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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签署之后国内补办手续加入了公约适用于香港、澳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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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拾英 / 历史 / 1)在朝鲜战争时,中国和南/北朝鲜都没有加入日内瓦公约,如何得到公约的保护? 2) 退一步讲,部分中朝战俘在战俘营里不服从命令,不听从管理,remained combatants and carried out orders smuggled to them from the enemy high command。 +1
    • 先解释一下你发的帖:(#16150455@0) 所谓第279页证据是什么意思?为何说俺对证据“闭口不言,进行隐瞒”?具体哪段文字是你的证据?读过而没提的内容是否都可污为“闭口不言,进行隐瞒”?这种污法也可用到任何人身上包括你!书里就有大量你闭口不言的不利于你观点的证据!
      • 你视而不见的能力又上一层!这一贴昨天下午就存在了。除了张泽石的坦白,还有其他例子(还有更多)。你怎么就看不见呢? +1
        • 那是对反共势力的反击,先下手迫害和大面积及更多的主要恶行大多数是反共势力所为!那证据多如牛毛,你闭口不言只挑个别的以支持去台都是自愿的观点。俺自始至终从未否认去台有自愿的铁杆分子,但大部分半数以上是被胁迫的是事实!你是否认这个事实的。
          • 你拉倒吧。1)我在贴中多次提到亲共战俘被打被杀,而你在帖中从未提到过亲中共战俘的暴行/红色恐怖. 2)那些暴行是发生在后来中共控制的遣返战俘营里. 3)读一读书中被采访的战俘的实例,而不是臆想。你一贯读书不细,还是拉倒吧。 +1
            • 发生对反共势力作恶的报复一点都不奇怪!如果没有反共势力的嚣张气焰和大面积的迫害行径,也就不会有报复。美方没有制约作恶的反共狱头而是故意纵容,挺共方只能以报复相待,但毕竟美方也是中方的敌人,这是不对等抗争,总之,有干涉和迫害就不存在真正的自由选择!
              • 你是拥共派,至少是不反共? +3
                • 俺已经多次表明:俺只对事实真相感兴趣,尽量不持立场。俺上坛基本上是冲着探究真相参与的讨论,但很多怼俺的人是从立场出发进行立场辩护而非为究真相而辩。立场是几乎永远辩不清论不赢的!只有事实真相是可望厘清的!但某些人其立场就是政治正确,事实并不那么重要。
                  • 土共的资料,只写对政权政党有利是事情,没有可信度,更无法谈为“史料”,有的历史学人说之为秽史。 +2
                    • 俺所引用的战俘资料里有不少不是国内的你没看见?其中就有不少台湾出的,也有香港的....美国出于某种原因此话题可能怕引发质疑而资料不多,原因你自己想吧...
                      • not look at your stuff, no credit. +1
                        • 你自己证明了自己就是:立场第一,事实去它的!只要符合自己立场的就有credit,否则可以一概不认.....
                          • Not your pointing out. 我们贴立场观点或结论。然后可以用链接,支持我们的看法。你贴一堆东西,谁看,谁浪费时间。 +2
                            • 链接如果连的是洗脑网文而非正经史料,那就是相当于帮洗脑文传谣.....必须以真实史料戳穿!有人故意发表不实言论,就是欺负多数人没机会或没精力去查验其假依据,别人没有真实材料在手去追溯其“依据”来源,这样就可以让其肆意传谣放毒!
                    • 夜不黑 +1
    • 1. 中国49年就已经签署公约,52年也再宣布承认公约;2. 中国战俘营里掌控内部管理权的大多数是反共铁杆,为避免被遣送回国遭清算,在台湾派遣特工指导及美方纵容下,利用权力对其它战俘进行洗脑、施压胁迫(打骂刺青)甚至谋杀,裹挟原本打算回国的战俘违心要求去台!
      • 你说的那个中国是哪个中国?
        • 自己去查中国的官方有关公约的网站
        • Chinese Soviet Republic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 Conventions I–IV ratified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which was a signatory in 1956.
        • 那是签署之后国内补办手续加入了公约适用于香港、澳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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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一次体现了你治学不严谨,自以为是的态度。你提供的网址写得一清二楚: 我国批准/核准/接受/加入时间:1956.12.28。 国际惯例: 在条约上签字不等同正式批准和加入。再给你看联合国的正式文件记录,其实中国加入真正生效时间是195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