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美國政府對特定個人提起的案件列表,這些人據稱在美國領土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了針對美國的間諜活動。
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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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旭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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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旭東,英文名William Yao,57歲,是歸化的美國公民,因涉嫌參與竊取伊利諾州芝加哥一家機車製造商的專有信息而被通緝。[1]姚旭東目前在逃,據信居住在中國。[2]2015年11月18日,姚旭東從中國飛往芝加哥奧黑爾國際機場。聯邦起訴書稱,當時他攜帶著被盜的商業機密信息,包括這家芝加哥郊區公司的控制系統原始碼的9份完整副本,以及解釋代碼工作原理的系統規範。[2]姚旭東被控九項盜竊電子文件的罪名。[3]
柳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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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6日,柳忠三在新澤西州李堡被聯邦特工逮捕,並因參與密謀為中國政府人員騙取美國簽證,而被控密謀實施簽證欺詐。美國檢察官傑弗里·伯曼表示:「正如所指控的那樣,柳忠三密謀騙取研究學者簽證,而那些人的實際目的不是研究而是招募。據稱,柳忠三不是幫助將學生帶到美國,而是密謀欺騙該國的簽證系統,以達到其吸引美國專家到中國的目的。因為聯邦調查局的介入,這種涉嫌濫用簽證系統的行為已被制止。」柳忠三已獲保釋,尚未正式認罪。[4]
鄭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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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來自中國的醫學生鄭灶松在洛根機場被捕,因為他竊取了21個用於生物研究的小瓶,並試圖搭乘飛往中國的航班將其走私出境。鄭灶松表示,他打算將這些小瓶帶回中國,在自己的實驗室對其進行研究,並以自己的名義發表結果。鄭灶松被控作出虛假陳述、簽證欺詐、充當外國政府代理人、串謀,以及從美國走私貨物。截至2020年3月,鄭灶松已經以100,000美元獲得保釋。[5]
葉妍卿(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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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8日,FBI對葉妍卿發出了逮捕令,罪名是充當外國政府代理人、簽證欺詐、虛假陳述和共謀。葉妍卿是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尉,也是中國共產黨黨員。據稱,葉妍卿於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在波士頓大學物理、化學和生物醫學工程系學習期間,繼續擔任解放軍中尉,完成了解放軍軍官分派的多項任務,例如研究、評估美國軍事網站,以及將美國的文件和信息發送到中國。據信葉妍卿目前在中國。[6]
查爾斯·利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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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學化學與化學生物學系前主任查爾斯·利伯,於2020年1月28日被捕。他參與了中國政府設立的千人計劃(該計劃旨在招募能夠接觸或了解外國技術和智慧財產權的個人),其罪名是就此事向聯邦當局作出了虛假陳述。他於2020年6月被正式起訴。[7]2020年7月28日,他又被追加了一項稅務犯罪指控,因為他未能報告從武漢理工大學所獲得的收入。[8]
洪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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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思忠,英文名Simon Saw-Teong Ang,阿肯色大學華裔教授,住阿肯色州費耶特維爾。2020年5月8日,63歲的洪思忠被捕,並被控電信欺詐。據稱,他與中國政府和中國公司有密切聯繫,他在從NASA獲得補助金時被要求披露此類關係,但他並未披露。[9]
王欣、唐娟、宋琛和趙凱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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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中國公民被控簽證欺詐。2020年6月7日,王欣在洛杉磯國際機場被捕,並被控簽證欺詐。王欣是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的科研人員,也是解放軍軍官,他被控偽造其美國簽證申請,並被控竊取醫療研究人員的機密,並將它們送往中國的軍事實驗室。[10]宋琛和趙凱凱均於2020年7月被捕,罪名是在簽證申請中撒謊,隱瞞了他們與解放軍的關係。[11]FBI試圖根據6月26日提交、7月20日啟封的逮捕令和訴狀逮捕唐娟。唐娟罕見地在中國駐舊金山領事館尋求避難,中國政府在那裡庇護了她數周,直到她最終離開領事館去看病時被捕。[12][13]
李嘯宇和董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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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1日,李嘯宇和董家志被控侵入眾多計算機系統,受害者包括美國和國外數百家公司、政府、非政府組織,以及持不同政見者、神職人員、民主和人權活動家等個人。被告最近查找了一些計算機網絡中的漏洞,包括開發COVID-19疫苗、測試技術和治療方法的公司。[14]
馬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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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FBI逮捕了67歲的前中央情報局官員馬玉清,指控馬玉清將機密材料交給中國人員,以換取現金和禮物。[15]
成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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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3日,NASA研究員、德克薩斯農工大學教授成正東,因與中國的人才計劃有關的虛假陳述和電信欺詐而被捕。[16]2022年9月22日,成正東承認了兩項指控:違反NASA規定和偽造官方文件。[17]
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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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8日,來自阿爾罕布拉宮的29歲中國公民關磊,被指控銷毀了一塊硬碟,當時FBI正在調查敏感軟體被轉移到中國的可能。[18]
張浩然、譚戴林、蔣立志、錢川和付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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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6日,美國司法部指控中國黑客張浩然、譚戴林、蔣立志、錢川和付強入侵全球100多家公司、智庫、大學和政府機構。[19]共有7名黑客受到指控。[20]
白瑪達傑·昂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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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1日,美國聯邦檢察官指控紐約市警官白瑪達傑·昂旺充當中國政府的非法代理人,指控他向中國領事館的兩名國安部官員提供有關在美藏人的情報。[21]昂旺出生於中國藏區,是歸化美國公民。昂旺還受僱於美國陸軍預備役。其父是中國退伍軍人,也是中共黨員。其母也是黨員,還是前政府官員。[22]據稱,昂旺通過邀請參加官方活動,向領事館提供了接觸紐約警察局高級官員的機會。
肖明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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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日,59歲的南伊利諾伊大學數學教授兼研究員肖明慶,被控兩項電信欺詐罪和一項虛假陳述罪。據稱,肖明慶在從國家科學基金會獲得了151,099美元聯邦撥款的過程中,隱瞞了他從中國政府和一所中國大學獲得支持的細節。[23]
被判間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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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無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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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無怠在美國情報界工作了近35年,同時向中國提供機密信息。[24]1944年,金無怠開始在福州為美國人做翻譯時,被中共官員招募為間諜;[25]1948年,他開始在美國駐上海領事館擔任翻譯,後調往韓國;1952年,他被中央情報局外國廣播信息處聘用,該處於1961年將他調往加利福尼亞。1965年成為美國公民之後,他又被調往維吉尼亞的阿靈頓,在那裡他可以接觸到國外情報人員的報告以及中情局官員在中國獲得的文件的翻譯件。[26][25]他從1950年代開始多次到訪香港,並遇到了其情報機構上級官員區啟明(音);1970年代,他在紐約有了緊急聯繫人:唐人街天主教顯聖容堂的馬克·張(Mark Cheung)神父。該神父是以前中國國安部送到天主教神學院的,目的是打入天主教會,儘管他在中國有妻子。[25]金無怠向中國出售與中國和東南亞有關的機密國家情報評估,使中國能夠發現其情報機構的弱點,並危及美國在該地區的情報活動。[26]他出賣了他在韓國採訪過的中國戰俘,據信他們在回到中國後已被處決或監禁。[25]在理察·尼克森總統訪華前兩年,他就提供了有關理察·尼克森計劃與中國關係正常化的敏感信息。[26]1981年,59歲的金無怠退休,被中情局授予職業情報獎章;一周後飛往香港,領取了國安部的退休獎金。他在國安部的收入主要投資於房地產——僅在華盛頓特區一帶,他就擁有31處房產。[25]FBI對多名叛逃者的信息進行了3年的信息匯總後,於1985年將其逮捕。1986年2月,金無怠被認定犯有17項間諜罪、陰謀罪和逃稅罪,包括2項無期徒刑,但他在判刑前自殺。[26][25]
格倫·達菲·施萊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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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條目:格倫·達菲·施萊弗
格倫·達菲·施萊弗,1981年11月23日生於維吉尼亞州亨利科縣。2004年,施萊弗從大峽谷州立大學畢業,之後到上海工作並學習漢語。[27]
大約2004年,施萊弗參加了一次徵文,寫了一篇關於中美關係的文章。一位自稱「阿曼達」(Amanda)的中國女士稱讚了其文章,並付給他120美元。這是一種在招募情報人員時,很常見的、低調的開始方式。阿曼達後將施萊弗介紹給了「吳先生」(音)和「王先生」(音)。阿曼達、吳先生和王先生都是中國國安部的特工,他們鼓勵施萊弗向美國政府或執法部門申請工作,而沒有採用更常見的、招募現有特工的方式。[28][29]很快他們付給他10,000美元,讓他參加2005年在上海舉行的美國外事服務考試,但他未能通過。2006年他再次參加該考試,得到了20,000美元的報酬,但他又沒有通過。接下來施萊弗在2007年申請了中情局國家秘密行動處的秘密官員職位。這次他向中國人索要並得到40,000美元。[30]
2010年6月,施萊弗被捕,並被控五項「作出虛假陳述」和一項「故意密謀向中國情報人員提供國防信息」的罪行。他被拒絕保釋,並由維吉尼亞州亞歷山德里亞的美國聯邦檢察官史蒂芬·M·坎貝爾(Stephen M. Campbell)起訴。根據第793條,施萊弗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但檢察官還威脅將根據第794條起訴他,該條的最高量刑則為終身監禁。施萊弗於2010年10月承認了一項密謀非法傳輸國防信息的罪名,這是認罪協議的一部分,協議包括了全面匯報和測謊儀測試。2011年1月21日,他被法官利亞姆·奧格雷迪判處四年監禁。[28]
彼得·李(Peter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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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李是一位物理學家,出生於中國,曾先後在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和TRW公司工作。他承認在安全審查表上撒謊,以及在北京出差時向中國科學家傳遞機密國防信息。[31]他洩露了機密武器信息、微波潛艇探測技術和其它國防數據。[26]能源部後來得出結論:他洩露的機密信息「對中國的核武器發展計劃提供了重要的物質幫助……這一分析表明,李博士的活動直接促進了中國的核武器計劃,損害了美國的國家安全。」[26]
麥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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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大志是一名出生於中國的工程師,曾在加利福尼亞的國防承包商L3科技擔任海軍靜音驅動推進技術的支持工程師。[32]根據起獲的文件,其中國聯繫人指示其加入「更多的專業協會,參加更多『特殊重要主題』的研討會,並將特殊的會議材料匯總到磁碟上」。[32]他奉命收集的信息涉及天基電磁攔截系統、在太空發射的磁懸浮平台、電磁炮或火炮系統、潛艇魚雷、電磁發射系統、航空母艦電子系統、噴水推進、船舶潛艇推進、電力系統配置技術、武器系統模塊化、核攻擊防禦技術、艦載電磁馬達系統、艦載內外通信系統和美國下一代驅逐艦。[32]他複製並通過快遞向中國發送了有關美國海軍艦艇、潛艇和武器的敏感文件。2008年,他因間諜罪被判處24年半監禁。[33]
慕可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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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慕可舜承認自己是中國秘密特工。慕可舜在試圖購買美國軍事裝備運往中國時,被美國臥底特工逮捕。其中的裝備包括一台F-16戰鬥機的噴氣發動機、一枚AGM-129A巡弋飛彈、UH-60黑鷹直升機的發動機和AIM-120空空飛彈。[34]
葉飛和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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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飛是美國公民,鍾明是美國永久居民。2001年11月23日,他們在舊金山國際機場被捕。他們被控在設計計算機微處理器時,為中國竊取商業機密,儘管檢察官並未聲稱中國政府知道他們的活動。2002年12月,他們被控共計十項罪名,包括串謀、經濟間諜、持有被盜的商業秘密,以及將被盜財產運往國外。2006年(他們被捕後五年),他們各承認了兩項經濟間諜罪。2008年,他們被判處一年監禁。最高刑期是30年,但由於他們的合作,檢察官要求減刑。此案是首次根據1996年《經濟間諜法》定罪。[35][36]
格雷格·伯格森和郭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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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時,格雷格·威廉·伯格森是美國國防合作安全局的武器系統政策分析師。作為C4ISR項目的負責人,他被認定充當中華人民共和國間諜。他住在維吉尼亞州亞歷山德里亞,他將國防機密信息賣給了郭台生。郭台生是原籍台灣的歸化公民、在紐奧良賣家具。郭台生使伯格森相信,這些信息會被提供給台灣,但隨後卻將信息轉往中國大陸。據稱,郭台生將這些信息交給了同樣居住在紐奧良的合法僑民康玉新。據稱,康玉新又將這些信息提供給中國政府一名間諜。[37]伯格森被判入獄4年9個月,[38]郭台生被判入獄16年。[39]
安妮·洛克伍德(Anne Lockwood)、麥可·黑內爾(Michael Haehnel)和劉福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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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金屬達因公司(Metaldyne Corporation)三名前雇員在聯邦法院被判處監禁。美國代理檢察官泰倫斯·伯格表示,他們是因為密謀竊取該公司的機密信息。安妮·洛克伍德是金屬達因的前銷售副總裁,其丈夫麥可·黑內爾是金屬達因的前高級工程師,劉福平是金屬達因的前冶金學家。2008年9月15日,洛克伍德和劉福平都承認了起訴書的主要罪行,即密謀竊取屬於金屬達因的機密和專有信息,以及使用竊取的信息協助中國的競爭對手——重慶華孚工業公司,在粉末冶金零件領域與金屬達因展開競爭。黑內爾承認了一項輕罪,即指控他非法訪問存儲的電子記錄。[40]從2004年5月起,洛克伍德和劉福平制定了一項商業計劃,幫助華孚在粉末冶金產品生產方面與金屬達因展開競爭。洛克伍德獲取了有關金屬達因內部成本及其製造過程的機密和專有信息,包括電子和紙質副本,然後將部分信息提供給中國的華孚,以幫助其與金屬達因展開競爭。洛克伍德被判監禁2年半,黑內爾被判監禁6個月,劉福平被判監禁9個月。[41]
詹姆斯·里斯·羅斯(James Reece R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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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里斯·羅斯是電氣和計算機工程專業的榮譽退休教授,他於2008年9月3日被定罪。其罪名是在2005年和2006年,與諾克斯維爾的科技公司大氣發光技術公司(Atmospheric Glow Technology Inc.)密謀,違反《武器出口管制法》,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公民非法出口十五種不同的「國防用品」。他還被認定犯有15項違反《武器出口管制法》的罪名,以及一項涉及輸出空軍合同相關敏感軍事信息的電信欺詐罪,並剝奪其在大學的「誠實服務」榮譽。2009年7月9日,72歲的他被判處四年監禁,刑滿後還有兩年監外看管。[42]2005至2006年間,田納西大學電氣工程教授兼諾克斯維爾的大氣發光技術公司的員工羅斯,在知情的情況下,將出口管制的國防信息提供給其研究團隊的中國研究生。羅斯還帶著出口管制文件前往中國。有一次,羅斯要求中國研究生將出口管制材料,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羅斯拜訪過的一位中國教授。
據稱,羅斯違反《武器出口管制法》,向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提供技術數據,包括15種不同的國防物品。這些物品包含了特定的軍事技術數據,這些數據是受限的,與開發電漿技術的空軍項目相關,該技術被用於武器系統無人機。[43]
布萊恩·安德伍德(Bryan Under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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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萊恩·安德伍德是美國在廣州建設中的領事館大院的前文職警衛。2013年3月5日,他被判處九年監禁,其罪行是向中國國家安全部,出售與美國領事館相關的機密照片、信息和訪問權限,以謀取個人經濟利益。
劉元軒(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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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劉元軒(英文名Walter Lian-Heen Liew)因違反《經濟間諜法》、逃稅、破產欺詐和妨礙司法公正,被判處15年監禁。在2014年3月劉元軒被指控的20項罪名中,每一項都被定罪了。其公司被陪審團認定從杜邦公司竊取商業機密,給了中國國有企業攀鋼集團。[44]
春崑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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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美國紐約南區檢察官、國家安全代理助理檢察長瑪麗·B·麥考德(Mary B. McCord)和美國聯邦調查局紐約外勤辦公室助理檢察長小威廉·F·斯威尼(William F. Sweeney Jr.)宣布,春崑山(英文名Joey Chun)被判處兩年監禁,並支付10,000美元罰款,罪名是在美國充當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工,也沒有事先通知司法部長。春崑山於2016年8月1日認罪。[45]美國地區法官維克多·馬雷羅對春崑山進行了判決。春崑山是土生土長的中國人,後歸化為美國公民,自1997年起擔任FBI技術員,並有絕密許可。
坎迪斯·瑪麗·克萊本(Candace Marie Claibor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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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8日,FBI逮捕了美國國務院的坎迪斯·瑪麗·克萊本。代理助理檢察長麥考德說,她「沒有報告她曾與中國駐外情報人員聯繫,這些情報人員向她提供了數千美元的禮物和好處」。「克萊本利用其職位,及其接觸敏感外交數據的途徑,來謀取個人利益。抓捕那些為了個人利益而危害我國安全的人,將仍然是國家安全部的關鍵優先事項。」[46]2019年4月24日,坎迪斯·克萊本承認了一項密謀詐騙美國的指控,她向執法人員和背景調查員撒了謊,並隱瞞了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工的廣泛聯繫,還接受他們的禮物,並向他們提供美國國務院的內部文件作為交換。[47]密謀詐騙美國罪的法定最高刑罰是五年監禁。[47]2019年7月9日,克萊本被判處3年4個月監禁,外加三年假釋,以及40,000美元的罰款。[48][49]
凱文·派屈克·馬洛里(Kevin Patrick Mal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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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條目:凱文·派屈克·馬洛里
2017年6月,凱文·馬洛里被捕,並被指控為中國政府從事間諜活動,違反了《間諜法》。[50]馬洛里從中國情報人員手中拿到了特殊通訊設備,以便向他們發送文件,包括被列為最高機密的文件。[50]
2017年7月7日,在法庭初步審理期間,美國地區法官T·S·埃利斯三世認為馬洛里有逃跑風險,且對國家安全存在潛在威脅,下令取消了其保釋。FBI破解了其手機,並拿到八份文件,其中包括絕密文件。2018年6月8日,馬洛里被認定犯有四項罪名:密謀傳遞、企圖傳遞和傳遞國防信息以協助外國政府,以及重大虛假陳述。[51][52]2019年5月,他被判刑20年。[53]
李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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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條目:李振成間諜案
2018年1月,FBI逮捕了前中情局官員李振成,指控他非法持有國防信息。他可能洩露了大量中情局在華間諜的身份。[54][55]李振成是歸化的美國公民,從1994到2007年,他為中情局工作,且擁有頂級機密的安全權限。在他離開中情局幾年後,中國開始捕殺美國線人。美國官員開始調查,是否有內奸洩露了美國線人的身份。2018年5月,李振成被正式指控密謀為中國從事間諜活動。[56]根據起訴書,2010年4月他在深圳會見了中國國家安全部的兩名情報人員,他們給了他「10萬美元現金的禮物以換取其合作」,並承諾「他們會照顧其一生」。[57]2010至2013年間,李振成收到了數十萬美元的現金,並存入他在香港的滙豐銀行帳戶,[57]與此同時,中情局失去了18至20名在華線人,他們因向美國政府提供敏感信息而被捕殺。[57]2007年,李振成離開中情局,開始在香港為日本菸草國際工作。2009年,該公司因懷疑他向中國當局洩露有關其業務的敏感信息,而終止了其合同。之後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也與香菸進口有關,但沒有成功。根據法庭文件,李振成在香港的商業夥伴安排了會面,並將中國情報人員的信息傳遞給他。從2013年6月到2015年9月,這位前中情局特工為化妝品公司雅詩蘭黛工作。他被捕時,是香港佳士得國際拍賣行的保安主管。[57]他已經認罪。[58][59]
許家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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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家強被指控竊取IBM軟體的原始碼,以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受益。其後,他承認了經濟間諜、盜竊以及持有和傳播商業機密的指控。[60][61]2018年1月18日,許家強被地區法官肯尼斯·M·卡拉斯判處五年監禁。[62]許家強此前承認了對其指控的所有六項罪行。
羅恩·羅克韋爾·漢森(Ron Rockwell Han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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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4日,美國陸軍退伍軍人、前國防情報局官員羅恩·洛克威爾·漢森因聯邦指控而被捕,其罪名包括企圖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發送國防信息。漢森在前往西雅圖-塔科馬國際機場的途中被FBI特工拘留,當時他正準備轉機飛往中國。[63]
漢森被控企圖從事間諜活動、為中國充當未註冊的外國代理人、大宗現金走私、組織貨幣交易,以及從美國走私商品。如果罪名成立,漢森最高將面臨終身監禁。[64]2019年3月15日,漢森在猶他地區認罪,承認企圖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發送國防信息。[65]2019年9月26日,漢森被判在聯邦監獄服刑10年。[66]
石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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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宇琦是一位電氣工程師,也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教授。2019年6月,洛杉磯的陪審團裁定,他犯有18項罪名,涉及向中國走私含有軍事機密的計算機晶片。[67]
譚宏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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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宏進於2018年12月被捕,2019年11月認罪,[68]2020年2月被審判。[69]從2017年6月到2018年12月,他受僱於一家美國石油公司,擔任副科學家,他從雇主那裡竊取了價值超過10億美元的專有信息。
彭雪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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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雪華,56歲,英文名Edward Peng,來自加利福尼亞州海沃德。2019年9月30日,FBI逮捕了他,罪名是作為非法外國代理人,將機密的美國國家安全信息,傳遞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的官員。[70]FBI的監控錄影顯示,彭雪華在北加州一家酒店的房間裡完成了一次「死投遞」,[71]據稱他在2015至2018年間又完成了五次死投遞。[72]2019年9月27日,他在位於海沃德的住所被捕,並在法庭聽證會上被拒絕保釋。[72]2020年3月16日,彭雪華被判處4年監禁,並被勒令支付30,000美元罰款。[73]
姚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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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俊威,英文名Dickson Yeo,新加坡公民。2020年7月24日,他承認在美國充當中國情報部門的非法代理人。姚俊威承認,他成立了一家皮包諮詢公司,針對美國政府雇員和一名陸軍軍官,為中國政府獲取信息。[74]
陳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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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的周宇(音)和46歲的陳麗是一對夫妻,居住在聖地牙哥。2019年7月,聯邦特工逮捕了他們,罪名是從前雇主那裡竊取醫療機密。[75]他們密謀並實施了從全國兒童醫院研究所竊取與外切體和外切體分離相關的科學商業機密,以謀取個人經濟利益。據稱,這對夫婦在醫院不知情的情況下,於2015年在中國成立了一家公司。雖然周宇和陳麗繼續受僱於全國兒童醫院,但他們同時通過其中國公司銷售與外切體分離相關的產品和服務。2019年9月,他們被指控犯有竊取外切體相關商業秘密的相關罪行,這些秘密涉及研究、鑑定和治療一系列兒科疾病。[76]2020年7月30日,陳麗認罪。[77]2021年2月1日,陳麗被判處2年半監禁。陳麗還密謀進行電信欺詐。[78]
張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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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浩,41歲,來自中國,2020年6月26日被認定犯有經濟間諜罪、竊取商業機密罪和這兩項罪行的共謀罪。張浩密謀並實施了竊取安華高和天空工程解決方案兩家美國電子公司的商業機密。張浩意圖竊取商業機密,是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利益。[79]
楊陽(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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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6日,佛羅里達州傑克遜維爾居民楊陽承認,企圖向中國非法出口海上突擊艇和發動機。她將面臨最高15年的監禁。[80]
孫偉(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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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偉,49歲,中國公民,前雷神技術公司工程師。2020年11月28日,他承認了一項違反《武器出口管制法》的重罪,被判處3年2個月監禁。孫偉曾在亞利桑那州圖森,擔任雷神飛彈和國防部門的電氣工程師達10年,在那裡他可以接觸到機密的國防信息。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孫偉因私從美國回到中國,將敏感的軍事相關技術交給中國。[81]
秦樹仁(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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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秦樹仁被捕,罪名是向西北工業大學運送78台用於反潛作戰的水下聽音器,而西工大隸屬於中國人民解放軍。[82][83]2021年4月,秦樹仁在波士頓的聯邦法院承認,非法採購及非法出口價值100,000美元的美國原產商品,發給西工大。西工大是一所中國軍事大學,其深度參與軍事研究和工程,與解放軍密切合作,以提高解放軍的軍事能力。[84]
徐炎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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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炎鈞[85],又名屈輝(音)或張輝(音),於2021年被定罪,被判處20年監禁。2018年10月,徐炎鈞被控密謀並企圖從事經濟間諜活動,以及竊取多家美國航空航天公司的商業機密。[86][87]在辛辛那提,徐炎鈞被提起刑事訴訟,後於2018年4月在比利時被捕。[88]美國稱徐炎鈞是中國國安部的副處長,從事針對奇異航空的間諜活動。[88]司法部高級官員說,徐炎鈞是中國國安部高級官員,被指控試圖竊取領先航空公司的商業機密。徐炎鈞邀請專家去中國,經常是打著去大學做報告的幌子,還冒充江蘇科技促進會的官員。法庭文件顯示,徐炎鈞經常與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人交換信息,南航是中國頂尖的工程大學之一,對中國的航空航天業具有重大影響。
徐炎鈞是首位被引渡到美國受審的中國特工。2021年11月,他被認定犯有兩項密謀和企圖從事經濟間諜活動的罪名,外加一項密謀竊取商業秘密和兩項企圖竊取商業秘密的罪名。[89][90]徐炎鈞被判處20年監禁。[87]
向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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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濤於2022年初承認竊取了孟山都開發、用來幫助農民提高作物產量的專有軟體。[91]
沙普爾·莫尼安(Shapour Moin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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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普爾·莫尼安,67歲,來自聖地牙哥,是美國陸軍前直升機飛行員,受僱於某國防承包商。2022年6月23日,他承認在其SF-86安全審查表上撒謊,並承認自己是中國政府未登記的有償代理人。[92]莫尼安收受了中國政府的代表支付的數千美元,並提供了其雇主的、與航空相關的信息。莫尼安面臨兩項指控:充當外國政府代理人,其最高量刑為10年監禁和25萬美元罰款;虛假陳述,其最高量刑為5年監禁和25萬美元罰款。該案定於8月29日宣判。[93]
季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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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超群,27歲,居住在芝加哥的中國公民,2018年9月25日在芝加哥被捕,罪名是涉嫌在美國境內充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非法代理人。根據一份刑事起訴書,以及由芝加哥的美國地方法院提交的宣誓書,季超群被徐炎鈞招募,接受中國國安部江蘇省國安局一名高級情報官員的指導。起訴書稱,季超群的任務是向情報官員提供八個人的簡歷,他們都是江蘇省國安局的潛在招募對象。起訴書提到,這些人中有在美國擔任工程師和科學家的中國公民,其中還有美國國防承包商。他於2019年1月24日被正式起訴。季超群還曾通過緊缺人才徵兵計劃加入美國陸軍預備役。[94][95][96]
季超群於2022年被認定從事間諜活動、密謀充當中國國安部代理人且未通知美國司法部長,以及在政府表格上填報與外國機構的聯繫時撒謊。而與美國陸軍預備役入伍有關的兩項電信欺詐指控被駁回。[96]
被判處其它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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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華軍(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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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FBI特工2013年3月29日的宣誓書,時年42歲的趙華軍被指控從威斯康星醫學院在密爾沃基的辦公室竊取癌症研究化合物,並試圖將其運送到浙江大學。[97]主審法官小查爾斯·N·克萊弗特發現,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趙華軍有意對威斯康星醫學院進行詐騙或造成任何損失,甚至是為自己謀利」。[98]在學校官員獲取其個人的筆記本電腦、可攜式存儲設備和文件後,趙華軍因在屬於大學的計算機上訪問其研究,而被認定「未經授權訪問計算機,並獲取價值超過5,000美元的信息」。[99]
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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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波是NASA蘭利研究中心的研究員,從事「高科技成像原始碼」研究。2013年3月16日,他因向聯邦官員撒謊而被捕,當時他在華盛頓杜勒斯國際機場,正準備返回中國。據稱,姜波沒有如實向FBI告知其攜帶的電腦存儲設備的數量。眾議員弗蘭克·沃爾夫指控他從事間諜活動,他還因為可能違反《武器出口管制法》而接受調查。[100]宣誓書稱,姜波此前曾將一台屬於NASA的載有敏感信息的筆記本電腦帶到中國。[101]聯邦檢察官承認,沒有證據表明他擁有敏感、秘密或機密材料,其後美國地方法官勞倫斯·倫納德(Lawrence Leonard)下令釋放姜波。[102]姜波的律師費爾南多·格羅內(Fernando Groene)是一名在威廉斯堡執業的前聯邦檢察官。根據他的說法,沃爾夫將其委託人當作了「替罪羊」。[103]5月2日,姜波在聯邦法院洗清了向聯邦調查員撒謊的重罪指控。[104][105]但姜波卻因在那台屬於NASA的筆記本電腦上,下載了受版權保護的電影、電視節目,以及色情圖片,而被定罪。[106]
何則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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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則雄,英文名Allen Ho,66歲,歸化的美國公民。他承認密謀在美國境外非法從事或參與生產或開發特殊核材料,且沒有美國能源部的必要授權,這違反了《原子能法案》。[107]2016年4月,聯邦大陪審團提出了兩項指控,指控對象是何則雄、中國最大的核電公司中國廣核集團和德拉瓦州的能源技術國際公司(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簡稱ETI)。起訴時,何則雄是核工程師,被中廣核聘為顧問,同時也是ETI的擁有者。中廣核專門從事核反應爐的開發和製造,由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控制。何則雄出生於中國,在德拉瓦州和中國均擁有居留權。[108]
李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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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8日,前埃默里大學教授李曉江博士因提交虛假納稅申報表而被定罪。李曉江是中國千人計劃的參與者,他在中國的大學工作,但沒有在其聯邦納稅申報表上報告其任何海外收入。李曉江因被控重罪,被判處一年緩刑,並被勒令賠償35,089美元。[109]
圖拉布·盧克曼(Turab Look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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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拉布·盧克曼,68歲,住在新墨西哥州聖菲。2020年9月15日,他被判處五年緩刑和75,000美元罰款,因為他在關於受僱於中國一事上,向能源部提供了虛假陳述。[110]
鄭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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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頌國博士是俄亥俄州居民,風濕病學教授/研究員,在俄亥俄州立大學領導一個研究團隊。2021年5月,「與中國有密切聯繫」的鄭頌國,因向聯邦當局就其與中國的關係作出虛假陳述而被定罪,[111]隨後被判處3年1個月監禁,並被勒令向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和俄亥俄州立大學賠償380多萬美元。[112]判刑之前,他已承認在NIH撥款申請中撒謊,以資助中國免疫學和風濕病學專業知識的發展。[112]鄭頌國撒謊並隱瞞了他與中國千人計劃的關係,聯邦調查局將該計劃描述為「中國政府設立的一項計劃,旨在招募具有知識或能夠接觸外國技術智慧財產權的個人。」[111]
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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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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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剛,56歲,出生在中國,後加入美國籍,他是麻省理工的教授和研究員。2021年1月,陳剛被聯邦大陪審團起訴,罪名是未能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各實體的合同、任命和獎勵披露給美國能源部。陳剛被指控犯有兩項電信欺詐罪,一項未能提交外國銀行帳戶報告罪名,以及一項在納稅申報表中作出虛假陳述的罪名。據稱,自2012年以來,陳剛在中國擔任多項職務,旨在通過提供建議和專業知識(有時是直接向中國政府官員),來促進中國的科技發展,並經常能換取報酬。[113]2022年1月14日,檢方建議根據「新信息」對陳剛提出指控。[114][115]2022年1月20日,聯邦檢察官撤銷了對陳剛的所有指控。能源部官員告訴檢察官,即使陳剛透露了與中國的聯繫,他們可能也會向他提供資助。[116]
王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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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4日,克利夫蘭診所基金會前雇員王擎博士被捕,並被控虛假申報和電信欺詐,從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獲得了360多萬美元的撥款資助。王擎還被指控參與了中國的千人計劃。[117]2021年7月15日,聯邦檢察官「經過審查之後」撤銷了此案。[118]
胡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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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條目:胡安明
胡安明,華裔加拿大人,田納西大學諾克斯維爾分校機械、航空航天和生物醫學工程系副教授,於2020年2月27日被捕。FBI對其進行了1年9個月的監視,但未能找到其間諜罪證據,其後胡安明被控三項電信欺詐罪和三項虛假陳述罪。[119]聯邦檢察官指控胡安明欺詐,因為他在接受NASA資助時,隱瞞了與中國一所大學的關係。[120]
2021年6月,一名FBI特工在胡安明的審判中表示,他誣告胡安明是間諜,毫無根據地將其定性為潛伏在田納西大學的中國軍事特工,並利用虛假信息將其列入聯邦禁飛名單。該特工還表示,他曾試圖使胡安明成為美國間諜。[121][122]2021年6月16日,胡安明詐騙案結束審判,被定為無效審判。[119]隨後,一名陪審員將審判描述為「最荒謬的案件」,對胡安明的指控「是一系列似是而非的錯誤,沒有受到田納西大學的支持,也代表了FBI無情的野心。」[123]審判結束第二天,民主黨代表劉雲平、蒙代爾·瓊斯和普拉米拉·賈亞帕爾表達了對起訴胡安明的擔憂,並呼籲司法部監察長麥可·E·霍洛維茨調查對FBI不當行為的指控。[124]
陳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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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FBI特工詹姆斯·史密斯(James Smith)招募了28歲的中國移民陳文英(英文名Katrina Leung,Leung為其夫姓),從事對中國的反情報工作。[125][25]陳文英是著名商業顧問,她因與中國高官的聯繫而受到重視,她向FBI在加利福尼亞的頂級中文反情報特工詹姆斯·史密斯和威廉·克利夫蘭(William Cleveland)匯報工作。[26]在史密斯招募陳文英後不久,他們就開始發生性關係,持續了近二十年。[125][25]克利夫蘭也從1987年開始,與陳文英發生性關係,持續了約15年。[125][25]陳文英的代號為「局源410」(Bureau Source 410),綽號「客廳女僕」(Parlour Maid),在多次前往中國後,共獲得了170萬美元的報酬,後被發現有16個外國銀行帳戶。[25]期間,史密斯向陳文英洩露了機密文件;她複製了這些文件,[125]並將涉及核、軍事和政治問題的信息提供給中國。[126]1990年12月,美國國家安全局截獲了洛杉磯一女子與其在北京的中國上線「毛國華」的中文電話交談。她向他透露的信息中,包括威廉·克利夫蘭打算前往中國。國安局將此信息轉給了FBI,FBI又轉給了威廉·克利夫蘭,克利夫蘭聽出了該女聲是陳文英。詹姆斯·史密斯也獨自聽出來了。但在其後的12年裡,兩人都掩蓋了這一點,同時保持著與客廳女僕的性關係,而且顯然他們都不知道另一方的性關係。[25]在她最終被曝光後,2005年1月6日,美國地區法官佛羅倫斯-瑪麗·庫珀,以檢察機關行為不當為由,駁回了陳文英案。[來源請求]有人認為,「是FBI的律師把案子搞砸了,她只受到了名義上的懲罰,所以她才在法庭上大喊『我愛美國!』」[25]
李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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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和是台裔美國科學家,曾在加州大學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工作。他出於科學探究目的開創了核爆炸模擬,並提高了美國核武庫的安全性和可靠性。1999年12月,聯邦大陪審團指控他為中國竊取有關武器庫的機密。
由於聯邦調查員無法證明最初的指控,政府進行了單獨調查後,只能指控李文和不當處理受限數據。這是最初的59項起訴中的一部分,他承認了該項指控,以達成認罪交易。2006年6月,李文和收到了聯邦政府和五家媒體組織的160萬美元,這是他對他們提起的民事訴訟的部分和解,因為在其指控被提出之前,他們就向媒體洩露了他的名字。在案件結束時,首席聯邦法官詹姆斯·奧布里·帕克表示,他被「我們政府的行政部門通過司法部、聯邦調查局和美國檢察官」誤導了。法官雖然不能代表行政部門發言,但他說:「李博士,我真誠地向您道歉,行政部門拘留您並不是一種公平的方式。」[127]
李蘭(音)和葛越飛(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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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矽谷兩名工程師李蘭和葛越飛被指控從事經濟間諜活動,從網絡邏輯微系統公司竊取微晶片設計,使中國人民解放軍受益。[128]他們的起訴書稱,兩人成立了SICO微系統公司(SICO Microsystems Inc.),以利於被指控的盜竊行為,而且存在中國政府參與的可能性。[129]該刑事審判於2009年10月開始。檢察官向陪審員承諾提供證據「寶藏」來對付「叛徒」和「間諜」,但辯方表示,兩人只是想用自己的想法來創辦自己的公司。[130]經過一個月的審判,聯邦陪審團在兩項罪名上認定兩名被告無罪,在兩項最嚴重的經濟間諜罪名上,也以9:3的投票結果傾向於兩人無罪。陪審員們說,美國政府甚至未能證明網絡邏輯的數據是商業機密,更不用說使中國受益。[131]2010年10月27日,經過幾年的磨難,美國地區法官詹姆斯·韋爾(James Ware)駁回了對李蘭和葛越飛的所有起訴。[132]在陪審團遴選過程中,美國政府曾試圖罷免唯一的華裔陪審員余強(音),但辯方稱他是因為種族背景而被針對的,且辯護成功。[133]
曹國慶和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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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禮來公司兩名前員工曹國慶和李丹被捕,罪名是竊取和密謀竊取禮來公司正在研發的藥物。起訴書指控二人通過電子郵件,將價值5500萬美元的敏感實驗藥物信息,發送給作為競爭對手的中國製藥公司。美國檢察官喬·霍格塞特及其副手辛西婭·里奇韋(Cynthia Ridgeway)將此案定性為「危害國家的罪行」,並稱被告為「叛徒」。2014年12月,美國檢察官辦公室「為了正義」撤銷了指控。[134][135]
陳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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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霞芬,英文名Xiafen "Sherry" Chen,59 歲,是俄亥俄聯邦政府的水文學家。她被誣告從事間諜活動,並於2014年10月被捕。[136]她最初被指控犯有四項重罪,包括非法下載有關國家基礎設施的數據,並向聯邦特工做虛假陳述,說她最後一次見到中國官員是在2011年,而非2012年。五個月後(2015年3月),在華盛頓阿倫特-福克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彼得·澤登伯格律師的說服下,檢察官撤銷了對陳霞芬的所有指控,且未作解釋。[137]2018年4月23日,首席行政法官米歇爾·薩里·施洛德(Michele Szary Schroeder)下令美國商務部恢復陳霞芬的工作,理由是其案件「嚴重不公」。[138]
郗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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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美國司法部指控天普大學教授郗小星向中國輸送受限的美國技術,特別是用於超導體研究的袖珍加熱器的設計。郗小星在家中被十幾名FBI特工逮捕,其面臨的指控最高可判80年監禁和100萬美元罰款。[139][140]然而,2015年9月,司法部撤銷了對他的全部指控,因為包括袖珍加熱器的共同發明人在內的主要科學家提供了宣誓書,證明郗小星與中國科學家分享的原理圖並非受限技術,也不是用於袖珍加熱器的。[139][140]據郗小星的律師彼得·蔡登伯格稱,政府並不了解複雜的科學,在逮捕他之前也沒有諮詢專家。[139]他說,郗小星分享的信息,屬於「典型學術合作」,是關於另一種設備,是郗小星與人共同發明的,而且不是受限技術。[141]郗小星此後起訴了FBI,指控其偽造對自己不利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