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写在租车合同里的,我们收到租车公司的email通知有罚单的附件,但是告诉我们先不要付,因为那张罚单是租车公司的名字,租车公司把我们的姓名地址给了政府,我们会收到以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姓名和地址的罚单再付。可是仔细看合同,当时他们记下我们的地址有误。也就是我们不可能收到寄来的罚单了,due date 临近,就扫码付了。网上看,过了due date,租车公司又要介入,费用会滚雪球。
我收到的单子是一封信,有file no。付了一页witness letter,让我把witness letter email给发ticket的警察局,就是我的姓名,住址,是不是驾驶员等等。他们之后才会把正式的ticket发给我。
-xiangcaosh(船头);
8-13(#162307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