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下九之雪碧瓶、刘胡兰和艳阳天
2001年春夏之交的时候,新的一轮严打开始了,根据中央的精神,这次严打重点打击的是三类犯罪: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以及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我想这也许和99年到2000年发生多起全国轰动的恶性案件有关。电视的新闻里开始出现大量的公安突入房门,犯罪分子在枪口下束手就擒的镜头。
“严打”在我的记忆里好象是件很恐怖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很多幼年发生的事情会在脑海里留下很深的痕迹,小时候我们楼下有个爱说爱笑经常带我去打麻雀的哥哥,有一天半夜突然被警察带走了,后来听说他因为抢了别人的几顶帽子被判了十年,几年后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成了白痴,每天望着我们傻笑。
还有一次是我们学前班的老师忽然通知说全校放假了,第二天我迷迷糊糊的睡忘了又往学校赶,到了学校的时候吓了一跳,感觉学校简直快成了监狱,很多拿着冲锋枪的警察把守着各个教室的大门,每个教室里面都密密麻麻蹲着很多光着膀子的人……长大后听老师讲刑事政策的时候我才知道那就是赫赫有名的八三年严打,那次严打扭转了文革后的治安形势,但是由于法制观念的淡漠,公检法甚至在一间办公室办案,讲究的是从严从快从重,三家协调配合,很多只是小偷小摸的人被判了重罪,大批罪不至死的被迅速的处以枪决,在湖南邵阳等地区甚至用机枪执行死刑。现在回过头来看,有些是那种历史情境和治安形势下不得以而为之,但更多的问题则值得我们这些学法律的人去检讨和反思。
2001年的严打的打击重点不是经济犯罪,可是上级的命令层层压下来,每个警种都有要完成的指标和数字(好象就网警没有),看着别的警种忙着扫黑除恶,我们却毫无作为,领导简直急坏了。因为经济犯罪毕竟和其他刑事犯罪不同,它和大量的民事、经济行为纠缠在一块儿,时而浮出水面,时而又隐而不发,即使案发犯罪嫌疑人也大多携款躲起来隐姓埋名,不能象派出所那样平时就盯上几个流氓地痞,用的时候当当线人什么的,运动来了就直接拿下交差。
话说回来,严打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也有些意外收获,比如说有个叫张勇的犯罪嫌疑人,这家伙1998年的时候和别人合伙骗了本地的武警部队2000多万,拿着钱就躲的没影了,这么多年一直是在我们这里挂号的逃犯。严打刚开始我们就接到北京市局的电话,说这小子被逮着了,叫我们去领人。
我们领导高兴坏了,觉得这简直是天上往下掉馅饼。就让我和一个叫大黄的侦查员直接奔赴北京去把人带回来,我负责和北京警方协调,大黄负责讯问。到了北京接待我们的是天安门分局的同志,我们大拍对方马屁:“为了抓他我们算是手段用尽了,怎么被你们逮着的?居然还是在咱们伟大的天安门广场。”
北京同志的回答让我啼笑皆非,原来这家伙把骗来的钱挥霍的差不多了,决定往国外跑,遂约了联系人在人民英雄纪念碑下见面,搞笑的是此人这么多年已经不看报纸不看电视了,居然拿了一大瓶雪碧在纪念碑下焦急的逡巡。很快就被便衣给盯上,上去一查身份又漏洞百出,马上就被带走了,上网核对后居然发现其还是一督办的逃犯,就把他扣了,我们把嫌疑人往回带的时候,一路上他都唉声叹气,“我怎么就不早看看电视了解自焚这吗子事情呢?”
天上掉下的馅饼毕竟是极少数,大部分需要我们直接去捞,为了完成上级定下的指标,平时再牛的部门也不得不低下头来想办法找些小案子去完成办案指标。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大家很快发现街头上遍布着我们的“指标”,那就是卖假文凭的和卖假发票的,特别是卖发票的,只要数额达到50-200张就可以按销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或者非法销售发票罪抓起来,于是各个大队纷纷组织“发票”专班装成小老板或者业务员去大街上转悠,抓那些卖假发票的。这让我们科长好一番感慨:我们当年可是200万以下的案子不接呀,现在居然得满街去和发票贩子和文凭贩子打交道。
当时自己手上审核的案子大部分都是和发票有关的,后来我发现了些问题,那就是每起案子中被抓到的去买发票的都是一个人,我就去问办案的侦查员:“你们是不是专门在外面找的人做诱饵呀。”他们说;“是呀,总不能咱们老是象没头苍蝇一样在烈日下晃吧,那些家伙交易的时候只会找些僻静没人的地方,我们不可能那么巧遇到,所以只好自己找些社会上的熟人去当诱饵,然后我们自己定交易地点和数额,这样的话一抓一个准,而且绝对不会因为数额不够而放人。”我知道,他们做的事情算是比较典型的”警察圈套“,这种手段一般都在毒品类案件运用,没想到我们的同志们被逼急了居然在经济案子中也用起来了,可是我能说这样的做法不妥吗?那样只能让更多人去烈日下继续一无所获的暴晒,我只能建议:“你们也多准备几个诱饵呀,免得被检察院的看出来,都是一个人怎么能行!”谁知道侦查员们又骂开了:“上级就让我们完成任务,哪管我们付出多少成本,找一个诱饵就得一份线人费呀,都是我们自己贴的钱。”听着他们的苦衷,我只好保持沉默。
只两个星期的时间,我们这里抓的人就创造了新的记录,最小的嫌疑人只有17岁,最大的都已经78了,大部分都是发票案的嫌疑人,严格来说依照法律他们都该定罪,但是要不是严打又会有谁去关注这些在车站码头兜售发票谋生的人呢。就比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平时大家顶多骂骂他们是奸商就罢了,但是当“非典”来临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要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将其定罪。所以。我一直觉得我们国家的刑法在执行的时候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有时候是开足马力甚至超负荷运转,有时候却又该出手时不出手。
到了秋叶飘黄的时节,卖假发票的几乎被我们抓光了,大家只好又打卖假文凭的主意,大批“文凭”专班又得化装成学生或者待业青年顶着秋老虎的炎热去打秋风,可是抓回来的大部分都是些外围发名片的,很少能捣毁窝点或者抓到幕后的主犯。
嫌疑人基本都是女性,问籍贯多数是湖南娄底和双烽的人,用老侦查员的话说那简直个个是”刘胡兰“,怎么审问都不开口,有的从刑警队调来的人忍不住动了手,把她们脸都打变形了,依然什么也不说,当地之民风,可见一斑。
犯罪分子也很容易在斗争中学会斗争的艺术,很快他们就发现我们一般都不把那些怀孕的人和单身带孩子的女人往看守所送,于是那段时间大街上到处是挺着大肚子的的和带着小孩的女人在兜售假文凭和发票。气得我们干着急没办法,只能佩服这些所谓”群众“的无穷智慧。
有天傍晚的时候我在公园散步,居然看到一个孕妇一边抽烟一边向行人吆喝,她的脚下正放着一盒封面诲淫诲盗的碟片,更让我感慨了好半天……
严打快结束的时候市里举行了一次公捕公判的大会,各个警种都派人去参加,我们处也调集了一些弟兄,一大早就坐着大卡车到各个看守所去提人,当时有哥们儿拉我去,说不仅可以很威风的押着罪犯在电视上露脸还要去游街,我说我就是不想去游街。哥们儿很不解的看着我。
我一直认为对罪犯应该无情打击,但是把他们架在卡车上环城一周实在是对他们人格的侮辱,特别是很多初犯和部分经济犯,当着那么多市民的面被五花大绑的游街会让他们的心灵更加扭曲,反而不利于他们的改造,即使是死囚,我们有资格剥夺他们的生命权和政治权利,但是作为一个人应具有的人格和尊严是不能被轻易漠视的。
游街的那天艳阳高照,万人争观,同事们回来的时候一人领了100块钱的补助,但全部被晒的脱水,人也快累瘫了。可是那些人呢?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当他们一身疲惫的回到监房,他们又在想些什么呢?我的心中一阵悲凉。
(最近委实太忙,写得很仓促,内容也苍白了些,只能以后再行修改,请大家原谅)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2001年春夏之交的时候,新的一轮严打开始了,根据中央的精神,这次严打重点打击的是三类犯罪: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以及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我想这也许和99年到2000年发生多起全国轰动的恶性案件有关。电视的新闻里开始出现大量的公安突入房门,犯罪分子在枪口下束手就擒的镜头。
“严打”在我的记忆里好象是件很恐怖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很多幼年发生的事情会在脑海里留下很深的痕迹,小时候我们楼下有个爱说爱笑经常带我去打麻雀的哥哥,有一天半夜突然被警察带走了,后来听说他因为抢了别人的几顶帽子被判了十年,几年后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成了白痴,每天望着我们傻笑。
还有一次是我们学前班的老师忽然通知说全校放假了,第二天我迷迷糊糊的睡忘了又往学校赶,到了学校的时候吓了一跳,感觉学校简直快成了监狱,很多拿着冲锋枪的警察把守着各个教室的大门,每个教室里面都密密麻麻蹲着很多光着膀子的人……长大后听老师讲刑事政策的时候我才知道那就是赫赫有名的八三年严打,那次严打扭转了文革后的治安形势,但是由于法制观念的淡漠,公检法甚至在一间办公室办案,讲究的是从严从快从重,三家协调配合,很多只是小偷小摸的人被判了重罪,大批罪不至死的被迅速的处以枪决,在湖南邵阳等地区甚至用机枪执行死刑。现在回过头来看,有些是那种历史情境和治安形势下不得以而为之,但更多的问题则值得我们这些学法律的人去检讨和反思。
2001年的严打的打击重点不是经济犯罪,可是上级的命令层层压下来,每个警种都有要完成的指标和数字(好象就网警没有),看着别的警种忙着扫黑除恶,我们却毫无作为,领导简直急坏了。因为经济犯罪毕竟和其他刑事犯罪不同,它和大量的民事、经济行为纠缠在一块儿,时而浮出水面,时而又隐而不发,即使案发犯罪嫌疑人也大多携款躲起来隐姓埋名,不能象派出所那样平时就盯上几个流氓地痞,用的时候当当线人什么的,运动来了就直接拿下交差。
话说回来,严打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也有些意外收获,比如说有个叫张勇的犯罪嫌疑人,这家伙1998年的时候和别人合伙骗了本地的武警部队2000多万,拿着钱就躲的没影了,这么多年一直是在我们这里挂号的逃犯。严打刚开始我们就接到北京市局的电话,说这小子被逮着了,叫我们去领人。
我们领导高兴坏了,觉得这简直是天上往下掉馅饼。就让我和一个叫大黄的侦查员直接奔赴北京去把人带回来,我负责和北京警方协调,大黄负责讯问。到了北京接待我们的是天安门分局的同志,我们大拍对方马屁:“为了抓他我们算是手段用尽了,怎么被你们逮着的?居然还是在咱们伟大的天安门广场。”
北京同志的回答让我啼笑皆非,原来这家伙把骗来的钱挥霍的差不多了,决定往国外跑,遂约了联系人在人民英雄纪念碑下见面,搞笑的是此人这么多年已经不看报纸不看电视了,居然拿了一大瓶雪碧在纪念碑下焦急的逡巡。很快就被便衣给盯上,上去一查身份又漏洞百出,马上就被带走了,上网核对后居然发现其还是一督办的逃犯,就把他扣了,我们把嫌疑人往回带的时候,一路上他都唉声叹气,“我怎么就不早看看电视了解自焚这吗子事情呢?”
天上掉下的馅饼毕竟是极少数,大部分需要我们直接去捞,为了完成上级定下的指标,平时再牛的部门也不得不低下头来想办法找些小案子去完成办案指标。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大家很快发现街头上遍布着我们的“指标”,那就是卖假文凭的和卖假发票的,特别是卖发票的,只要数额达到50-200张就可以按销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或者非法销售发票罪抓起来,于是各个大队纷纷组织“发票”专班装成小老板或者业务员去大街上转悠,抓那些卖假发票的。这让我们科长好一番感慨:我们当年可是200万以下的案子不接呀,现在居然得满街去和发票贩子和文凭贩子打交道。
当时自己手上审核的案子大部分都是和发票有关的,后来我发现了些问题,那就是每起案子中被抓到的去买发票的都是一个人,我就去问办案的侦查员:“你们是不是专门在外面找的人做诱饵呀。”他们说;“是呀,总不能咱们老是象没头苍蝇一样在烈日下晃吧,那些家伙交易的时候只会找些僻静没人的地方,我们不可能那么巧遇到,所以只好自己找些社会上的熟人去当诱饵,然后我们自己定交易地点和数额,这样的话一抓一个准,而且绝对不会因为数额不够而放人。”我知道,他们做的事情算是比较典型的”警察圈套“,这种手段一般都在毒品类案件运用,没想到我们的同志们被逼急了居然在经济案子中也用起来了,可是我能说这样的做法不妥吗?那样只能让更多人去烈日下继续一无所获的暴晒,我只能建议:“你们也多准备几个诱饵呀,免得被检察院的看出来,都是一个人怎么能行!”谁知道侦查员们又骂开了:“上级就让我们完成任务,哪管我们付出多少成本,找一个诱饵就得一份线人费呀,都是我们自己贴的钱。”听着他们的苦衷,我只好保持沉默。
只两个星期的时间,我们这里抓的人就创造了新的记录,最小的嫌疑人只有17岁,最大的都已经78了,大部分都是发票案的嫌疑人,严格来说依照法律他们都该定罪,但是要不是严打又会有谁去关注这些在车站码头兜售发票谋生的人呢。就比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平时大家顶多骂骂他们是奸商就罢了,但是当“非典”来临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要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将其定罪。所以。我一直觉得我们国家的刑法在执行的时候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有时候是开足马力甚至超负荷运转,有时候却又该出手时不出手。
到了秋叶飘黄的时节,卖假发票的几乎被我们抓光了,大家只好又打卖假文凭的主意,大批“文凭”专班又得化装成学生或者待业青年顶着秋老虎的炎热去打秋风,可是抓回来的大部分都是些外围发名片的,很少能捣毁窝点或者抓到幕后的主犯。
嫌疑人基本都是女性,问籍贯多数是湖南娄底和双烽的人,用老侦查员的话说那简直个个是”刘胡兰“,怎么审问都不开口,有的从刑警队调来的人忍不住动了手,把她们脸都打变形了,依然什么也不说,当地之民风,可见一斑。
犯罪分子也很容易在斗争中学会斗争的艺术,很快他们就发现我们一般都不把那些怀孕的人和单身带孩子的女人往看守所送,于是那段时间大街上到处是挺着大肚子的的和带着小孩的女人在兜售假文凭和发票。气得我们干着急没办法,只能佩服这些所谓”群众“的无穷智慧。
有天傍晚的时候我在公园散步,居然看到一个孕妇一边抽烟一边向行人吆喝,她的脚下正放着一盒封面诲淫诲盗的碟片,更让我感慨了好半天……
严打快结束的时候市里举行了一次公捕公判的大会,各个警种都派人去参加,我们处也调集了一些弟兄,一大早就坐着大卡车到各个看守所去提人,当时有哥们儿拉我去,说不仅可以很威风的押着罪犯在电视上露脸还要去游街,我说我就是不想去游街。哥们儿很不解的看着我。
我一直认为对罪犯应该无情打击,但是把他们架在卡车上环城一周实在是对他们人格的侮辱,特别是很多初犯和部分经济犯,当着那么多市民的面被五花大绑的游街会让他们的心灵更加扭曲,反而不利于他们的改造,即使是死囚,我们有资格剥夺他们的生命权和政治权利,但是作为一个人应具有的人格和尊严是不能被轻易漠视的。
游街的那天艳阳高照,万人争观,同事们回来的时候一人领了100块钱的补助,但全部被晒的脱水,人也快累瘫了。可是那些人呢?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当他们一身疲惫的回到监房,他们又在想些什么呢?我的心中一阵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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