在我身旁,双手交叉在胸口,在我眼里,宛如处女一样沉静。
她听到我的回答,露出微笑。
“也有很多男子如此这般的献殷勤。”
“何以选中我呢?因为今天恰好是十三日星期五?”
“哪里,怎么会。”
她笑出声来,她翻了一下身,右手伸到我的胸膛抚摩。
“因为我喜欢你的伞。”
“伞?”
“嗯……”她的身躯微微颤动,仿佛与白色的墙壁融为一体,“若是一个人无
法选择和谐的雨伞,就怎么也没有办法喜欢。”
“那是如何?”
“追求我的男子总是打那种黑色的雨伞,看到就让人不舒服,好象有毒的蘑菇一样。”
“应该也有人打蓝色的、红色的或者彩色的伞吧。”
“蓝色也罢,红色也罢,其他什么颜色也罢,都不喜欢,不与人协调的话,任何色彩都没意义。”
“原来如此,敏感的人呢。”
“没有办法,对什么事情都容易过于紧张,我。”
我点点头,若有所思地注视着那只不着一丝杂色的手掌,看它在我胸前移动,感受它的温热。两个人沉默了十分钟,她站起身来,开始穿衣服。她的身体一点一点被米黄色的连衣裙覆盖,逐渐从白色的墙壁中分离出来,象是大卫的魔术女郎。
“这里还有吃的么?确实饿死了。”
“哦,冰箱里有做到一半的蔬菜肉汤,还有啤酒。”
于是我把东西从冰箱里取出来,迅速煮好,和她面对面坐着一起吃,两个人还不停地喝着啤酒。桌子上的东西最后被一扫而空,她满足地吐了口气。
“吃的好饱,教完课之后,总是觉得特别饿。”
“还有啤酒,要不要?”
她摇了摇头。
“你的伞,送我可好?”
她指着玄关的白伞,修长的手指与伞的颜色相彰得宜,彼此呼应,我点点头。于是她拿起伞,推开门走了出去,外面的雨仍旧下着,如幕布般笼罩在我的公寓四周。
我把盘子放进洗碗机,擦干净桌子,西蒙的《斯卡布罗集市》响起。我开始对着纯净的、如她的双手般白皙的墙壁发呆。
老师评语:叙事不清,语言罗嗦冗长,还罗列无意义的歌曲名称凑字数,中心思想表达模糊。最大的缺点是随意篡改作文要求,在行文中追求低级趣味与感官刺激。
PS::伞我已经还你了。
作文要求
劳动是我们的第一需要,同学们一定有自己在劳动中体会到的乐趣,请切合自己的亲身经历,以“记一次难忘的劳动”为题目,写一篇记叙文。要求叙述流畅,条理清晰,详略得当。
记一次难忘的劳动
学生:王大波
一到春天,临洮这地方就会刮起沙尘暴。这是一种黄色的大风,阵势极大,从西域那边可以一直吹到万里以外的幽州。风里什么都有,最常见的是黄沙和灰尘,有时候还会裹着头发布条车轮屎尿或者个把老百姓什么的,那是从西边的羌族部落里刮来的。无论刮来的是什么,都是土黄色,不过人眼很难分辨出来,因为整个天地都是土黄色。
范喜良靠着城墙,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全身上下,无论发髻、衣缝、鼻孔、眉毛还是嘴里全都是这种黄色的矿物,身体的任何部位只要轻轻一动,就会听到沙子在身上发出“咯咯”的摩擦声音,好象生锈的齿轮。他的旁边有几万人都摆出同样的姿势,远远望去好象一排整齐的坟包。等到风暴过了,能动的人抖落身上的土,继续干活。不能动的人则被浇上水,让覆盖在身上的土变成泥,然后抬去咸阳做兵马俑。
其实头头们发了很多护目镜和防护服,但是护目镜是用笨重的铸铁造的,而且没有镜片,因为玻璃还没发明,所以这种护目镜带久了,眼睛会瞎,耳朵和脑袋的两侧也会被磨烂,很多人就是这样成了瞎子和烂疮头。防护服的原料是麻布,从领口到裤腿连成一体,密不透风,穿上那东西,里面就不能穿别的衣服,因为会被热死;如果只穿防护服的话,皮肤就会被粗糙的麻布磨出一道道的口子,偶尔也有人被裁缝忘记在衣服里的针扎死。这是一个两难式的命题,不知道逻辑的人会很痛苦,知道逻辑的人会更痛苦,比如范喜良,因为他是公孙龙的门徒。
他身后的这个建筑官方名称叫做长城,但其实那只是一撅一撅的大土围子,城墙与烽火台是用大青砖砌起来的,但是沙尘暴一吹过,就成了土黄色的土围子。土围子两侧都是一望无际的工棚、烟囱和垃圾,里面住着无数各地征发来的民夫,他们的工作就是把这些一截一截的线段联到一起,变成一个长度等于这些线段之合的线段,这是蒙恬将军的命令。始皇帝的原话太过古雅了,只有读书人才听的懂。必须用数学语言重新解释一下,下面人才能领会精神。
这里为民夫准备的伙食是腐烂的牛肉、臭咸鱼和掺着沙子的米饭,最后一样还可以用来砌墙,发挥那种功能时,它叫掺着米粒的沙子。环境也不好,到处都是垃圾、黄土、干燥的牲畜粪便与车辙印,被绊倒的话会摔的头破血流,即使没摔伤,也有可能被城墙上掉下来的砖头砸死。空气中弥漫着土腥味的腾腾雾气,干燥而且粉尘极多,生活在里面的人,上呼吸道经常感染发炎。每隔三十分钟,远处的山顶就会传来一阵沙尘警报,这是预报沙尘暴风即将到来。大家听到警报,全都丢下手里的活,跑到墙角缩好,等到沙尘暴过后,再起身继续干活。如果不幸是个聋子,每过一会就必须抬起头看看周围的人是否都跑去墙角,否则就会被沙暴吹成兵马俑。变成兵马俑后就不用再跑了,因为有人会把它抬去咸阳。
但是范喜良倒不是因为这些才苦恼,以他在逻辑方面的才华,轻易就可以证明伙食=御膳房宴席、沙暴=麝香。他只是奇怪自己为什么会被征发到这里来当修长城的民夫。对于一个逻辑学者,缺乏前因的证明是最烦恼的。
他开始仔细回忆,最初他是蹲在家门口的地拿树枝上画白马,然后告诉自己的老婆孟姜女,这不是马。孟姜女那时候正忙着喂猪,所以没好气地泼了他一身的猪食。他不知道在地球的另外一端,也有个哲学家叫苏格拉底的也受老婆气,所以范喜良很自然地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后一个逻辑学者,就象所有的知识分子想的一样。
猪食的味道不好闻,但是家里的水缸恰好没有水,于是范喜良就走出家门,想去河边洗洗。刚出门,里长就走过来,说村里的男丁都去村里那棵老树下敬听圣谕。他就跟村子里的男丁们——虽然他认为自己是士,不是男丁——来到树下,那站着一位身穿盔甲的军官,手里拿着张黄绸子。等到大家都到齐了,军官就开始宣读圣谕。圣谕是天子口授的,自然规格极高,于是男丁们都跪带地上,双手伏在面前,屁股撅起,好象一群萝卜。圣谕的话很有古意,军官的口音又重,男丁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完全不知道天子到底说些什么,但是又不敢动。只有范喜良听的清楚,大致意思是说六国灭,天下一,国家百废方兴,冀望各位继续努力建设家乡云云。圣谕的最后是让大家叩拜谢恩,当然只有范喜良一个人按照指示去做,军官看到后大喝一声,旁边立刻跳出很多刀斧手,不由分说就按住范喜良,套上三十斤中的木枷,连夜押送到了大梁。然后他身上被盖了一个血红的印章,上面写着“合格”,跟其他一群同样莫名其妙的囚徒赶到了临洮的长城施工现场,成为第一批到达的民夫。
范喜良很快发现跟他一起到达的这批民夫都是多才多艺的,有个自称是墨家的民夫,制作了一个木制的起重机,能够一次吊起几十块青砖,后来因为操作者的失误砸死了十几个人,主持工程的蒙恬将军认为这个发明家犯了“制造危险工具”罪,被下了狱,虽然蒙恬本人也是个发明家,而且还发明了比起重机危险系数高几倍的毛笔,但这不影响罪名的判决。后来有人揭发说这个墨家门徒用皇帝的画像试验小孔成象原理,结果透过小孔,始皇帝是头脚颠倒,这是不大敬。于是那个墨家的发明家就被砍了头,尸体被埋进城墙里去。现在工地里使用的还是低效率的人力搬砖,但是砖头一样会砸死人,而且砸死人的数量和起重机差不多。
这批民夫里还有人会帮典吏查资料,那是法家的;也有人会勘测风水,那是阴阳家的;还有的人最懂礼貌,不用问,那一定是儒家的。总之这是一群除了砌墙以外什么都会的民夫,所以工程一直进度极慢,范喜良的任务也就格外繁重,他必须替监工向上级证明:工程顺利进行,硕果累累。换成专业术语,就是零等于无穷大。
范喜良问过几个人,都说是在自己家听圣谕谢恩的时候被抓起来的。范喜良是学逻辑的,很容易就从这些相似的经历中推导出一个普遍的规律:圣旨用的是古文;只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能听懂古文,所以圣旨是专门用来区分哪个是书生,哪个是老百姓。军官出发前一定接到过命令:凡是听完圣谕后谢恩的,就立刻抓起来发配到长城工地。理由很简单,这是思想容易脱轨的危险分子。始皇帝要求书同文、车同轨,度量衡均一,怕这些识字的书生思想脱轨,惹出什么事端,所以找个借口有计划地把这群家伙赶到一堆,什么时候想镇压,也方便些。范喜良想到这里,有些忧愁,又有些高兴,因为在国家眼里自己也是个书生,不是男丁。
后来陆续有更多的民夫来到工地,才华就明显不如第一批。范喜良碰到一个老乡,这才知道,他走以后,又有一个军官去了村里,这次是用白话文颁布的命令,征发十四岁以上、六十岁以上的男丁去修长城。由此看来,始皇帝确实是想修长城。这说明范喜良的推导出了问题。他在背砖的时候一直思考这个问题,结果脚下一不留神踩空,掉到一堆牛粪里去。好在牛粪已经干燥,并不十分臭,但是监工却走过来,大喝一声“不许走神,不许乱想”,给他重责了二十大杖。从这个遭遇我们可以看出,始皇帝把他们骗到长城来,就是为了不让他们去想入非非。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想入非非具有危险性,它会让人脱离常轨,不可捉摸。而始皇帝希望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自然不可以容忍有他所不可捉摸的臣民存在。连车都要同轨,人怎么能够例外。
想入非非也给范喜良带了麻烦,他沾了一身的牛粪,牛粪纤维多,所以就挂在了他的防护服身上不掉,远远看去整个人就是一大团牛粪,而且还很臭。这是想入非非的坏处。范喜良只能伸开手站在风沙和粉尘里,象是“大”字一样(不象“太”字是因为防护服的下身绷的特别紧,工地里没有女性,而同性恋是违法的,所以必须对性加以限制)等着身上的牛粪风干。这是天热的时候,如果是冬天,牛粪就会冻在衣服上,十分牢固,只能等到来年春天才能去掉。
土围子的延长线延长的十分缓慢,后来的民夫素质都不高,经常在长城附近大小便,然后尿会立刻被蒸发掉,混到空气中,整个工地里都有一股尿骚味。而屎则被风化到土里,土被采来做砖,这种砖质地不纯,砌到墙上经常会裂开,这一段城墙就塌了,又会压死不少人。同样低效率的还有铲与锹,这些从柄到头都是木制的,用不了几天就会断,断掉后民夫就只能用手,效率会更差。不用铁或者铜的原因是没有,始皇帝把天下的兵器都收去首都铸了金人。
这一天,范喜良发现挂在工地里的标语换成了新字体。虽然前几天挨了打,又沾了一身屎,但他还是忍不住去研究那个字。他知道这是一个叫程藐的囚犯在监狱里发明的。程藐入狱的罪名不知道,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在监狱里他可以思考,否则绝不可能创造出这种比大篆简单的新字体。这似乎又说明始皇帝礼贤下士,对开创性的东西很感兴趣。但是范喜良听到始皇帝对这个新字体的命名,就不抱这种幻想了,因为那个字体叫“隶书”,意思是“犯人发明的字体”。这种文字在全国流传,就是无形的广告:这个犯人思想脱轨,所以下了狱。只要用得到这个字体的地方,就会有这样的宣传效果。只有书生才能想得到这办法,于是他想到了李斯。
天气一天比一天燥热,沙尘暴一次比一次来的频繁,长长的黄沙里的长城活脱脱就是一个屎撅子,这个屎撅子在一点一点伸长。范喜良忽然发现身边的人少了几个,他简单地归纳了消失者的情况,一下就得出了结论,消失的全部是儒家的门生。很快外面就传来了消息,说是始皇帝亲自查阅了那个“小孔成像诽谤皇帝”的案子,发现区区一个小小孔子居然能够让自己头脚颠倒,这令始皇帝很生气,觉得这又是一起严重的思想脱轨事件。于是他下令拒捕所有的孔子门徒,其中最有名的四百五十名儒生,直接被卫戍部队押去了秦都咸阳,关于孔子的书也全部收缴,只有孔子的一个直系后代孔鲋偷藏了几本在墙壁夹缝里,许多年后拿出来,都已经长满了绿毛。因为负责收缴的人不大认识字,带“子”的字全部都收,所以也连累了其他很多人的著作。
行刑的程序相当壮观,首先是宰相李斯宣读始皇帝口授的斥责,然后一旁的御林军开始挖坑,因为他们使用的都是铁制工具,所以速度相当地快,从辰时挖到申时,可以容纳四百五十人的大坑就挖好了。这个坑的尺寸只是近似算法,因为懂得精确数学的那个墨家门徒已经被砌到了长城里去了。因此,每挖到一定规模,御林军就会把那四百五十名儒生赶下坑去,测试一下大小。如果坑里满了,但仍旧有儒生没下去——在数学上,叫两数之差——那就说明坑挖的不够深,不够宽。于是再把四百五十名儒生拉上来,御林军再下去挖掘。这个算法的缺点是效率比较低,而且缺乏规划,所以那个坑的形状并不是正方形或者是其他矩形,而是类似一个阿米巴变形虫。这说明危险的学问往往也是有用的,如果懂得精确数学,挖坑的效率就会提高,坑也会好看些。但是那样一来,就等于思想脱轨受到表扬,臣民们就都会去想入非非,始皇帝可不想见到这种情况,所以他宁可忍受低效率。对于范喜良个人来说,这件事的意义还在于,墨家门徒和儒家的书生都死了,自己还活着,这说明逻辑学是无害的,但是一直推导下去,数学是有害的,但是有用,所以逻辑学是无害的,也是无用的。这多少让他有些难过。
坑挖好之后,儒生们象绵羊一样被赶到坑里,御林军又一起行动,挖出来的土很快又填了回去,整个过程中儒生们没人说话,因为御林军事先都接到命令,填土的时候要瞄准儒生的嘴。这样即使儒生的嘴张开,也会被飞来的污泥塞住,连一句口号都喊不出来。填土的工程一直进行到晚上,始皇帝命令把收缴上来的书做成火炬,分发给御林军照明,《孟子》比较厚,所以燃烧的时间长,很受士兵们的欢迎,因为不用来回跑去换新书照明。《论语》和《道德经》都太薄,士兵们多是几本捆在一起烧,消耗的比较大,不得不拿《墨经》出来补充燃料。等到大坑被填满的时候,书籍也就烧的差不多了,始皇帝满意地摆驾回宫,剩下的几本残书就被御林军拿回去做了厕纸或者风筝,没人拿来当演算纸用,因为御林军里没人懂数学。
范喜良得到这方面详细的介绍,已经是事件发生后的两个月。那时候他已经快死了,头发掉光,脸色铁青,骨瘦如柴,皮肤上还有一块一块的黄斑。医生问他感觉如何,他只说了两个字“不好”,问他哪里不好,他又只说了两个字“到处”,医生再问他,他就不说话了。据后来周围的民夫回忆说,这是一个逻辑学家临终前应有的态度。其实当时的情况是,医生问完第二个问题,就起身换了个角度,恰好一阵风吹过,刚刚张开嘴的范喜良被灌了满满一嘴的沙子,还有股怪怪的味道。他昏迷中产生了幻觉,以为是自己也被活埋了,一着急,痰气攻心,就咽气了。这说明自从焚书坑儒发生后,范喜良就一直处于郁郁寡欢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状态最后要了他的命。
关于如何埋葬范喜良的问题,并没引起任何的争论,因为当天正好附近的一段城墙倒塌,又压死了几十个民夫,于是范喜良的尸体就和这些人一起放到了坍塌的城墙下,在他们身上盖起了一段新的城墙。当时正赶上始皇帝的泰山封禅,为了早日完工好献贺礼,工头催促民夫们加班,这段城墙盖的马马虎虎敷衍了事,该用一斤泥浆的地方只用了半斤,该摆三快砖的地方只摆了两块。
等到后来孟姜女寻夫到此,满心以为只哭上一场,那段不结实的长城自然会倒塌。结果号啕大哭了三天三夜之后,不仅这一段城墙倒了,而且象多米诺骨牌一样,整条长城急速向辽东崩塌而去,一直倒到了秦皇岛的老龙头,掀起的烟尘在中国北方的上空整整漂浮了一个月。
老师评语:学生没有认真阅读题目。作文要求是写自己的一次亲身经历,本文却扯到秦代的修筑长城,是明显的离题。而且语言罗嗦,思想境界不高,详略失当,缺乏全局的规划。
马伯庸于2003-10-18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