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家做手机游戏的公司。产品推出后市场反应不好,公司高层觉得游戏人物形象不吸引人,从日本雇了一个美工团队改进,公司原有的美工团队改做配合工作。
原来的一个资深美工感觉不爽,就跳槽了。不料离开一个月后,向公司威胁,说他工作近两年,进公司时签的是一年合同,第二年算非法雇佣,要求赔偿第二年全部工资。公司HR解释说合同上有"到期如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一年"的条款。但是那美工说第一年到期时HR没发邮件问他,怎么知道他有没有异议?还得算非法雇佣。公司HR资询了法务,法务建议尽量和解以免对公司造成不利的影响,但是HR总监不同意,因为这个结果看起来象她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了损失,而事实并非如此。最后决定走劳动仲裁。
仲裁调解那天,调解员也完全倾向于公司,认为HR没什么错。而那美工则气定神闲,而且态度超好,原来他把整个经历发在微博上,收获了大量粉丝,而且他已经在另一家公司工作了。第二次调解时,美工提出既然双方都花了这么大精力,他退一步要求三个月的工资赔偿。公司HR总监觉得可以接受,且数额远低于公司内部讨论限度,就答应了。据说走出调解法庭时,双方还在门口聊了一会儿,就各自回家,皆大欢喜。
希望送菜哥跟大统华的维权,最后也有个皆大欢喜的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