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属于手巧爱干活一类,来加拿大十多年属于爱折腾一类,买卖过自住房多个,每次都是入手一些低价状态不好的房子,自住2~4年期间,工作之余业余时间经过自己精心改造装修房子内部状态焕然一新。自己属于要求比较高的一类人,改造质量自认很好,朋友或每次买家来过(包括验屋师)都说看不出与专业公司的区别。
经纪朋友跟我透露一个信息是她的一个华人客人从她手里卖掉自住房,买家在过户后突然发难说发现房子改造过要求恢复原样。
请教问题是什么样的改造必须要permit?比如
1打掉非承重墙,非承重墙门口扩大;
2地面地毯换地板;
3小卧室改造成浴室;
4地下室自己finish(包括新建卫生间防水);
5车道沥青路面扩宽换石头砖材质;
6楼梯换颜色、地毯换实木踏步板和90度方向;
7后院扩建实木露台(紧贴地面);
8承重墙打掉但保留承重柱子(用装饰材料包裹柱子);
9电路自己跑线(用线标号达道或高于额定要求,比如客厅原先1盏灯自己加装6个LED牛眼灯);
目前想到这么多。
如果买家在过户后由于种种原因来信要求复位,如何应对(买家验屋前就已经改造完,且验屋报告未提及)?
请教问题是如果不想给钱买家而是选择恢复原位,比如拆掉6个牛眼灯补上6个圆洞刷漆等等可行性有多高?
以上只是假设,并未发生但生怕碰到极品买家,变相砍价。
希望有人不賜指教。