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两百年前美国最底层的黑奴。一个18世纪美国南部的黑人奴隶每个月可以获得8磅猪肉(7.25斤)或者相同数量的鱼肉、一个蒲式耳(约等于27.216公斤)的谷物;我们单单讨论他的伙食:每月8磅猪肉,那么每年就是96磅,大概是87斤,43.5公斤的肉,另外是320公斤的谷物。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也就是道光年间,整个清代河北地区的老百姓生活都比较清苦,饮食是以粗粮以及简单腌制的蔬菜为常食,只有在逢年过节以及婚丧嫁娶等重要日子里才会做一些肉类食品,甚至有许多老百姓其实是终年不知道肉是什么滋味的,肉制品摄入量等于零。换句话说,清代河北地区的普通农民(自耕农)的主食和肉制品摄入量远远低于同时期的美国下等黑人。可能只有拥有100亩以上土地的中等地主的生活条件才能勉强赶上黑奴。彼时的中国即使是鱼米之乡的江西,别说佃户吃不起肉,就是普通自耕农以及小地主也都是吃不上肉的,即使是大户人家,每天消耗的肉制品都很少。每天在喝粥的时候能在粥里放一些碎肉沫就已经相当了不起了。苏州是有名的富裕之地,但在太平天国运动之前,肉制品的消耗量也不过是全苏州城每天消耗二三十头猪,这个时候的苏州的人口差不多百万,每天消耗三十头猪,就算每头猪有三百斤,每天人均猪肉消费也不过才4.5克,一个月才135克,也就是0.27斤,无非就是往大家的稀粥里撒点儿肉粉罢了。以这个数据来测算,就算苏州人在猪肉之外可以吃鱼、吃牛肉羊肉、吃其他的肉蛋白,把这个数字翻10倍,也才2.7斤,也不到美国一个底层黑奴的月消耗量的一半。更何况这是江南富庶之地苏州的老百姓人均伙食,而人家是美国的底层黑奴,显然,只有苏州城内的小康之家以上的地主豪绅,才能保证自己一家子吃得跟美国黑奴是一样的水平。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