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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微博网友“简直旅途”发帖称,网名“Hanyan”的海外华人网友写的记录她和丈夫回国探望90岁老母的遭遇长文,“看的我都惊了,不得不搬过来震惊大家”。
文中称,近期回中国大陆探望90岁的老母亲,主动找公安机关报备,此后多日就饱受凌辱,恶梦连连。
她回其母亲家后,第二天寻找派出所,先到分管的县桥派出所,被告知已撤销,打听着到了逍遥津派出所,登了记,报告了行程,出示了护照,还有各种小票、机票、高铁票,留下了居住地址和家人联系电话。
她说,此后她和丈夫多天被叫到公安机关,原因是说登记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到家的24小时。文中说,她和丈夫分开被单独带到一个无缝铁门里面,在“深深走廊尽头的小屋内”被搜身、被命令脱衣、拖鞋、摘下手上带的手表等物、掏出口袋里的东西,然后,被警察掏摸脖子、摸捏裤腰、拍打全身,检查鞋子,还被命令转来转去,警察用手持机前后左右扫她全身,两天被逼站在标有尺码的黑墙前,对着相机轮番转身,照正面像、侧面像。
然后,他们被带到另一小屋,坐在带有手铐和脚镣的审问椅上受审,审问后要求他们签字,内容是“入境后未到公安机关报备,被公安机关发现后,传讯至公安机关”,被她拒绝。此后,不是被叫到派出所就是被要求不断的给警察打电话,护照被多次拿走,复印,多次被要求按红色的手印。
长文说,入境后十天,他们又被叫到公安机关签字,这次是“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他们是“违法行为人”,因为查明他们没有按照规定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报备,抗议没用,只好签字、按手印。
网友评论说,“唉,看来免签也没人来旅游。”“来干啥啊,旅游签证不能在银行开卡,住酒店也有限制,民宿不允许接待外国人。这体验感谁回来啊。”“薛定谔的猫。你不报备可能有人恶意举报,你得喝一壶。你按规定报备了,有关部门小题大做,你也得喝一壶。总之这样的大环境里规则混乱,什么都不可预测,死活不由你。”
IP地址显示为瑞士的网友称,“今年夏天回家去派出所报备,呵呵,先去派出所发现社区要出证明,又去社区结果社区不清楚要出啥证明······下午又去社区等他们搞清,拿了证明又去派出所······来回花了一天的时间······”
还有网友分享,“去年表妹(申根永居)的儿子回来看外婆(外籍)也是没有按时去······ jc(警察)说带着外婆的户口本来登记OK。”
早在2016年7月1日,大陆《南宁晚报》发文《外籍华人留宿中国 须24小时内报备否则被罚款拘留》称 ,外籍华人留宿中国,须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外国人非法居留情节严重的,将处以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或者处15日以下的拘留。
根据中共《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条,“市民在自己家中留宿外国人,应当在外国人入住后24小时内由外国人或留宿人,持外国人护照、留宿人户口本等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予以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