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我有一段听“懂原版希伯来语的人”讲《十诫》的体验。这和华人社区流传的很多都很不同。
比如,第一个问题:“神”,到底指的是谁?
第二个问题:如果感觉和父母关系不和,如何以他们为荣呢?
第三个问题:不可杀人,为什么要把如此显而易见的道理放在宝贵的《十诫》里去流传?原来,原文是特指不要随意扼杀他人的欲望(desire),desire, 代表的是一个人的生命,如果一个人没了desire, 其生命的活力便没有了,原来“杀人”指的是这个。
第四个问题:不可偷盗。不可贪欲不属于你的东西。那老师问:想少缴税,想在很多灰色区不缴税,这是不是偷盗呢?看见父母的财产,认为自己理所应当获得,并以父母之名要求代为掌管,即使他们已经失智失能,这是不是偷盗呢?很多事情不好说,都是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