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6年,去 Indianapolis 面试,住在 Holiday Inn , 感觉还不错。
面试通过后,带走前妻走马上任,订了同一家酒店。没有想到,前妻一进房间就吵吵闹闹,说不卫生,有异味,怎么会住这样脏兮兮酒店啊。
我爱前妻,马上找了一家 Marriott 酒店 Courtyard, 住了两个星期。前妻每天鼓励我喝酒,吃肉,高兴的不得了。
从此,我们家人出门住酒店,就是 Courtyard 级别的。
后来养猫,就住 Residence Inn, 也是 Marriott 系列。这个酒店孩子很喜欢,因为有厨房和餐具,可以自己做些吃的,喝的。
我向肉脸网友推荐 Courtyard, Residence I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